《意象癖》



一、胳肢窝,蛛网尘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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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莫与小说中的各色人物已经斗争多年。今天,为了避开地面噪音对自己原本就有限的战斗力的削减,他把书房兼卧室迁到了地下室。这是一个长宽高都为3米的立方体空间。重新开始的写作,第一个星期还算顺利。第二个星期,他还没来得及给刚完成的第一章来一个小小祝贺,问题出现了:他一站在与脸齐平的窗口思索,各式各样的鞋袜就会擦着他的鼻子尖儿走过。这使他想到各种规模的造鞋厂、制袜厂、车站码头的鞋匠、澡堂修脚工。他把窗户用黑布蒙上,那些形象却源源不断地派生出与之关联的新形象:造鞋厂老板的苦脸、制袜厂车间双手插进工作服衣袋不断把玩一枚分币的女工、鞋匠对妻子谎话的反复猜测、修脚工对澡堂隔壁按摩师身份的盲女计划多年仍未付诸实践的激情表白……越来越繁杂的形象的侵扰迫使他不得产生新的想法。他用斧头把地板一块块砸碎,清理干净,就开始用铁锨一锨一锨地往下挖。半个月的昼夜奋战,他终于可以坐在新地下室的书桌前写作了。现在的地下室底面积和原先一样大,但高却是以前的两倍。等于是,他在原先的地下室下面又挖了一个等大的地下室,床、书架、书桌和其它日常用品虽然都摆放在原先的位置,不同的是,它们和他一样,都下降了整整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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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第一章,他提到他虚拟的第二家乡,那里的村民胳肢窝都夹着个小翅膀,生活中一有险情,就张开双臂,拍拍翅膀无声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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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翅膀安排在在村民的胳肢窝而不是背上或其它地方,缘于他从小对胳肢窝的偏爱。得知胳肢窝可以夹东西,他就把能到手的东西一股脑地往胳肢窝塞,夹住放开再夹住再放开。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使他饱尝着用身体的某一部位占有身体以外的某一物体的乐趣。母亲经常看到儿子夹着一只塑料乌龟、一本书、半个果子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低着头,一脸陶醉的样子,感到不可理解,开始她以为儿子可能是要去哪儿玩可又一时忘记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可这一猜测很快就被儿子一脸陶醉的表情推翻了:从没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会为一个自己想不起的游玩地点陶醉不已,那么,究竟怎么回事呢?她蹲下身子,握住他的小手:“孩子,你一个早上都在走来走去(竟然还是很享受的样子!),有什么心事么?”他看着蹲下都高过自己头顶的母亲的脸,狡猾一笑,迅速张开双臂,让夹着的物品掉下,但又不等落地就在半空中用手接了,重又夹住,再放开,再夹住。从那以后,母亲开始像拯救一个病危的孩子似地给他最疯狂的拥抱。一有时间她就把他抱在怀里。在她怀里,他若还习惯性地把一些东西往胳肢窝塞,她就给他深深一吻,并在嘴唇离开他因为重压而明显倾斜的额头之前将那些东西轻轻掳走。她的意图再明确不过:她要弱化儿子异于常人的占有欲。可想法多么愚蠢:更多的拥抱、更多的亲吻不但没使儿子独立拥有一件东西的兴趣减弱一分,反而加倍了:白天,只要不在她的怀抱,你总能看到他的胳肢窝里夹着这样那样的玩艺儿:一粒果核,一只未充气的彩色汽球,半块糕点,墨绿色小药瓶,一片细细擦拭过的树叶,几只奄奄一息的蚂蚁……一天下来,他的胳肢窝总能夹到不下几十样东西。入睡前像数钱的守财奴一样将这些东西一件件在黑暗中细细数来,成了他生活的第二乐趣。(这个乐趣是那样的隐秘,以至于一段时间他持续做着它被无情地公之于众的梦:他总梦到一个巨大的黑衣人指着他家的一根横梁,横梁上的几只燕子经这一指,都卟卟飞走,燕子窝“嘭”地一声掉在地上,碎成烂泥。黑暗中,他总被那“嘭”的一声吓醒,呆呆盯着黑衣人一样巨大的黑夜,不自觉地把胳肢窝轻轻夹紧。)一段时间后,他不再满足于对白天所夹的东西进行数量统计,他开始比较它们。他先把它们两两分组进行比较,若有10件,他就能享受5次的比较乐趣,如果刚好11件,他就把多出的那件留给下一个夜晚。“单独的东西无法比较,多么奇怪,它怎么就不能自己和自己比较呢?它为什么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形体、两种颜色、两种温度和硬度?”一有多出的东西,他就这样暗暗自问。两两分组一个时期后,他惊讶地发现这些东西还有一种新的比较方法:把每一件东西与其它东西依次比较。这个发现使夜晚变得繁杂起来。以前10件东西比较5次的话,现在每1件东西他就要比较9次,两两分组至少可分45组。要比较完45组东西的不同大小、色泽、温度、硬度,一个夜晚远远不够。
白天,他胳肢窝夹的东西明显少了,有时一连好几天一件东西也不夹。母亲发现这一情况后欣喜儿子夹东西的毛病轻多了,她蹲下身子,准备吻他一下以作祝贺时,她发现儿子的脸色不太好:他好像遇到了大麻烦。确实,他遇到了大麻烦,而且是有生以来拥有的第一个秘密带给他的繁杂得让他疯狂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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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莫关于这段时光的一篇日记:

如果你同意,就作我的奴隶吧,或者,主人。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奴隶,一个主人,你也不例外。通过主人我们获取希望,展示自我,直到我们利用获取的希望将自我展示到极致,我们就摇身一变,成为众多奴隶追随的主人。成为主人并不是我们的目的所在,我们只是经由主人和奴隶这两种身份,将我们暂时的生命作为薄礼,供奉给我们破土而出的这块土地。除此之外,别无其它。如果你暂时不想成为我的奴隶或主人,在不久之后的某地,你也会成为别人的奴隶或主人,尽管我自认为心肠不比其它的主人软,也不比其它的奴隶更难驯服,但我依然向你发出邀请,请作我的奴隶或主人。邀请的原因只有一个,它涉及到恰到好处的时空交插点,我们现在相遇了,巧妙地相遇在这个点上。
我们的生命就是由这样的一个个细密的点排列而成,我们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能找到相对应的点,你在第一个点上出现于世,第二个点上第一次睁开眼皮看村里的接生婆或城里的大夫,第十个点上一块石头大的灰尘游进你的眼皮,你开始哇哇大哭。你想哭就尽情地哭吧,不要在乎他们和困住他们的墙壁、家俱、光线、空气的存在。甚至,也不要在乎你的父母。在以后的许多年里,无论你有多在乎,碰到种种事情,你还是会哭。从他们与你互不相干的身躯传递过来的安慰,只能使你稍稍好受些,但也只是好受一些,对事态大的走向不会有多少帮助。你现在还不认识他们,尽可以不去看他们的脸色,也不必为自己的暂时还不能称之为自私的行为内疚。尽情地哭吧,此刻的点上,你和任何人都不相干。

不过稍后,事情就变得复杂。你开始贪恋一个柔软的怀抱,你喜欢通过它被悬置在半空,你像一只鸟那样不愿落地。你不知道,你对地面充满的厌恶,其实是对自己四肢抱有的无限爱怜。一旦走出怀抱,你将用你还无法直立行走的双腿配合着上肢在温热的床单上努力地支撑起身体的其余重量。这样的重量对你娇嫩的四肢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和不愿爬出被窝的成年人一样,你无非是想秘密地(秘密到不为己知)给自己的身体一个它所需要的奖赏。现在看来,你和所有刚出生的孩子一样,成为这个世界上年纪最小的一批自恋症患者。尽管你自己没有察觉,周围的人也不这样归类,但你的行为已经说明了一切。

成为一个自恋症患者并不可耻,因为你只陶醉于自己的身体,对他人不造成危害。以后你会知道,这世上最美好的事莫过于那些可以让你陶醉其中又不对外界造成危害的事。在以后的一些时刻,你可能会反复庆幸你现在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自恋因子,它们保证了你在成年后面对一个纷乱无绪的世界时仍具有建立一个独立、强大的自我空间的能力。那时的人们会赞扬你的心理素质好,见多识广,其实他们说的,都是与事实不相干的话。他们对事实的理解,仅仅在碰到一个可以表达自己当时心情的套话时就停住了。他们不会从你的身体出发,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一年年往前推,一直推回你出生时这几个月的身体,再由这副幼小的身体,找出你体内的自恋因子。没有人会这样做,即使很少的人有这个能力,他们也不会把时间花费在这上面。不过没关系,这很正常,如果有人莫明其妙地要帮你推断二十多年前你刚出生不久的身体所携带的自恋因子,你一定会认为他有病,或者对你有所图。你开始小心地提防他。

不过那些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都与你无关。一次次被那个你所衷情的怀抱短暂地驱逐到床单后,你开始将自己的身体当作生平的第一个玩具。像是与那个已经空出来闲置不用的怀抱赌气似地,你轻柔地挥挥拳头,小小的手就从这一处到了那一处。手挤进这一处的空间后,原先的空间闲置了出来,就像你在床单上方的空间挤出一个与你体积大小相同的空间,将母亲怀抱那头同等大小的空间空出来一样,你的拳头和你的身体,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向你坦白:这一点,它们是多么相似。不过,此刻的你决不会感受到四小块两两相同的空间,人们称之为墙的东西专为你上演的空间之美。

你只是感到好奇,好奇这只从一处经由一个弧到达附近另一处的手,移动前和移动后都静止着,但此刻却已身在异处。很快你又发现,将手远远地托离身体的两小节胳膊本身也没动,但它们现在也偏离原先的地方,和手一样到达了一个新地方。你想知道其中的奥秘,但给出答案的人忽视了你现在会有这种需要,他只是固执地立于多年后的某处,耐心等待。你重复着刚才的动作,随着对答案越来越强烈的需求,你的手越挥越快,可就在快要哭出来时,空中的怀抱突然向你重新开放。一秒钟的功夫,母亲那双大你好几多倍的手抱歉似地迅速把你收了回去。

不论是谁,一件贪恋已久的东西失而复得,都会被喜悦冲昏头脑。你虽然还小,但也不例外。在离开床单,还未到达怀抱的途中,你早早就感觉到久违后乳房的温热芬芳。就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倏地复归脑壳,面部皮肤也开始舒展。那一刻,你什么都忘了。

这怀抱让你变得贪婪,一日胜似一日。你习惯了通过怀抱,一动不动地走过一处处地面。从床开始,穿过一指厚的剥落着红漆的木板门,进入院子。印象中的院子是一个与床截然不同的天地。它被白花花的某种东西充斥着,挤塞着,迫使你的眼睛不自觉眯起来。眯着眼睛对你来说,可是头一遭。这是个奇妙的发现。刚才院墙上格子一样的砖缝倏地消失了,青灰色的砖墙渐渐罩上了一层暖红,靠着东墙的那两棵榆树,树叶之间原先玻璃般雪亮的闪光,也变成一小团一小团椭圆形的柔和光斑。三只或四只亦或是更多的鸟远远飞来,只在树的最高处轻轻一蹭,又蜻蜓点水似地飞走。这瞬间的一点或一蹭,让你咯咯咯地笑了。鸟儿像在做游戏。远远地来,在树梢扑楞一下,把树梢上的某个小东西扑楞下来。是什么东西独自爬上高高的树梢,执拗地不下来呢?你睁大眼睛抬头去看,除了一股凉丝丝的感觉从脸上滑下,什么也没有。

母亲的头那么大,脸也那么大,脸上的器官都是你同等器官的好几倍。她把嘴唇压在你脸上,你听着她刮风一样的鼻息,嗅着她牙缝里藏久变质的菜花儿——一缕镀了阳光的金黄的苦味儿。你摇摇身子,做一个小小的挣扎,像漾出涟漪的水,气味在你身体附近一圈圈向远处扩散。她以为弄痒你了,就松一松交叉在你身体下方的手。那时你是多么地心急,你迫不急待地想要告诉她,告诉她说母亲,你误会了,我在同气味玩和水有关的游戏。但她不理会你嘴里的咕哝,自做主张地把你抱向其它地方。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院子给你留下的印象,还有那两只鸡。它们每天天不亮就开始在院子里心事重重地走来走去,咯咯嗒咯咯嗒地叫个不停。你喜欢看它们头上总是无精打彩耷拉着的华美的冠,喜欢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转动的脖子,但它们也让你无法忍受。比如枯燥无味的叫声。总是那两声,从那儿咯咯嗒到这儿,又咯咯嗒地叫着折回去。它不值得你尊敬的原因除了叫声,还有就是,它长有翅膀却轻易不飞。只是每天盯着路面,刨刨这儿,啄啄那儿,似乎对天空没什么兴趣。你想吐口唾沫把它朝向地面的小眼睛糊住,要不给它一砖头或一闷棍,如果第二天它还不飞的话。你对一只鸡的起飞抱有很大信心。夜里你开始做与飞有关的梦。一张废纸在万千人踩过之后起飞了;一块石头突然在原地打转,转速达到最高点,像出膛的炮弹射向空中;屋顶上穿长衫的电工飞上天;打伞的外乡人一出村口飞上天……
一切都要飞,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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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批以小心翼翼地享受开始,又以头绪纷乱的折磨收尾的夜晚还是过去了。以后,他没再用胳肢窝去夹哪怕一件东西。他的胳肢窝已闲置多年,蛛网尘封。


二、会做梦的小姆趾在乌比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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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第一章的虚拟家乡,村民在翅膀的帮助下避开了许多灾祸,但随着年龄增长,他们最后也都依次老掉、死去。翅膀的作用毕竟只是防止他们中途夭折、协助他们顺利抵达死神怀抱,却无法帮他们绕过死神。村子的居民井然有序地一茬茬更新着。一天,一个鼻翼左侧有颗黑痣的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流程。这是个讨人嫌的家伙。那颗黑痣若长在一位年轻村姑脸上或许还会带出几分姿色,但它偏偏长在一个中年男人脸上,而且这张脸削瘦,刻薄,一双眼白明显多过黑瞳的眼睛在人不注意时闪着贼溜溜的光。“肯定不是什么好鸟!”虽然对他没什么好感,朱莫还是给了他一对儿每位村民应得的翅膀。似乎是怕被发现,朱莫趁他入睡时,把翅膀用镊子夹了,用轻的不能再轻的动作偷偷放进他的胳肢窝。“真希望这家伙尽快离开村子,这张脸对我来说,是种折磨。”放好后,那人还没醒,可又似乎觉察到一点儿什么,他仿佛在梦中专心致志做某件事时被人打扰了,打着鼾翻一个身,不满地咕哝着什么。

小说中无端出现的一些莫明其妙的人物,通常会令作者始料不及。一时想不出赶走那家伙的好办法,朱莫现在只希望他在村子里能老老实实地过完他平庸的一生。那家伙可不这样想。
“喂!我叫什么?”那家伙仰着脸,站在一架废弃的磨盘上叫喊。
朱莫正在描述某户人家的儿媳在院子里择青菜准备午饭的情形,这喊声把他吓了一跳。一看是鼻翼有颗黑痣的家伙,他看也不看一眼就说:
“我怎么知道你叫什么?”
“你怎么能不知道呢?你知道全村人的名字。”
“不,不,我只知道极个别村民的名字,就那也只是为了增强人物的真实性,我不擅常给人起名字。”
“可你还是给一些人起了名字”那家伙边边说边张开胳膊,拍着翅膀在磨盘上方兜圈子:
“你也给我起一个!”
“不要添乱,你不需要名字,你只不过是一名普通村民。对了,不要总是飞,翅膀只在险情出现时才用!”看到那家伙滥用翅膀,朱莫不忘教训他几句。
“我知道翅膀在有意外时才用,但哪来那么多意外啊,再说,翅膀的生命耗尽,不是还会长出一对儿新的嘛!”他看起来心情不错,或许是为了展示一下他的个人才华,兜圈子时还不时兜出一些新花样儿,8字形,Z字形,三角形……
朱莫停下手上的笔,远远盯着他:
“嗯?你怎么知道还会长出新翅膀?翅膀是无法再生的,没有翅膀,随便一起灾祸都会取走你的性命!”
“那倒不一定,人该活多久是注定的,老天要让我活80再多意外也没用!你到底给不给我取名啊?痛快点儿!”他在空中翻着跟斗说。
朱莫一听气坏了,他从书桌退到阳台:“老天,我该怎么办?这家伙看来是没完没了了,早上计划好的写作进度,现在还没完成一半!”

上午朱莫没再回书房,他去了书店。好久没去的书店虽然进了不少新书,可值得买的一本也没有。从书店出来,在附近的小饭馆吃完饭,这才返回卧室的床上午休。就在快睡着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一个对付那家伙的办法。“但愿灵验”,他摸索着手指,为自己暗暗打气。

把一张写有地址的纸条用红线绑在左脚的小姆趾上,先保持小姆趾顺时针做圆周运动,转动的圈数与那个地址的字数相同,比如“乌比斯蒂小镇”,小姆趾就沿顺时针转六周,然后又逆时针转动,转动的次数是上次的两倍,就这样不断地顺时针、逆时针交替转动,圈数也成倍递增,直至转至某一圈时听到“叮咚”一声——祝贺你!你已经通过梦境进入了小说中的小镇。

这个方法是朱莫十七岁时偶然发现的。他还发现,它的成功率月初不到百分之七十,月底却一路狂升至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虽然每个月和每个月的成功率都稍有浮动,但月底比月初成概率高是不争的事实。得知自己有一根会做梦的小姆趾后,朱莫几乎在梦中造访了那时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班里某女生的香闺,第二附属医院的停尸间和停尸间旁边杂草丛生的露天厕所,市区最大的那家书店用作仓库的地下室,某部队的武器库,围墙根下野花盛开的屠宰厂,酒厂、化肥厂、矿井……想像力有多丰富梦境就有多宽广,胆量有多大梦境就有多恐怖。但没过多久他就放弃了这种游戏。因为在梦中的那些地方,他总看到一些莫明其妙的人,那些人的一些想当然的举动让他很不舒服。比如:香闺中的女生微笑时冷不防会用刀片在身上划拉出一条一指深的裂缝,停尸间的推车幻化出摇篮的形象,书店仓库积压书的书页发出的窃窃私语,武器库的枪炮无端走火却没有人来,屠夫一见人就潜意识做出摸刀的动作……虽然那时他有足够的胆量,但他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把握。他担心一些始料不及的意外使他葬身梦境。可是现在,为了使那个鼻翼有颗黑痣的家伙尽快消失,他决定挺而走险。

为了确保手稿万无一失,上床之前他把手稿带在身上。他料到那家伙还在磨盘上等他,就镊手镊脚走到书桌旁,伸长脖子像趴着井沿向井底张望那样,小心地扫了一眼书稿,什么也没有,与他纠缠一早上的那家伙不见了,只有一个废弃的磨盘留在原处。他松口气,把手稿、镊子、钢笔放进一个黑色的蛇皮袋,就以一个贼的身手钻进被窝。

可能是接近月底的原因,这个午后,写小说的朱莫借助自己会做梦的小姆趾,很顺利就进入了小说第一章那个名叫乌比斯蒂的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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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比斯蒂(因十世纪时考梦学家乌比斯蒂来访而得名的村子)还是老样子。窄窄的街巷细绳一样纵横交错着把村子分成一块一块,同时又像是包一块糕点似地把村子捆扎得严严实实,桑椹树的枝条从院墙里伸出来,上面坠满了串串黑得发亮的桑椹,与之对应的地面都铺着厚厚一层去年熟透自然掉落的桑椹。几个世纪以来,乌比斯蒂的村民一直与桑椹树——镇子上仅存的唯一树种——保持着应有的距离。他们不给它浇水施肥,不修剪影响它生长的多余枝条,更不食用它(用居民的话说是)“漆黑到神秘的果实”。他们任由桑椹树自生自灭,就连每年坠落到地面的层层桑椹,他们的扫帚也敬而远之。乌比蒂斯的居民对黑色果实的态度源于他们对黑夜的认识。乌比斯蒂的黑夜神秘而博大,像一件巨大的黑斗篷,每天准时把村子的田地、房屋、居民及居民的梦境层层包裹,它吸收任何一件有形的事物,也包容任何一个寓意不明的梦。就像人们通过影子辨别自己的生死,只有借助桑椹这种分散的黑点儿,黑夜每天才会准时收紧它的斗篷,保护村子不受侵害。“桑椹是黑夜碎碎的影子”,居民都这样说。

乌比斯蒂还是老样子。每年六月雨季来的时候,家家户户屋檐上冬天残留的积雪迟迟不化,充沛的雨水在积雪的下方冲出一个月牙儿形的孔洞,经过这个孔洞,它们泣泣沥沥地落到地面,溅湿孩子的衣袖,或大人的裤角。雨季,打着瞌睡的村子,每个人都迷蒙着双眼吃饭,打牌,或从事这样那样的消遣,他们都随身携带一个手炉,不时把它放在胳肢窝下,以保护那对儿小翅膀不致受潮。但有一个人不带火炉。这人的鼻翼左侧有颗黑痣。

现在,这人站在磨盘上,不断地仰头看天,寻找着什么。揣着蛇皮袋的朱莫进入他的视野,是在下午三点半光景。朱莫开始时并没走出去,他躲在磨盘附近的一堵墙后面,侦察兵似地窥视着磨盘上的人。那人确实像在等什么人,一会儿在磨盘上无聊地跺跺脚,一会儿又打开翅膀在天上飞一圈,不同的是,与早上相比,可能是少了观众的原因,此时的飞行并未加入任何花样儿。昨天晚上刚下过雨,地上的积水明晃晃的,一些飞虫围着不规则的小镜面般的水面飞来飞去,有时那家伙好像被这些小飞虫打扰了,恶狠狠地冲它们瞅两眼。朱莫在墙后打开蛇皮袋,取出手稿和笔,开始对小说进行一些修改。把“那家伙的左侧鼻翼有颗黑痣”这句话删掉,再看站在磨盘上的人,磨盘上好像换了个人似地,鼻翼上那颗黑痣不见了。他加上一句“那家伙打了个哈欠,好像是等得瞌睡了,又怕自己站着睡着,就打开翅膀在天空又兜了一圈。”刚在“兜了一圈”的后面加上句点儿,朱莫探头看时,就听见那人在磨盘上张大嘴巴长长地“啊”一声,揉揉眼皮,再次起飞。要是这样,朱莫马上想到赶快醒来重回自己的书桌。他只消在书稿上写上“那个左侧鼻翼有黑痣的家伙已经离开村子,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就永远也不会被那家伙打扰。但问题是他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醒来。他蹲下身子用手按按会做梦的脚趾,企图像摇醒一个做梦的人一样将它摇醒,但脚趾长时间踩着湿漉漉的地面,受了潮,像被梦魇住的人,没什么反应。他又回到刚才出现的村口,试图在那里找到自己踏入村子的第一对儿脚印。他想,若是踩上去说不准就能出去。在村口大约找了一刻钟后,他猛一抬头,不知何时那家伙已经站在他面前。
“你在这儿找什么?”那家伙问。
“没什么,我好像丢了钥匙。”朱莫不想让他看到他的脸,所以一直低着头装作找钥匙。
“你知道村里的磨盘吗?”那人问。
“知道,怎么?”
“我今天早上在磨盘上看到一个人,就是那个给整个镇子的人起名子的人,他好像也丢了什么,很着急的样子”
“那后来呢?”朱莫低着头问他。
“我中午回去吃了饭又去,那人就不见了,我等了他快一个下午,我只是想让他也帮我取个名字。”
“名字真的那么重要?”
“没有名字,和人交往不方便。我可不想一辈子都被人喊‘喂’,镇上被人喊‘喂’的人还少啊?”说着他又准备张开翅膀,飞上高处看看磨盘上空有无动静。
朱莫低头听到他这次起飞时拍打翅膀的声音和以前有出入,刚要喊他下来时,那人已啪哒一声摔在地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朱莫的脸:
“怪不道你总低着个头,你就是我等的人嘛,刚好,我翅膀的生命已经耗尽,你也看到啦,你再给我一对儿。”朱莫没再和他搭话,他知道这样的家伙只会越磨越难缠。他只想立即从午睡中醒来,继续下午的写作。

3
这个傍晚和其它的傍晚不一样,各种机动车的马达声,三轮马车夫训斥牲口的乡下口音,行人怀里抱着的孩子的哭闹声,情侣牵手时两种不同皮肤摩擦出的呲啦声,小贩扯着脖子吆喝时拖出的长长尾音——如果一种声音是一条涓涓细流,那么成千上万种声音汇集起来,对趴在窗前写作的朱莫,无异于洪水猛兽。长期以来,这忧郁的男子就一直在这种宏大的声响中战战兢兢地进行着自己的写作计划,很多个这样的傍晚虽说不是很顺利但还是过去了,但这个傍晚和以前的傍晚不一样。男子迟迟无法进入写作状态,可能是下午过长的午觉,可能与那个只知道浪费翅膀的家伙周旋过久,可能是他的神经的敏感度又提升了一层,也可能是他的小说确实碰到了问题,总之在这个傍晚的金色晚霞和绕指微风里,他开始考虑要不要换个地方了。

4
从二楼搬进地下室,再把地下室挖深3米,挖深6米,挖深9米……小说一章一章写下去,朱莫也3米3米地往地心去。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死亡后的粉墨登场……朱莫的小说体回忆录就这样一章一章以下降的姿态完成着。



三、苏布,及刚果小黑人西兰文瑟

1、苏布

我是苏布,赵城人,朱莫传记的策划者和书写者。我认识的人很多,只要与朱莫接触过的人,我都认识。哪怕他们与朱莫仅有片言只语,一面之缘。我相信他们也能和与朱莫相处多年的人一样告诉我一个截然不同的朱莫。我想在传记中塑造无数个不同的朱莫,数量越多越好。计划中的朱莫传记就像一颗由百万个面组成的钻石。采访一个人,就有可能切出一个面。对于朱莫,什么样的说法都有。“他是一个活不了几天的人,他似乎还称得上年轻,但他的心神已被魔鬼吸走了大半,他没几天好活了”“那个人啊,我想想是在哪儿碰到的……哎,真的想不起来了,我最近老是想不起一些东西,我的脑子好像不大好用了。我老婆也开始这么说我。在哪儿碰到他不是很重要吧?你先忽略不计,回头我想起来再找你。我先说说能想起的一点儿印象。他好像轻飘飘的,弱不禁风的样子,反正让人感觉他身上没什么分量或重量严重不够,地心引力对他没起到多少作用。他问我去哪,我说回家,你猜他说什么?他黑着脸反问我:为什么回家?他好像有些白痴的迹像。”“猪么?什么?你再说不遍,我没听清。哦,呵呵,那孩子真是该死,以前他总趁我们睡觉,敏捷翻过院墙偷摘我院里的无花果。每次他都只摘一颗,不多不少,就一颗,他好像对无花果没什么兴趣,他的兴趣可能仅仅是翻墙偷一件什么东西。呵呵。”
……

2、西兰文瑟

我是西兰文瑟。总和苏布一起出没的刚果小黑人。我身高不足一尺,头大四肢细,黑得赛过煤。结识苏布时,我还在马戏团。马戏团的团长是个胖子,他有一个孕妇般的啤酒肚和一个模特样的女人。我喜欢过那个女人。过去我不想多提。同苏布合作后,我的生活变了很多。我可以自由地在街上走,而不是像马戏团那样只在少得可怜的几天节假日才上街。我喜欢这个城市的街道,喜欢它的老年人。一些与死神讲和多年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明天的命运,但他们让我想起家乡的那些老人。

家乡的腊月,北风鬼哭狼嚎地将光秃秃的树枝刮得像丧心命狂手中狂抽的鞭子一样时,山涧瀑布以一堆堆冰块的形式自上而下奔腾咆哮时,头顶的飞鸟飞着飞着僵死后像一块石头般垂直坠地时,放风筝迷失的孩子在旷野早已断气却无法倒下眼睁睁望着凝固在空气中的线和高空的风筝时,透过一碰就粘掉层皮的窗玻璃,总能看到一队队的人影儿用比蜗牛快不了多少的速度向山坡的方向一点一点挪去。

他们都是一些老得不能再老却迟迟不死的人,一些被死神遗忘的人。在老屋子里经过长达数月的等待,迟迟不来光顾的死神已经耗尽了他们人世的最后一丝耐心,今夜,就在今夜,他们穿上后代备好的崭新寿衣主动出击,他们要把自己送到一个无法证明其存在的世界。这是一支以死神为救兵,以坟墓为下一个落脚点的队伍。每张脸都布满了丝线一样的皱纹编织的疲惫和一转身就坍塌一个世界的释然。
背后那个没有挥手却已永久作别的世界,还有什么值得脖颈稍稍回转,那些从早到晚就一直在哭的子女和子女们的子女们(真希望他们为这个以后将不断重复的这个日子而准备的冥币与火种准时将我热烈地袭卷),那些在窗外一闪又缓缓走掉、比自己稍小几岁却也已老态龙钟的人(他们被自己孩子样的胆怯编入稍后组成的另一支队伍),让那些仍然紧握缝隙地已被泪水注满的手继续握他们的光阴吧,让那些暂时紧闭的嘴唇继续颤抖着相互倾诉他们的喜悦和疼痛吧,一切的一切已经化成一张哗哗抖动的白纸,所有的肢体在那边剪影般的动作表演,也许只是为了这边缓缓一转身、无声挪出的第一个小小步伐。

我在这城市生活多年。马戏团离开后,没再回来。就算哪天它回来,我也不会朝它撑起帐篷的那个方向望一眼。我只专注于苏布交给我的任务——走街串巷收集与朱莫有关的消息。多年来,我每天把收集的消息交给苏布,供他写入传记,并得一些钱。我过得还算不错,每天出去转转,听到有价值的谈话,就记下装进衣袋。刚开始人们不喜欢我,尤其是谈论朱莫的人。他们觉得我这样的小黑人,身上藏着魔鬼,我往他们身边一站,他们就会终止谈话,挥挥手不是让话音升到更高处,就是让它被一阵过路风吹散四方,并把目光投向我,示意我走开。有些人的手甚至不自觉伸到背后摸家伙。现在,他们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有时还有人主动邀请我加入他们的谈话。但我能说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静静听着,不时记些东西。

3、西兰文瑟眼中的苏布

苏布不是苏丹人。他是汉人。我以为他是苏丹人,是因为他有一副边塞人常有的强健身躯和一尾银色胡须。和其它有银白胡须的汉人不同,他不喜欢把胡须装在套子里,一天到晚像照顾一个婴孩般照顾它。他喜欢把它晾在风里,让它随风摇摆。他有苏丹人的体骼,还有苏丹人对待胡须的豪放。他甚至会说一口流利的苏丹语。和他谈话,谈到忘我时总能听到几句苏丹语。我很奇怪,既然精通某种消失很久的语言,为什么不把它用纸笔记录下来整理保存,却强迫自己一句一句将其忘掉。而且,每次我问他与苏丹有关的情况,他总是极快地附合我一句,然后走开。他喜欢弓箭并会自己制作,喜欢用箭头寻找鸟兽,喜欢逆风喝酒、看月亮。喜欢用失传已久的苏丹语梦呓,说酒话。我猜想,他是轮回中误现于这城市的苏丹王子,苏丹语研究领域的集大成者,或穿梭往来于苏丹及其邻国间的精通多国语言的信使。这些猜想,白天我对它们嗤之以鼻,夜晚却又深陷其中不得自拨。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现在。我把这些疑惑和猜想记录下来,提醒自己不要因为事务繁忙而忘掉。我喜欢把想不明白的事记下来,有时间就随手翻翻。不知道这种爱好,其它人会不会有。



四、五千码尔的交易

早上,专为苏布(正写朱莫传记的人,身份不明)收集第一手传记材料的刚果小黑人西兰文瑟先生找到我,他说他从朱莫百米深的地下室搞到一些片断,得知我在写一个关于朱莫的小说,问我有兴趣没。我听说他是一个随和的人(其实不然),就说先看看再说。西兰先生浑身的弦就绷紧了。他竖起一根手指,“一个,最多只能看一个!”又说:“我还得靠它吃饭呢!要知道,这些片断我都没给苏布,他给的价越来越低!”我说:“价钱好商量,先看看。”于是我看到了下面这段话:

木偶左手的无名指戴着一枚松木戒指。戒指的表面雕着红双喜。木偶右手的无名指也戴着一枚松木戒指。戒指的表面雕着“奠”字。心情不好的时候,它用右眼看左手的红双喜,心情好的时候,它用左眼看右手的“奠”。心情不好的时候,如果用右眼看右手的“奠”,它的坏心情每秒就会以五十次幂的速度递增。心情好的时候,如果用左眼看左手的红双喜,四面八方同时涌来的铺天盖地的幸福会让它眩晕,休克,甚至死亡。这和两只眼睛同时看到任意一枚戒指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木偶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过度的痛苦和幸福都会危及性命。多年来,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使用着左右眼和两只松木戒指,日子过得倒也不错。

还不错,我就问他:“多少钱?”“嗯?这一段?单个儿的我不卖!就是卖也卖不了几个钱!”“你弄到的全部片断吗?没完整的?”“没,朱老板(他竟然称朱莫为朱老板!)还没写出完整的,也可能是没让我碰到,我见的都是一段一段的”他又补充:“完整的你会要么?”
“先谈有的。”我指了指他抱在怀里的那叠手稿:“你说吧,说个实在价。”他伸出右手五指。“五百?”“五千。最低最低,五千码尔。不能再低了。”“再便宜些,兄弟,照顾我啊”“哎,行情你也不是不知道,我没多要。再搞价,我就不谈了。你根本不知道这玩艺儿弄到手有多难!”就这样,我用五千码尔从小黑人手里购得了朱莫的第一批片断。虽说是复印件,但也是预料中的。文瑟先生为长远计,每次得手,都复印一份,然后把手稿返回原处。“傻子才会自断财路。”我问他时他这样回答。现在,我挑一些片断,附在这里。

1
无论我们怎样虚构,所虚构的故事都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于是,自认为虚构的故事,都是对历史的提前记录。尽管我们虚构故事的速度无法与现实匹敌,但我们仍要虚构自己的故事,因为,因为人生的每一天都如此隆重,它需要纪念。

2
这一小片古城堡的月光,通过她被风扬起的衣领进入我的视线时,穿黑衬衣的国王走了过来。他把小姆指含在嘴里,做出一个孩子样。他吻了她。

3
傍晚,我遇到一个头戴鲜花的盲人,她把左拐右拐再左拐左拐的花园指给我。她说,花园里的人,都用十几种腹语看书。

4
厨师用菜刀,把自己左手的手指,细心地剁成一小节一小节,又把左臂,切成薄薄的一小片一小片。过于精湛的刀功,使他还没察觉刀刃穿过皮肉、骨头时的凉丝丝,一个左臂三五秒功夫就变成了一堆细碎的生肉。实在是太快了,快到厨师自己都无法将那堆生肉同自己空空的左肩联系起来,好像那堆肉一直就在案板上,好像他生来就缺少一只左臂。今天,他要为自己做一盘菜。

5
失业的杂技演员同时骑着三辆自行车在路口给人送货。住在路口的魔术师,总能变出这样那样的东西给他,让他去送。一根手杖,一块四方的红布,三五只鸽子,要不就是一堆大大小小的箱子。每次待杂技演员把空箱子扛上车后座后,他还会变出另外一些道具,把箱子填满。给魔术师送货久了,杂技演员渐渐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他根本不是一个魔术师,他是一个怀有特异功能的人,甚至,他也不是一个怀有特异功能的人,他是一个……他在地上一指,就能变出一堆箱子,往树上吹口气,虫子就像下沙一样哗哗落下,对了,他还能变出一个足球场,一个中小型城市,一个从来不曾出现过的国度,甚或宇宙……”杂技演员在一篇日记中这样写道。

6
三月的旅人,怕见地图。纸的,皮的,铁的地图。即使它插在情人温热的咽喉,夹在她们粉色的指缝,亦或轻柔地箍住她们青菜一样的脖颈,以环的形式吻合在她们的脚腕足踝,旅人都怕。他把以前的地图,要么烧毁,要么作成旗子,插上路过的山头。
昨天傍晚,期待数周的第一场春雨忽然而至,旅人爬上高高的野苹果树上去躲雨。那是一棵挂着四分之一果子的苹果树,每颗果子里都长着一颗同样的小果子。在这棵树上,旅人那天第一次见到了东风的艳尾。

7
一个阳萎患者一觉醒来,将主治大夫鸡奸的故事。一个女孩靠一只受伤的手指引诱忧郁男孩的故事。一个常混淆比喻中的本体和喻体的老人的故事。一个电影摄制组以自身为题裁拍摄的混淆了现实与影片内容的故事。一个喜欢吃鸡爪的妻子和喜欢吃兔头的丈夫生出喜欢吃猪脸的小孩的故事。一天解剖情人的一个器官的故事,通过一物爱一物物物不尽的故事。新婚之夜用物品把以前追求自己的男子串起来的新娘子的故事。一出流浪途中的死神求死不得的黑色喜剧。

8
我做了一个向你道歉的梦。莫明其妙地,我要向你道歉。你呢?你不知为什么,没有接受。道歉未果,我甩开你的手,去过马路。红灯就一直那么亮着,一小时一小时地亮着,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和它们的主人整整齐齐地站在白线那边,长时间地目视前方,一动不动。我要过马路。我的脚一迈过白线,有个警察把我拎走了。他把我带到另一条我没去过的街道。街道上和两旁的店铺都空无一人,奇怪的是每家店铺的门口,都放一只铁笼,笼子里都关着一个人一样的动物。或许,它们原来就是人,长期的笼中囚禁使他们正向动物退化。头伸在笼外的,笼子上的一根铁棍穿着他的脖子,迫使眼珠向外突起;头顶着笼顶的,不断地被笼顶上的一个电动钻头钻着,粘稠的黑血顺着脸和胸膛汩汩流下,却总也钻不透,就一直那么钻着;脸上长出草的,经风一吹,随风摇曳的草使那张脸疼痛地抽搐不已;还有,还有正被一团一团的蛆蚕食的发达的肌肉……
警察在不远处的一只空笼子旁微笑着,向我招手。我撒腿就跑。我要重新回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回到汗臭、香水和泥土味儿混杂的人群里。跑了很久,却没见到一个人。甚至我回到刚才红灯一直亮的地方,也是空空荡荡,那些人已经走了。无论我跑到哪里,背后总会响起那个警察的脚步声,嗵嗵,嗵嗵,伴随着他无声的微笑。

9
两个不存在的人通过爱同时感受到对方的身体,无论如何也是件奇妙的事。

10 
奴隶的龟头霉斑点点,仍贪图舒适的刑具。小胡子钳工,身披稻草,纵火在凌晨四点的八十年代。

11
护士光着脚,把长长的绷带,从画布左侧的菜地一直拖到右侧的工厂。工厂里的机器高速运转,震得绿化树沙沙作响,虎背熊腰的临时工频繁地进出大门,擤一擤鼻涕,或吸一支烟,籍此回忆年轻时的风流韵事或暗暗盘算下一步的去处。他们都来自画布左侧遥远的农村。

12
一生照过多少面镜子,来世就有多少种形体。她说。来世的形体与今生照过的镜子的数量吻合。这种吻合无人能改。上一次我同时进入上万的生物和器物的空壳时这样想,现在也这样想。她把雪白的左臂放在案板上,悠闲地把它切成一片一片,像切一节藕。我习惯了这样打发时间。我常把它切成片状,在厨房随手抛撒,再一片片找回,让左臂恢复原状。说着她抓起一把片状的左臂向头顶抛去。“今天你在,你可以帮我一起找。”她说。

13
那时诗人是个优秀青年。戴着一顶火车头帽子,脸上涂满炭灰,腰里别一把木制手枪。胸前还有敌军尸体的刺青。在一些固定的小酒馆或团体集会上,许多人都见过他胸前那个沉睡的敌人——一个留有两撇小胡子的南方人。他们围着诗人,要求知道沉睡者更多的情况。诗人开始胡编乱造,说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战场上对子弹很吝惜,常常是已经瞄得很准,却犹豫一阵子,又把枪收起……冲动一些的小伙子听了,就纷纷效仿,把自己最恨的人刺在胸前,暗暗期待复仇之日的到来。这些新出现在胸前的形象包括:光明街三十五号的苏小梅,革命街三十六号的苏胜,红色大街七十号的铁匠李永钢。

14
今天是杜古先生逝世一周年纪念日。全国各地都有小规模的集会和游行。作为一名因残疾不便出门的杜古小说的忠实读者,我写一篇日记来纪念他。
杜古先生1917年4月11日生于斯拉佛吉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半岁时父母离异,由祖母抚养。祖母不识字,但是个创造力旺盛的女性。杜古先生十岁以前曾在她那里习得过上百个由她本人生造的斯拉佛吉文字(这些文字现在可以在他最后一部著作《祖母,祖母》中找到)。年轻貌美脾气倔强依朵是杜古先生少年时代最重要的伙伴。先生的《依朵,依朵》一书就是为她而写。二十年前,和当时看过这本书的读者一样,我也曾打听过真实依朵的下落,后来才知她早就死了。怎么死的,谁也不知道。1949年夏,杜古发表了他青年时代的唯一部长篇《哑吧的婚礼》。这是一部无声小说。新郎新娘和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都是清一色的哑吧。在喜庆的婚礼进行曲中,两位新人用手语传达爱意,来宾用手语默默祝福。

15
这本由三百七十一篇梗概组成的书被迫采用的主题是遗憾。在序言中(也只有在序言中),某些貌似普通的句子曾轻手轻脚地绕过作者,隐隐约约地向读者透露这层意思——如果不是一场意外此刻插在书店书架上的可能会是一套十块砖厚的完整文集。

16
我又把五个洋葱榨成汁儿用碗盛了倒在脸上已经有厚厚一层洋葱汁的诗人脸上时。一向强忍着的诗人终于忍不住了,他哇哇大哭。

17
死神老了。地平线那边开来的拖拉机轰嗵轰嗵从他门前开过,走南闯北的南方人敲着铝盆在他门前吆喝,甚至敌军迈着整齐的步伐呼啦呼啦地开进这座小镇,都不能让它稍稍年轻一点。现在他每天透过泛黄的窗户纸,看着窗外迷离的枯枝和晕染其上的太阳,都会无来由地叹一口气,这使得他看起来像个失恋的诗人,像个久病的弃妇。

18
大大小小的方块字,柳絮一样在院子里纷飞。我像失火的农场主,敲锣打鼓唤醒熟睡的邻居们。我亲爱的相处多年的老朋友,他们都从自家的地下室取出原先做农民时积攒的化肥袋,用铁圈把袋口撑圆,绑在挑蚊帐用的竹杆上,像小时候捕蝉那样,把竹杆在空中挥来挥去,挥到足够沉时,就放下来捏住袋口,挤牙膏一样把那些挣扎得面红耳赤的方块字挤进我的书房。
天快黑时,我给朋友们端茶倒水,让他们洗洗涮涮,目送他们扛着临时改造的竹杆各回各家。我花了整夜的时间,把它们在书柜上码好,码好之后,又给书柜上了锁。现在我不担心它们会跑掉了。五分钟吧,我从卫生间出来后,看到好多个发音是“钥匙”的字聚在靠近锁的书柜里,时不时就碰一下,像在交流着什么。我把窗户都用木板封死,又拆掉一部份墙,使房间的空间变小,或者使房间变得像个大点儿的书柜,这样它们出来后才不致于很快就溜掉。

19
他看上她了。看上她柔软的眼皮,透明的耳垂,扁平的喉节和粉笔一样的手指。躺在床上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张即将升空的风筝,只有牵扯着线的手轻轻一抖,他整个人就会飞起来。

20
我去握你的手,你说脏。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你怕脏。但我还是不洗手。我怎么洗呢?没人要求我摘下手套,包括你。
我去掰你的嘴唇,你吐出一颗染过的牙,问我要手帕。你就不怕我不给你么?
我怎么会不给你呢?你的唇上沾了血,我怎么会不给你呢?你以前和我比过身高,咬过我的耳朵,还在我的鼻尖上画过小小的船长。
可后来你去了哪里?我查看了所有的树枝和屋檐,翻遍了脚下的泥土,怎么找也没找到你。他们把报纸给我,把你留下的脚印铲给我,我也没找到你。

21
死神老了以后,胡子长得飞快。刚开始一天刮一次,后来两次,三次四次五次,依次递增,现在他每时每刻都在刮胡子。从早上起床开始刮起,晚上入睡前结束。

22
乡村诗人每天凌晨四点,都会把妻子摇醒,和她做爱。妻子刚开始不愿意,向他脸上喷着一种食物腐烂的酸气,说再是诗人也不能这样啊。他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动作。诗人多年来有个从不告人的愿望,他想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达到高潮。但两年过去了,这个高潮还没到来。现在他每天还是准时拉起妻子,与她做爱。但早泄的时刻是一天比一天提前了。随着愿望一天天变成泡影,他养成了裸体站在窗前看着黑乎乎的窗外的习惯。这时他是忧伤的。

23
有雨水收集癖的女学生终于实现了多年的夙愿。她开了一间玻璃器皿店。每逢阴天,她都把店里的商品搬出来,摆在露天的街道上,以便尽自己的最大所能,采集一场雨不同时段所下的雨水。现在,她在雨中每隔十秒钟,就打开一件器皿的盖子,采集相隔十秒但已完全不同雨水。在雨中打开和盖上盖子的感受,不论从肉体还是精神,在她看来,再高质量的性爱高潮都无法相比。晴天,她的生意还不错,每天除了卖给外地游客一些器皿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于把玩收藏的雨水。她把雨水滴进翻开的眼皮,倒置的鼻孔,张开的胳肢窝,手指、脚指的指缝,肛门阴户的四周内部,甚至,每一根汗毛的毛孔,每一根头发的发根。时间一长,朋友们都很纳闷,为什么她的皮肤和气色出奇地好?她们建议她开一间美容店。

24
死神变着戏法儿,诱惑小天使,
他说:我以前是个平凡的魔术师,可崇拜我的人,尤其像你这种年龄的孩子,确实不少。
他说:如果你愿意,就跳进我的怀里来吧,我会把你的十根手指,变成十朵玫瑰,




25
每年三月,柳絮飞的时候,我都会靠着那堵墙等她。等人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是在等一个人,却又像是等成千上万个一模一样的人。他们呼吸着相同的频率,迈着相同的步子,声势浩大地向你走来。和我一样,他们身上也沾满柳絮,每走一步都会有大片柳絮从身上滑落,像迅速褪毛的鸟,像挣扎中的雪人。

26
他把咬过一口的苹果递给她,她竖起右手的食指,冲少了一口的苹果摇一摇。他还在把那个苹果递给过,他的胳膊好像比任何时候都长,而且可能还会变得更长。她皱了一下眉,以为手指表述得还不够清楚,就又摇了摇头。不过,他好像还是没领会她的意思。她把左手的食指也竖起来,同右手的食指一样,在胸前摇啊摇的,像做着一个什么游戏。
他还是想把那个咬过一口的苹果给她,而且他正在这样做,一点儿也没受她摇动的手指和头的影响,好像她这两样器官是透明的,像空气一样无法在他视觉上成像。因为身体不断向前倾,他坐的椅子的四腿与地板摩擦发出咯咯的声音,好像这椅子同时举了一颗透明的果子,像他一样迫切地要递给她。

27
死神老了以后,变得不爱说话。好几年了,他成天蹲在村东口的柴火堆里,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拾干柴的李三嫂用挑火棍捅他,下地回来的张老伯用锄头锄他,就连我们这些放学回来的小学生用冰块把他埋起来,他眼皮动都不动一下。大家都以为他死了,打算把他埋掉。整个人都放进棺材,马上就要钉钉子的时候,一把胡子的村长气喘吁吁地赶来了,他拨开众人,把死神从棺材里抱出来,对大家说:你们也不想想,死神怎么会死呢?死神是不会死的,死神要是死了,咱们不都变成妖精了?他只是睡着了。李三嫂说睡着了咋地没有呼吸呢?村长说他不睡也没有呼吸。张老伯说他这一觉要多长时间?村长说这个你别操心,总有醒来的一天。最后,在村长的带领下,大家把死神抬回了大队。村长深明大义地对大家说:村子里谁都可以埋,就他不行。

28
我不喜欢画家的自言自语。我说你给我描述的那幅画已经足够大,其中的形象也足够拥挤,可不可以换一张画布?我实在不喜欢你画的那座城北的公园,街道和街道上不自由的女孩,一夜之间长大的男孩以及他通过红马影射的爱情,等等。我想听到一些温柔的东西。他说你有没有感受过一滴水的温柔?

29
教堂自建起的那天起,就有无数的透过门板射进来的扁平的光柱刀子一样在地板上划来划去,像在切割一种隐而不显的什么东西。早上刚睡醒的金黄色光柱迷迷糊糊地在地上挥舞着,地面腾起柱状的尘埃。正午雪亮的光柱射在地板上,与从最后一次离开的人衣服上遗落下的化学纤维相撞,发出嗞嗞啦啦的响声,等这种响声随着时间的推移转换为暗红的光柱时,教堂的气氛一下子沉重起来。或许这颤微微的教学从天亮起就在等它到来,可它却是来得最晚。它像两条从一个绝望的急需祈祷的人眼中不经意流露出的暗淡目光,像条受伤的狗悲哀地把身子在地上拖来拖去。
和许多故事一样,下面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和他所生活的世界也是用文字堆砌而成的,构成他们脸的材料不是肌肉和与空气接触而被称为皮肤的肌肉,而是一些字和由字构成的词的有序排列,字和字之间的间隙大些的时候你能看到一张粗糙的男人的脸,间隙小的时候展现在你面前的往往是细腻柔滑的某张少女的脸,我把一些字词刻意挤压变形以达到让他们欢笑哭泣的效果.一些脸很听话,一些则不论我费多大的劲它们的表情还是无动于衷,这时我惯用的方法是把它们抹去,再来一遍,我不怕重复,每一次重复都给我向日标更近一步的暗示。

30
没人知道雨是什么时候开始下又什么时候停住的。这两个脸对脸的老人都不是很倔的那种,可现在他们僵在这里已经有一阵子了。鬼知道他们为什么僵在这里。没人知道教堂顶部的那条裂缝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两个人以前都先后仰起过脸试图通过它看到一根肉丝大的天,但什么也没看到,反而被刚巧掉下的一颗雨滴砸中。

31
一个女人拉着平板车,第一次拉病男人,第二次拉死掉盖着被单的男人,第三次拉装在棺材里的男人,第四次拉一座坟,

34
书店高高的招牌上最后一颗摇摇欲坠的雨水打在他的黑伞后,并没有及时从伞的高处滑向低处顺着伞的边缘落地,而是在伞上滑来滑去,从高处滑向低处,从低处又返回高处,它把这把伞改成了临时的溜冰场,在伞尖和伞沿之间的频繁的滑动中,它已破解了保持自己微不足道的身体凌驾于伞下那个地球之上的隐晦秘密。

35
为了更好地偷窥两位主人公的夫妻生活,作者限我在两天之内,给他们的房间装好窃听器和针孔摄像机。听听他是怎么安排的吧:摄像机,门口一只,用于偷拍女主人公换鞋的场面;卫生间里外各一只,里间那只拍摄女主人大小解,外间拍摄她洗脸化妆的情形;客厅沙发正面一只;卧室上下八个墙角各一只,用于从不同角度拍摄他们的性交场面;阳台一只,餐厅一只,作用就别问了……

36
我不知道阿克拉加斯在哪儿,它是小镇还是城。我不知道它的居民是否也像我们中原人一样,每天天麻麻亮就迷迷糊糊地吱呀一声推开一砖厚的门板,用两只扑满月光的胳膊往门外的过道上泼屎泼尿。我不知道阿克拉加斯怀里奔跑的少女穿耳洞用钢笔尖、打磨过的铁丝呢,还是干脆就用两颗米粒把耳陲磨透?

37
不过,现在他什么都不是。泥土中的血肉已经不翼而飞,骨头也正遭受地气和蚁蝼的蚕食。更重要的是,在这之前的某个时刻,他一生的全部记忆倏地弃他而去。一个声音说:死了。

38
一年前,潘诺在小农胡同第一次碰到成樱时,在偷盗方面,他还是个新手。三个月前,他劫持了一辆运棉花的拖拉机,轰嗵轰嗵地去了湖对岸的迷宫;那是一座十六世纪由水上迁至陆地的迷宫,它的每条过道、每间屋子都塞满了闯入者的白骨,随着闯入者,源源不断的闯入者已将迷宫变成一座存放白骨的仓库。

39
女孩坐在画布中央的桌面上,背靠一个嫁接在桌面的椅子背,怀抱一颗卷心儿菜,目光穿过被颜料涂满的亚麻布,呆呆地望着你。刚洗过的衬衣偷偷松开了第一粒纽扣……

40
这个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活不长。A,第一个主人公,十二页出现,十六页死掉。A是个被出租车司机捅死的倒霉鬼。他上这辆出租之前,去过小说前十二页中的很多地方,那些地方,要么繁荣稳定,要么寸草不生。他曾以登山队员的热情爬上过沿海的每一幢十二层以上的办公楼,在每幢楼里,各大小便一次。他曾在一幢写字楼的二十五层,看到过天花板上的一口浓痰。那是一口已经干掉后呈金色的痰,各处的皮皮翻卷起来,被风一吹,哧啦啦地响。

41
这城里,每次下雨,最后一颗雨水都会打在清水书店的招牌上。每次雨快停的时候,清水书店门口总会围一群打伞的人,他们的眼睛不眨不眨地盯着招牌,等待最后一滴雨水的到来。这些人里有工人,农民,解放军,小学老师,当然,最多的还是女大学生。我就是在那儿碰到兔子的。

42
坐在家里翻着那些书,仿佛又回到异地的公交上,那些没有面影儿的异地姑娘在卧室的空气中目中无人地自由穿梭,从门缝里进来,从窗户缝里出去,从椅背上钻出来,又消失在天花板的某个墙角。她们个个儿衣着整洁,头脸干净,走路没有声音,或者说声音极小,我猜想她们的鞋底儿并没触到地板,她们是在我的卧室无拘无束地飞行,想听出一些脚步声只是我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罢了。我常怀疑曾把一些姑娘夹进刚翻过的书页中。所以我看书有个习惯,每看完翻过一页又很快地翻回去,摩梭良久。

43
每年三月,柳絮飞的时候,我都会靠着那堵墙等她。等人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是在等一个人,却又像是等成千上万个一模一样的人。他们呼吸着相同的频率,迈着相同的步子,声势浩大地向你走来。和我一样,他们身上也沾满柳絮,每走一步都会有大片柳絮从身上滑落,像迅速褪毛的鸟,像挣扎中的雪人。

44
东晋美人自娱自乐,在庭院里种了一亩海棠,一亩茄子。海棠送姐妹,茄子送太监。姐妹们把海棠插在头上,蔫掉后才夹进书页或压在褥下,作标本。每位姐妹都有厚厚的一本,或满满一褥子海棠标本。

45
终于让我捉住你了。你这妖冶的,天杀的女人。我捏着卷烟的手在颤抖,颤抖把一些烟灰落入指纹,我把指纹里细碎的烟灰轻轻吹走,目光又落到面前的这个敌人身上。


46
“被情人扼到窒息时的痉挛和性爱中的高潮是多么相似啊,”她说,“我喜欢窒息的游戏。”

47
画家穿过露天茅厕,穿过开满郁金香的街心花园,穿过异教徒群居的广场,拐进一条飘着毛毛雨的小胡同。窄窄的胡同堆满各种杂物,穿着短裤拖鞋的画家敏捷地跃过白菜堆蜂窝煤堆自行车堆和刺鼻的垃圾堆,最后一个后空翻,才从胡同里翻出来。

48
高跷上的小丑,一个右手提漆桶、左手拿刷子的人,一个满头灰发、满脸褶子的老人,趁道路两旁围观的群众不注意,悄悄地溜出了花花绿绿的游行队伍。

49 东风
东风住在平原的树洞里。树洞阴暗潮湿,常有地鼠和青花蛇造访。地鼠找到东风完全是因了青花蛇的启发。一次它蹲在树下看青花蛇长久地盘住树腰的洞口骚首弄姿,就在树根处打了个洞,一直往上钻,直到嗅出东风的迷香和青花蛇小腹的泥土味儿,才停住。蛇在向东风露骨地示爱。它一刻不停地用腹摩擦树皮,树皮磨光后,它又开始摩擦树干。东风只是在洞里轻柔地吹几个呼哨,或从洞口放出一两个小旋风,小小的旋风中,翻卷着金黄的柿叶碎屑,十个平原以外的女巫暗绿色的花头巾,几串同时演变的文字……
经过几次偷听后,地鼠就背着蛇去偷听东风。因为东风有梦呓的习惯。地鼠在一次梦呓中得知东风遗失曾有过的一条艳尾,才成年累月窝在这个树洞,除了偶尔能吐一两个小旋风外,其余的时间身子一动也不能动,只能无望地听任青花蛇日复一日的骚扰。
地鼠通过打地洞在几十个平原之间来回穿梭,一年四季一刻也不停下。为了找回东风的艳尾,它的皮毛沾过浮着厚厚一层动物尸体的清洌井水,沾过乌黑的石油,它的头颅一次次被前方冲过来的石块击碎,又一次次在打着洞前进时慢慢康复,很多年过去,就连艳尾的影儿也没见到。它又回到那棵树下,刚好蛇又在树腰摩擦树干。经过这些年的摩擦,蛇身上的肉全不见了,身上除了骨架就全是死皮,越来越细的树干不久就会吱呀一声拦腰折断,夜夜梦呓的东风也将香消玉殒。

50 空娶
裁缝的儿子从城墙上掉下来时,我正穿着大红的棉袄坐在轿子里,望着轿子开的那扇小窗户发呆。因为家族纠纷,娶亲的人把轿子上的小红窗帘撤走,换了副绿的。出门时男方家的对给我换衣服的人说要求我把红色的丝绸内裤也换成绿的,他们说物换星移,绿色很快就会取代红色,成为吉祥的颜色。我拒绝了。我不会穿着绿色的内裤走出自己的少女时代。
裁缝的儿子,那个在城墙上流了一上午稀鼻涕最后掉下来摔成一地五脏六腑的尸体,就是要娶我的人。我在轿子上闻到血和肉的腥味儿,听到苍蝇的轰鸣,用手帕把鼻子捂住。手帕很香,送亲的队伍出发时一只颤抖的手塞给我的。不知道他们会把裁缝的儿子怎么办,或许给他穿上新衣服装进棺材,在我到达之前埋掉,或许用几个枕头垫在他腰后,把他固定在婚床上……我把手帕从鼻孔上移开,又捂住,我又闻到了那股香味儿,像第一次闻到时一样香……

51
有规律或无规律的适当饮食在补充体力的同时,也放松着读者和作者的神经。这从香艳的惊栗的悬疑的或无味的故事中脱身而出的神经受到面前一堆花花绿绿的食物的诱惑时,偶尔它也会不无伟大地想到邀请刚才故事中——淫荡的林中仙女,清纯的酒吧女招待,门牙上饰有金制门环的富裕的恶魔,警惕着以泪洗面的穷苦大众,作案手法漏洞百出的印度小偷,衣着花哨的二流侦探,娘娘腔的小和尚、涂脂抹粉的老道姑,一万米长跑中柳絮一样的苍白诗人……——一同进餐。起初它想邀请他们中的一位,把每一位虚拟到餐桌对面进餐之后,它又觉得单独邀请任何一位都不合适。它又虚拟了能想到的十几号人同时进餐,用餐完毕,就要采取真实的行动(邀请)了,像一只苍蝇在即将碰到一起的嘴唇中间嗡嗡穿过,它还是觉得不合适。它又有了新的想法儿。它想先邀请他们其中一位,然后再邀请他们全体,而这事先早到的一位同时也在稍后被邀请的全体中。这样,这单独的一位就会和另外一个集体中的自己一同进餐。它想像他们碰面时或者惊讶或者故作冷静的表情,像和其它客人打招呼那样相互作辑或拥抱,作辑时他们双手合十的四只无名指通过一个点碰到一起,两副相同的身体就以这个点为中心对称,给任意一具躯体一个轻微的力,对称的身体就僵持着以这个点为轴心开始旋转,旋转产生巨大的凉风,越来越强的凉风使其它的客人四肢冰凉,有的开始打喷嚏流稀鼻涕,他们咝咝地倒吸着牙缝儿绅士地请求主人将风稍稍调小。像把手指插进飞速旋转的电扇一样,他敏捷地用右手的食指给了旋转中的一副躯体一个小小的反方向力,客人们的表情开始舒展。除了作辑,它还为两副躯体设计了拥抱的场面。他们拥抱前,双方都奇怪地同时将扣眼儿解开,拥抱完毕,不,这样的拥抱没有分开的时候,它将永远处于进行当中,因为两人正面的身体贴在一起后,一方的扣子全扣进了另一方的扣眼儿里。按照它的设计,这样的拥抱在进餐完毕后,还将持续到它读完那本书。不过最后这根神经谁也没邀请,和读者作者一样,它也受着现实这样那样的制约。

52
我写这个小说时,去过图书馆一趟,那儿的一本不起眼的线装书告诉我,张三已经把第三章写完了。那本线装书又薄又脆,像一块饼干,掉在地上可能摔成两半或更多的碎块。里面有些句子被人用红黑两色的笔勾过,书页上有那人的指纹。我用放大镜看了半天,也没辨出是哪个陌生人的。一些街头算卦的老家伙告诉我,通过指纹可以算出一个人的生日籍贯家庭住址,我试过几次,算出生日籍贯后就按算出的住址找那人,可一次也不准。也许是被算到的人不愿承认。反正现在我对指纹已经没多大兴趣了。我的兴趣已经转移到这个已经被叫张三的宋朝人写到第三章的小说上了。我想如果我接着写下去,在这本书或其它的书上以后还会看到他的写作进展。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把自己的写作情况通过这些线装书传过来的。


五、大雅丈夫的一段自述

我怎么也忘不了多年前的那个傍晚。我在一所学院附近晃悠,想找一间租金便宜内部设施还算过得去的房子时,一个年轻人拦住了我。他看上去比我大五六岁,个子一般,只是人很瘦,印象最深的是他的眉头好像被人用针线缝住了,皱得紧紧的。我猜他一定被什么事情绊住了。他说你是学生吧,现在有事没?没事的话帮我个忙好吗?我急需在天黑前搬进地下室,你若愿意帮我搬东西,我付钱给你。他说我想今天晚上就住进地下室。他转过身指了指对面那幢楼。

天黑透后我们两个才忙完。他拍拍脏手付钱给我。还提出请我吃饭,我说不了宿舍还有同学在等,就走了。那个傍晚让人难忘,我赚到了平生第一笔钱,还结识了现在的朱莫。我记得当时他说他在写一个小说,当晚将完成第一章。他将在第一章虚构的第二家乡告别还算愉快的童年。“呵呵,虽然有很多夜晚被打扰,不是失眠就是被噩梦吓醒,白天不是撞上这儿就是蹭破那儿,总把小胳膊小腿儿搞得血淋淋,不过总得来说还算愉快。也许是守有密秘的原因。”

他说,小说中时不时会有一些莫明其妙的人物出现,那些人物为了与他争夺主人公的位子,不惜在小说中扯出一个个关系网,对他死磨硬缠或大大出手,辱骂,恐吓,向书稿外吐口水、甩鼻涕,枪杀,毒药,偷窥,公布作者的隐私,等等,能想到的手腕依次登场。他们甚至还为我设计了一个情色陷井:用一个才貌两全的女子将他勾进书稿,然后严刑拷打。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做小说的主人公。“主人公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谁说这是小说,这是一本回忆录,是我为自己写的回忆录,把主人公让位于你,那不成了你的回忆录了?再说我们的经历千差万别,就是把朱莫的名字改成你,那也不是你的过去啊!”我常这样对着书稿大喊大叫:“什么?里面的人事和场景都是虚拟的?当然虚拟,未来的事谁也没经过,人和事都还在泥土中酝酿萌生,我只是站在未来的某个点,对现在以后和未来那个点之前的这一段未来在稿纸上稍加排练,不过是回忆录形式的虚构!什么?啊?我承认!我承认!但……哎哟,你敢?你别过来啊?!”

他说,小说中构建的生活场景常在主人公未到之前就意外损坏、一些物品无缘无故消失,是朱莫碰到的另一个麻烦。这情形很像一个古装剧的拍片现场,导演花大量精力资金设计建造出的酒楼在演员化妆之前就倒塌,一些演戏必不可少的道剧,一把剑,一张折扇,也常常无端丢失。“肯定有人在使坏!”我常在后半夜的黑暗中咬牙切齿地想。“那些龟孙子,根本不知道建起一个院落需要写足几个段落,胳肢窝里的一对儿翅膀得耗费多少字词!”我身上除了伤口就是瘀青,轻轻一动,仿佛无数双手在撕扯、挤压。“无论如何,我得先把第一章写完,一写完我就换地方,离开这个霉气冲天的村子,到陌生的城市去。”

六、小雅,梅雨眼泪

1
一年四季,小雅的眼泪梅雨一样地在朱莫的地下室飘落着,断断续续,时疏时密。朱莫撑着江浙出产的油纸伞写第三章时,隔三差五就着凉。他翻出秋冬两季的衣物,加在身上,也不起作用。迫不得已,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他生起了火炉。

一年四季,朱莫的油纸伞每隔半月就被眼泪穿得千疮百孔。这赋予地下室战场的意味。他一面频繁地与雨具商联系,一面保持小说第三章的陌生城市赵城没有硝烟。雨具批发商是个小气的人,和他谈价钱是件磨人的事。他总说他的雨伞雨衣雨鞋是最好的,不肯便宜一分一毛。他说什么样的价钱买什么样的货,活活饿死雨具也不贱卖。在价钱问题上,他无法纵容自己。朱莫与这商人不是很熟,他的油纸伞全是小雅代买的。他很高兴小雅这样的举动。因为小雅一离开,他就扔掉雨伞,用比从前快两三倍的速度奋笔疾书。

小说中的赵城,总是阴雨绵绵。用手心把雨丝接了,用舌头舔,除了淡淡的咸苦味,还能品出一缕冷冷的香。雨水怎么会有香味?肯定又是小雅,她又往身上洒了香水。空气一直是经过她的身体进入地下室的,现在赵城流通的风全都沾染了这种香味。

赵城的风和地下室的风,是同一种风。朱莫不清楚自己身边的空气是如何进入小说中的赵城的,也不清楚赵城的居民为何生来对气味那样敏感。没把小雅驱逐出地下室时,赵城的人总是晕晕乎乎无精打采,春困一样。很多刚睡醒的小孩打完哈欠都会说“好香啊!”。朱莫想知道小孩闻了一夜的香从何而来。最后,他把目光落在身旁的小雅身上。他用鼻子嗅了嗅,好像有点儿像。他拍拍小雅的衣裳(这样她身上的香味会迅速扩散),他露出拿捏不准的表情。最后他干脆把整个脸都埋进她的胸脯,天呐,一个事实如此地明白无误,他嗅到了那个男孩,也是整个赵城人长期以来一直沉迷于其中的小雅的体香。无怪乎小说中的人物都成了懒骨头,迟迟不肯行动起来将故事向前推进。

一年四季,小雅都在和一毛不拨的雨具商人打交道。听朱莫的吩咐,刚开始她只是给钱拿伞走人,后来,慢慢地,她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商人闲扯。她说你的货物真没便宜过一次吗?商人说那倒也不是,几年前一个年轻女子来买伞,我就破过例。小雅好奇地问她是谁,商人说我现在的老婆。小雅本来还想让他破一次例,一听,想都没想就把话又咽了回去。还有一次,小雅要走时,商人好像一时兴起,突然就在她身后发出这样的疑问:一件东西该是什么价钱就是什么价钱,为什么顾客叫要搞来搞去,如果东西的价值真是他们所说的价格,为什么还定这样高?小雅回头说你们要嫌更多的钱呗,笨。商人说不是,其它商品我不清楚,但我的雨具的价格是再恰当不过,精确到分。时间久了,小雅觉得雨具商人也不是那么难打搅,她们开始聊一些别的话题。

除了商人那里,你只能在朱莫的地下室门口见到小雅。如果你在商人那儿与她打过招呼或闲聊过几句,那么在朱莫这儿你想都别想。她好像变了个人似地,总是不声不响谁也不理地站在那里,一脸幽怨地,哀哀地。

2
遇见朱莫之前,她总在清晨找不到钥匙。找不到钥匙,就不敢出门。在家呆一天后,她常会在准时到来的夜里做与钥匙有关的梦。这样的梦总是叮叮铛铛,恍兮惚兮。她在梦中肚皮一样一起一伏的马路上走时,走着走着就想起一把钥匙,她摸摸口袋,确定出发时装在口袋里的钥匙还在后,她就认定想起的是很久之前遗失的一把。究竟是哪一把,与它呼应的是哪一扇门,她却想不起。她喜欢在空空的街道上猜测曾被丢失的钥匙打开过无数次的门。她享受着把自己颠过来倒过去的乐趣,同时又忍受着没有答案的结果。丢掉钥匙的梦中仿佛始终都是夏天,马路被很毒的太阳烤得皮皮塌塌,一处踩下去,另一处就鼓起来,像踩在一个充过气封闭起来的黑塑料袋上。它的温度是那样地高,飞得疲惫的鸟儿打着瞌睡从天上栽下来,一碰到路面就变成了燃烧弹,轰地一声倾刻变成火球四处滚动,一种烤肉的香味在空气中扩散开来。小雅也常梦见自己身上着了火,火舌最先在她的脚心像一把极软的刷子一样一下一下挠她的脚心,像她幻想过无数次的情人的舌,深情地,又痒痒地。就要醉掉时,火舌就舔上了她的足踝,她的小腿,它们把她的足踝和小腿像丝袜一样裹得紧紧地,却又像水一样不停地流动着。小雅感觉自己穿了一双流动的皮靴。她用这双皮靴走来走去,从麦当劳走向蛋炒面,从旗袍屋走向蕾丝内衣专卖,她一任火舌从小腿蔓延至大腿内侧,想像被一个轻盈而透明的男子紧紧环绕,接受他配合着深情表白的调情。这样的时间从来不会太久,火舌一窜上她的私处,她就闷闷地长嘶一声,从梦中惊醒。每次醒来她都固执地认为全身都着了火,火舌并不止窜至她的私处而是像个麻袋一样将她整个身子紧紧地罩住,一种无以发泄的恐惧在她胸口快速淤积,像离弦的箭,像出膛的子弹。她睁开眼睛醒了过来。

小雅每天早晨都在回忆梦中景像中度过。因为丢失的钥匙,因为钥匙引发的梦境,她成了一个晕晕乎乎的女孩。直到那天,她遇见朱莫。

朱莫在地下室一层的窗前伫立着,看着无数的鞋袜和光脚板行色匆匆,两秒三秒就移出自己的视线。小雅却不然。她那天从朱莫的小窗前走过,莫明其妙地,右脚的脚趾突然被什么硌了一下。她停住蹲下,要小便的样子,松开黑布鞋的鞋带,把鞋子脱下来在地上磕了磕。什么也没有。活见鬼,怎么会硌到脚!她穿上鞋子把鞋带系好,准备起身,小窗那边的一张陌生男子的脸进入了她的视网膜。那张脸没有表情,好像在他眼里,小雅只是一堆皮肉一具骨架的结合,只是一块石头一棵小树一样的非人类。她蹲在那里,说“喂”。那张脸上的嘴唇没有反应。她稍稍提高嗓门重复一遍“喂”,男子还是一脸漠然,仿佛一个凝固在镜子里的影像。她蹲着小步挪到窗前,用手指敲敲窗玻璃,他好像被窗户上的动静吓到了,揉一揉眼皮不知所以然地“啊?”一声。小雅嘻嘻地笑了。她说“在站着做梦呀?”

那阵子小雅一有空就来到那个小窗口,观赏一条鱼缸里的鱼一样注视着地下室的动静。那男子每次都在,不是趴在书桌上写着什么,就是走过来呆呆地与她对视。对于他的视而不见,她并不感到没趣,相反,她对他的兴趣有增无减。他的神情迫使她一次次猜想,他是在和一支无形的军队做着殊死搏斗?还是在脑子里与几十个虚设的象棋高手对弈?亦或是被一个梦魇住了,一魇就是半个月……

“让我送你一朵玫瑰吧,让它开在你心上,让你的心儿冲向我吧,让它在我的胸口爆掉”看上朱莫后,小雅常常手舞足蹈着,哼一些胡编乱造的歌。她编过很多歌,但哼得最多的还是这几句。尤其是哼到“爆炸”时,她总会猛地大幅度张开双臂,做出一朵礼花爆掉的样子。爆掉自己后,她总不忘看看墙上的钟,“三点二十三”“九点差五分半”“十一点零四”一下一下地念着,很多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3
据说,小雅和朱莫的结合,就像灵魂和肉体的结合一样完美。

七、窥视的主题

1 喏,一棵无花果

A

浅褐色的液体表面浮着一层光滑的乳白色物质。三三两两的尘埃颗粒在它上空某个适当的层面,不知疲倦地作着平行运动。它们处于引力和空气浮力相抵消的空间。突然,一颗尘埃像中了魔法,疯狂地向下方的乳白色物质一头扎去,出乎意料地,它坠落在白色物质表面后,没有感到一点儿振荡。白色物质像一块平坦的大陆,牢牢地浮在浅褐色液体上,好像睡着了。三四分钟之后是第二颗尘埃,第三颗……现在乳白色物质上已经覆盖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尘埃,尘埃中包含经过分解的炉灰,棉絮,瓦砾,皮革,塑料……甚至人的骨灰。上方原先悬浮这些尘埃的平面空间,此刻也已经被另外一些不明来历的尘埃颗粒占满,它们与已经在白色物质表面固定下来的尘埃不同,可能来自另外一些地方,比如:北方某个小镇炼油厂的烟囱,南方某郊区渔船上一根不断与船沿摩擦的麻绳,或某个山腰上爬山者的塑料鞋底……来自何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不远千里,在白色物质上方悬浮一阵后,也将聚集在白色物质上。以后它们还将通过不同的渠道,不断分解成任意形态,散布到别的地方,或者重又回来,落在此刻正处的地方。不过那时,承接它的,可能会是一团透明的清水,或者底层堆积着涨到极限的黄绿色茎叶的深褐色液体。那些茎叶几乎全部来自南方,它们在空中摇曳时曾吸收过大量的阳光和水份,借助一个奇妙的时刻,被剥离枝头,用竹制容器转移到另外一些阳光充沛的场地,在那里,它们用大量的时间安静地将体内的水份毫不保留地全部蒸发,随着一些固定机器和移动机器的轰鸣、一些手指指纹的摩擦,进入一个个透明或不透明的狭小空间,至此,等待它们的,将是汹涌而下的无色无味液体。这些液体,理所当然地,滚烫无比。就此,树木和玻璃制品之间产生了隐秘的亲合力。它们籍着这种不为人知的亲合力,长期与进化已久的牙齿和嘴唇相安无事。也有例外。比如玻璃制品沮丧着轻微地呻吟一声,扭曲为一堆碎片,原先汹涌而来的滚烫液体迅速穿过碎片四处逃散,上下两排牙齿咬在一起,与嘴唇、舌头巧妙地稍作周旋,吐出一句“他妈的”。

盛放咖啡的玻璃杯通体冰凉,规规矩矩地直立在桌面。桌子内部有动静。吱吱,兹兹,咕噜咕噜,一些小生物正在里面不知疲倦地打洞。这张桌子还是一棵树时,它们就开始在里面打洞了。它们希望自己的住处一天天宽敞,直至足够大,它们才会疯狂地交配,眨眼之间繁殖出一堆堆直系亲属。往后的日子,除了教会它们打洞的本领,隔三差五还得给它们上一节性教育课,以保证一天天发育起来的后代在打洞之外可以豪情满怀地交配,这样不断打洞扩大场地,不断繁殖,总有一天它们会建立起自己的王国。不过,这样的王国将座落在某间卧室而非森林。不会说话的物品总是坚强的,比如这张由树幻化而来的桌子。坚强是有限度的,事实一旦超出这个限度,一切都会变得绝望。这张桌子此刻正在坚强与绝望之间摇摆。它已经开始不耐烦地把虫子们打洞的声响泄露出来,就像吞吞吐吐地声明自己肚里有蛔虫的儿童。但虫子们都没有分身术,不能在打洞的同时到桌子外面去听响声,它们的工作对人对己都是毁灭性的,这缘于它们打洞和繁殖的热情以及热情引发的对外界的浑然不觉。桌子开始变得绝望,它安静地等待着使它倒地而亡的“轰嗵”一声。

咖啡已经冷却多时,整整一个晚上,它在桌面上始终保持一个眺望的姿态。它想看到一些东西,或者它已经看到了许多东西,那是一些转瞬即失的图像,它通体光滑的目光始终显得若有若无。在头部和眼眶未出现之前,目光从它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分前后主次地射出去,捉一些图像返回自身,但往往是在返回的途中就将它们遗失了。也可能是被捕捉到的图像发现它们将被带去的是一个没有大脑、身躯僵硬的玻璃容器,清楚这样的前程并非它们所想,都在转瞬之间融入空气。总之,天快亮时,作眺望状的咖啡杯已经筋疲力尽,它迷迷糊糊地在桌面上支撑着,暗暗等待五官四肢遥遥无期的到来。这是一种充满恐惧的等待。因为桌面上与它距离不远的那本新书已经可以哗哗作响。书和杯子生来就是不声不响的物什,但从窗帘那边吹进来的夜风可以使书页畅快地哗哗作响,就像使森林里那棵现在已经变成一张桌子的树的叶片哗哗作响一样,却对一只郁闷的杯子无能为力。杯子开始在坚强与绝望之间摇摆。

沿着咖啡杯的底座往北进发,尽头是桌面的边缘。纵身一跃,会跳上一张斑驳的木椅,椅子上布满了主人的指纹,每个指纹都像一顶瘪着的帐篷,上面是深浅不一的用来疏导雨水的凹槽。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你可以试着在一个一个的凹槽之间跳跃着行走。从椅子面的最南端走到最北端,再沿着椅背上一个个螺旋上升的指纹,爬上椅背的最高处。不过,你现在完全可以屏住呼吸,再纵身一跃,跳到地板上那片铅灰色的地毯。到达地毯后你会惊讶地发现,原来它并不像刚才在椅子上看到的那样脏,脏的不过是它的颜色罢了。如果把你你长期寄居的桌面比作一个寸草不生的平原,那么现在你会发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大陆。一眼望不到边的地毯,高高耸起的书架,极远的墙壁上挂着的那个只能看得见一个黑点儿的钟表,远远传来的嘀嗒声,像是一个巨人在哭泣。

如同爬山者不知为何要爬山,你开始了地毯上常年累月的跋涉。你经过一个大衣柜时,发现了另外一拨争分夺秒打洞的虫。这些虫因为长期呼吸浓郁的樟脑丸,已经产生了樟脑丸抗体,它们的劳动工具,食物和水,无一不散发樟脑气息。如果接吻的恋人从对方的口腔尝不到樟脑味儿,他就会果断地甩手走人。如果一对儿年轻夫妇生出的孩子与樟脑没有亲合力,就会在当夜被溺死。它们在大衣柜里加班加点建立起来的家园,将是一个樟脑统治的王国。你安静地与这个建设中的王国挥手作别,又走了不知多少路,在一个庞大的长方体面前站住了。它上面有呼噜呼噜的声音传来,一高一低,阴阳顿挫,像唱着一首自己也不懂的歌。

沿着一根长方形的木棍一路上去,中途转到幕布一样下垂的床单,再由床单上一条高高的纹路的指引,你终于看到了那副沉睡的躯体。一个甜丝丝的女孩,蜷了身子浅浅地睡着。

B

小雅早就醒了,她只是没把眼睛睁开。刚才她试着睁过一次,眼睛好像被眼屎糊住了,没睁开。也可能是她还没真正醒,还不能完全操纵自己的眼皮,她只是把眉毛挑了挑。房间里什么声音也没有,她翻了下身,听到宏大的头发摩擦枕巾的声音,皮肤摩擦被子的声音。她不动后,那些声音随即消失。耳朵却不愿停下来,它试图再听出一些别的声音,果然就听到了比前两种声音宏大好几倍的心脏跳动的声音。哄隆哄隆,哄隆哄隆,一下一下地很有节奏地震颤着她的身体。她的四肢和头颅都在按各自己特有的构造轻轻地晃动着,一下强,一下弱。这种晃动让小雅觉得自己仿佛躺在一个由水流缓缓推动的摇篮里,水流一会儿舒缓,一会儿湍急。这种晃动又让小雅觉得自己是躺在一个不断被人摇动的筛子上,那人试图把她一米六五的身体从一些不足半厘米的小洞筛下去。

似乎是为了给自己一点儿信心,小雅又翻了半个身,仰面躺着,把两只手臂交叉起来,抱在胸前,左手插在右腋窝,右手插进左腋窝。插好后,还是觉得不舒服,她用左手的食指抠了抠肛门附近的区域,又收了回来,重新插进右腋窝。现在,心跳声比刚才小多了,几乎不竖起耳朵认真听就听不到。小雅的心脏在和耳朵捉迷藏。时间一长,小雅发现这是一个死循环,不会有结果,就在腰上使了使劲儿,一下子坐了起来。她曲起右臂拍拍直了一夜的腰,似乎是帮它适应新一天的第一次弯曲。

她下了床,走进卫生间。她感觉脸上的皮肤紧绷绷的,像覆了一层无形的塑料薄膜,薄膜上沾满了她看不到的尘埃,尘埃忽起忽落,一会儿从她面部四周的空气中潮水般涌来,一会儿又像灰烬一样随风飘散,无影无踪。

我向楼道东边的那扇小窗走去。窗外刺眼的阳光经有色玻璃一过滤,服服贴贴地铺在水池旁的过道上,它们看起来很温和,像一个晒太阳的老头子,又像一条皮皮遢遢快睡着的狗。我走到水池边,拧开水池上方的水龙头,不知来历的水哗哗流出,笔直的水柱碰到坚硬的水泥池底儿,溅起一些水星儿,众多的水星儿从池底一路上升,沿着一条无形的弧线,到达我的胳膊和前襟。此刻我已经很像一个站在瀑布口的游客了。

我把手摆了摆,像在驱赶什么东西,但除了水柱和水星儿之外,什么也没有,莫非我是在驱赶那些不断溅到我身上的水星儿?很有可能。我想,这是一个下意识的举动,虽然它不解决什么问题,但肢体有它自己的一套运动系统,这是我不知道的。我用左掌将水柱拦腰切断, 一个力马上到达我的掌心,它像一个很钝的钻头,凭着一股子蛮劲儿试图将我的左掌钻透。我想如果我不把手移开,有一天这钻头的计划一定会得逞。我把左掌从水柱的中心向左移,右掌同时从右边横切水柱,这时,钻头开始瞄准我两掌相接的缝隙钻起来,也不管什么手心掌心了,喏,我说它蛮吧,你还不信。

两手的接缝只被钻了不到一秒钟,它们围起来的肉坑里已经注满了一小坑水,起初水面出现一些绿豆大小的包着空气的水珠儿,但它们辟辟啪啪地一瞬间就爆灭了。它们爆破时,除了微乎其微的声响,还把一些无足轻重的力通过肉坑里的水,传达到我那两个呈弧状弯曲的手掌平面。我感觉像是手掌上的某些东西在爆炸,但这爆炸对我毫发无损。这让我有点儿得意,让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刀枪不入的战士,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闲庭信步。

突然,我的两手将其捧着的一小坑水抛起来。那些水在到达脸部皮肤的途中本来是要向四面八方各自逃走的,它们已经仓促地瞄好了各自的方向,但空气中的一些力,使得它们的计划破产了。他们在小坑里时,只有水面上的一少部分水知道空气是有压力的,其余的只知道自己头顶的水有压力,但它们的压力从何而来,并未深究。现在,这一部分原先在水面下的水大开眼界,当他们在空中努力向两侧冲去时,一股无形的力将它们死死拦住,不留一点儿余力。这力像一堵透明的墙,堵住了试图逃窜的每一颗水珠儿,使得我手中的一小坑水一滴不漏地全都向脸部皮肤冲去,但随后它们就碰到了我脸上那层不透气的塑料薄膜,一小坑水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急忙溜走,其余则沾在塑料薄膜上坚守阵地。

坚守阵地的水珠们一开始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可一秒钟不到,它们就开始跑到一起窃窃私语。一些认为这是一片绷了塑料篷的庄稼地,另一些认为这不是一片普通的庄稼地而是试验田,种种看法,不一而足。接着,我发尖儿上的水珠沿着发梢滴到额头,与额头上的水珠儿汇合,形成一个更大的水珠儿,这更大的水珠儿又顺眉梢、颧骨、左右两嘴角、下巴一路下来,汇合了众多的同伴,叭嗒叭嗒地跌进水池。

滴落的这些水珠儿,通过在我面部的行走,带走了五分之四的尘埃。现在我的皮肤又透气了,我不再感觉脸上蒙着一层无形的塑料薄膜,顿时清醒多了。

梳洗完毕坐在沙发后,又一阵淡淡的睡意袭来,她刚梳好的头轻轻地在靠背上一碰,身子就像溜滑梯一样,再次滑入睡眠。

也就在这时,透过窗帘的缝隙,我第一次看到了小雅,一个已经习惯借助睡眠来忘记自己不会生育的美少妇。

C

今天我本来不打算出工。因为星期天各家各户都有人在,如果我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地撬开他们的锁,他们一定会把我扭到公安局,打个皮开肉绽。如果换了别的同伴,他可能会跑掉。我不行。我的腿有毛病。我拖着一条破腿在这个城已经行窃多年,从没被扭过到公安局。有几次被人发现,我把那条腿亮给人家看,腿上全是没被肉糊住的钉子眼儿,人家就同情我,给我叫出租,把我送走。这种事发生过几次后,我就不想干这行了,再干下去良心受不了。后来我饿着肚子浑然忘我地撬开一些门锁后,我发现肚皮永远比良心有说服力。今天早上也一样。

这是一座院子。院子东北角的屋檐下放着一辆童车,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淋已经锈迹斑斑的童车,依然固执地散发出温馨的气息。东南角堆了一堆垃圾,花花绿绿的,一些废纸在小声地哗啦哗啦,可能是风吹的,也可能里面钻进了小虫子。西南角是厨房,一间主人已经很久没光顾过的厨房,厨房门口的钉子上挂着一串红辣椒,穿辣椒的线看起来要断的样子,估计用不了多久,那串辣椒就会啪地一声掉到地上。透过厨房油腻发黄的小玻璃窗,能看到对面墙上那个厨柜里的一些碗筷和调味品。厨房的房顶上长了一些屋檐草。这样的草我已经有些年没见过了。以前在乡下时,每个雨天我都会打把伞,爬上梯子,把它们一棵一棵地拨下来,再把带起来的瓦泥压好。村里的老人看到后,都说屋檐草是拨不得的,拨了房了会倒的。可我父亲说房子上长着草,看着就不景气,还是拨了得好。不过,他只让我在雨天拨,因为雨天可以把带起来的瓦泥重新压好。想起这些,我才发现我离家已经很多年了,不过,我不会再回去了。可能因为这个,小雅家长满屋檐草的厨房看起来就很忧伤。

窗帘的缝隙很小,但可以看清客厅的全貌。小雅躺的沙发靠在东墙,对面是电视和酒柜。我对面的北墙挂着一幅巨大的明星照,那个明星我还喜欢过一阵子,我觉得那张不是他照得最好的。明星照的左下方是一扇门,通向卧室。对于陌生女性的卧室,我一向情有独钟。我相信在这点上,其它一些不作贼的人和我一样。如果呆会儿小雅从醒来再收拾收拾出门后,我最先去的可能就是对面的卧室了。很多人把钱放在卧室的床下或衣柜。不过,我进去后不会马上就找钱。我不需要钱。我只需要一顿饱饭。也可以说,只要能偷到十块二十块够我出去填饱肚子我就不枉此行。我可以偷一百二百或者上千,但那样就得花成倍的时间精力去乱翻乱搜,就得冒更大的险。换了别人十有八九会,但我不会。我是一个安全地偷到极少的钱就很满足的家伙。我估计在小雅的卧室找我要的数目,不是难事。目的达到后,我会在她的床上稍作休息。哪怕是饿着肚子。你不知道,在陌生女人的床上休息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可现在床的主人小雅还没醒。我的经验告诉我,大凡在早上梳洗干净、倒在沙发上入睡的人,睡的必是回笼觉,不出半小时准醒。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她醒来离开家后,把我锁在院子里。

等一个一动不动的人睡醒和等一个迟迟不来赴约的人一样消磨人的耐性。这天早上半个小时的等待对我来说很漫长,如果换了中午或晚上我想未必会这样。等待中我小睡了一会儿。在小雅的窗下醒来后,她已经醒了,原先靠在沙发上的被弄乱的头发经过重新梳理,一点儿也看不出这是个睡过回笼觉的女人。她现在依然蜷在沙发上,两条腿盘起来,面对着对面那台电视屏幕,右手握着一个遥控器,姆指在上面按来按去。她的身子左右摇晃着,过一阵子,身子不摇了头却又开始摇了。她好像自己在自己的周围建造了一个无形的摇篮,她坐在里面悠然自得。无形的摇篮被一只无形的手很有节奏地推着,手的节奏与他身体摇晃的节奏相同。突然一个时刻,她握着遥控器的手指不动了,身子也坐得笔直。以前放松的面部表情变得紧张起来,一种因为好奇而非恐惧引发的紧张。我想知道她看到了什么,我摄手摄脚地沿着窗往东移了约一米左右,然后我就看到了倾斜的屏幕上的情形:一个农舍里,一只母鸡正不安地走来走去,它的脸涨得像鸡冠一样通红,咯咯哒咯咯哒地叫个不停。

我又看看小雅,我发现她还在一动不动地盯着屏幕,她眨眼次数比刚才调频时明显少多了,有时她整整一分钟眼睛一眨不眨,身子也一动不动,像个蜡像。看来她是真被这只快要下蛋的母鸡迷住了。

被电视上的母鸡迷住的小雅迟迟不肯动身出门,让我很难办。我站得腿有点儿酸,我开始蹲在窗下想到把窗台上的一个啤酒瓶扔向大门,诱惑她出来,让她发觉自己还有出门要办的其它事。我没这样做是因为,我的腿不方便,那样做的前提是啤酒瓶子扔出去后我必须以很快的速度把自己藏起来。我重又站起身,看看客厅的沙发上的小雅,她还像以前那样呆坐着,两眼放光地盯着屏幕,只是现在她的脸也涨得像那只母鸡一样红了,嘴唇开始颤颤微微地抖动,根据口形,我很容易就辨认出咯咯哒咯咯哒的发音。遥控器已经离开她的右手,静静地呆在不远处的沙发上。随着嘴唇有节奏的颤动,她的两只肩膀也开始不自觉地抖动,好像她有一对儿透明的翅膀,她正试着扇动它们,使自己离开沙发悬浮在客厅的上空。我又看了一眼屏幕,母鸡盲目奔走的步子渐渐慢了下来,它先前不断挥动的翅膀也安静地贴在它背上,但脸和鸡冠涨得更红了,眼睛睁得滚圆,像两颗子弹一样准备随时发射出去。我又看看小雅,不得不承认这沙发上的女人与母鸡一直配合得很好,她已经不再试图震翅欲飞了,重又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但她这次的一动不动与前上几次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通过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内心异常噪动,她之所以能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只因为屏幕上那只母鸡已经静静地卧在一块空地上了。如果它拍着翅膀呼啦呼啦地飞向别处,我想小雅绝不会再心安理得地呆在沙发上。

现在我的肚子比刚来时饿了很多,肚皮几乎与脊椎紧紧地贴在一起了。我开始怀疑这个早上能不能在这家偷到吃的。我现在如果出去再重新撬一家门锁,已经不可能了。可沙发上的女人为什么还不走呢?

五分钟后,屏幕上的母鸡下了一颗温热的蛋。下完后它用身子捂着蛋稍作休息,然后很快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它现在一定很舒服,像人大便之后,或者刚刚饱餐了一顿之后的神气儿。这时屏幕上出现了广告,广告的声音很大,但稍后小雅就把它调小了。调小之后她看了不到一分钟无声广告,就把电视关了。关掉电视后,我想她会马上从沙发上起身,整理整理衣服,挎上坤包出门,谁知她整个人已经瘫在沙发上又不动了。她看起来很欢绝望的样子。她不时用仅剩的一丝气力翻开衣襟,左看看右看看,什么也没看到后,她仿佛确信一定会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沙发上。她又挪开身子,仔细察看屁股刚坐过的地方。但依然空空如也。她脸上的红在我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褪去,因为刚才肩膀的抖动,有几丝头发从耳朵上方垂下来,有一下没一下地碰着她的耳朵外沿,使她的寻找看起来很费力。

突然她的眼睛一亮,随着这一亮,全身的力气好像在一瞬间重新回到她身上。她从沙发上下来,趿上拖鞋,向门口走来。她走得太快了,几乎是小跑,以至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及时找个藏身之所以免被她发现。但一切都迟了,太迟了,我刚迈了左腿,门咔嚓一声就开了,我赶忙蹲下,刚蹲下,就有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儿很急地从我左上方拂过。她一路小跑跑进了厨房,在厨房里找东西去了。她竟然没发现我。

我知道她不会在厨房呆很久,她找到要找的东西就会重新一路小跑跑进客厅。我很迅速地抓紧这个时机,猫着腰躲到离厨房门最远的那面墙角下。刚在墙角蹲下,她就从厨房跑出,果然一路小跑跑回客厅。我喘着粗气,定一定心神,想在原地多呆一会儿,怕她再跑出来。大约过了五分钟,估计她不会再出来后,我又猫着腰回到刚才的窗台下,我缓缓站起身,透过窗帘的缝隙,我发现这回客厅空无一人,沙发上只有刚才那个遥控器,女人不见了。她一定是进了对面那间卧室,那间我打算在里面稍作休息陌生女人的卧室。

我悄悄走进客厅,在客厅中央环顾四周一小会后,就迫不及待地走近卧室那扇门。门没插,透过两指宽的门缝,我看到小雅趴在床上,我看不到她的脸,只见一团黑头发摊在床上。她的裤子已经全都褪到了小腿,露出白得有点儿刺眼的屁股,屁股上一些印子若隐若现,一只拿着鸡蛋的手,正把手中的蛋往肛门里塞。我看到时,她已经塞了有一阵子了,但一直没塞进去。现在她时不时就把手从肛门处摊开,在靠近身子的一侧甩一甩,以缓解手腕的疲劳。甩完之后又继续塞,可还是塞不进去。她很沮丧,坐起来坐了一会儿,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马上穿好裤子,翻身下床。

小雅从卧室出来时,我又蹲在卧室的门口,等待被扭送到公安局。但奇怪的是这被某种想法儿魇住的女人对我却视而不见。她从客厅门口的衣架上勿勿取下外套和坤包,啦地拉上门就出去了。

我从原地站起来,大大地松一口气,准备干自己的正事儿。不过我要办的事难度不是很大,甚至可以说轻而易举。我只需在这儿搜到十几二十块人民币就可以了。我翻了一些柜子,抽屉,一些衣服口袋,十分钟不到我就心满意足地整整衣服,朋地拉上客厅的门。走到院子时我发现她已经把大门在外面上了锁。我只好饿着肚皮,拖着残腿翻墙出去。

现在面对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我只想找家小吃店把肚子填满。我打听了好几家,都没有我最爱吃的酸菜肉丝面。照我的办事风格,我只好继续饿着肚子往前走。一个腿有毛病的人在大街上走,时不时会招来许多眼光。我每一次偷完东西,走在街上许多人就看我。把我看得心惊肉跳。后来发现那些投射来的眼光只是对我的腿表示好奇甚至同情之后,下次我就坦然多了。后来我在一个小学校门口找到了自己爱吃的食物,就走了进去。一进去,对面坐着的一个背景感觉很熟悉,不知在哪儿见过。我想我是碰到了熟人。我不打算和她打招呼。我每次收工后都不喜欢和熟人接触。没过多久面就端来了,于是我就和那个背影一起吃。吃完后,背影站起身转过头,原来她就是小雅。

我顿时紧张起来,不过马上我就反应过来,我的紧张完全来自职业习惯。她并没见过我,也就不会想到我面前的这碗饭来自她的口袋。她走出饭店后,我抓紧时间呼哧呼哧把饭刨完,就出去找她。却不知找她做什么。

她走到附近一个卖百货的小摊前,饶有兴趣地看看这个,碰碰那个。后来她问摊主有没有小孩玩的玻璃球?摊主说有。就钻到摊子下面翻一个麻包,他从麻包里取出一个脏兮兮的塑料袋,袋子里全是山楂大小的玻璃球。他说你挑吧,要什么颜色自己选。她先是觉得脏,但还是极不情愿地把手伸进袋子,取出一把一把的玻璃球。她挑选的很认真,球面上有哪怕一条微不足道的划痕都通不过。但玻璃球上是不可能没有划痕的,因为同在一个袋子里,球和球之间的碰撞是免不了的。摊主看她挑了半天,几乎每一颗都仔细查看过了还没选好,就疑惑地问你要这个干什么呢?她一听这话,全身稍稍震了一下,又不紧不慢地说是给小孩玩的。摊主说吸划痕不怕的,带回家不到一天上面都会布满划痕的。

她听了,只好重新选一次,勉强挑了五六个,买下来装进坤包,往家的方向走。

二十分钟后,我通过她卧室的门缝,看到她把一颗玻璃球很顺利地塞进肛门。这次她没甩手腕子,她看起来很轻松。塞了一颗之后正准备塞第二颗时,她捏着玻璃球的手停住了。她开始扭动趴在床上的身躯,脸涨得通红,嘴巴里不由自主地哼哧哼哧着,最后一颗玻璃球嗵地一下,从她的肛门跳了出来。这个情形让我想起刚才母鸡下蛋的电视画面。

一颗顺利被塞进再跳出之后,她很兴奋。这次她塞了两颗,经过一番脸红耳赤,最后也依次顺利跳出。后来她干脆一口气把买回的五颗同时塞了进去,大约是十分钟左右吧,这五颗山楂大小的玻璃玩艺儿也依次滚落在床单上。这时,她已经幸福的气喘吁吁了。

我相信此时看到的是一个满足的女人。她的脸颊红润,鼻翼鼓涨,眼里全是不能自已的喜悦的泪光。

一个小时后,小雅又回到的街上。我像上次一样跟踪她。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现在她的肛门里塞着一颗玻璃球。她在家想到塞一颗玻璃球上街时,那里涌出一股细流。她穿好衣服鞋子站在镜前准备出门时又涌出一股。第一次涌出后她换了条内裤,第二次没有。因为她想到还从没穿过湿掉的内裤上街呢,一想到在街上碰到熟人穿着这样的内裤与他们打招呼的情形,内裤就更湿了。现在她走在街上,街上的人很多,她还没碰到一个熟人。她满心好奇地在大街上走着,等待着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向那个面孔问好,不着边际地扯一些生活味极浓的话题。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我的肚子有点儿饿,但还不想吃饭。我一直看着走在我前面的那个背影,突然觉得这无法生育的女人很悲壮,她在和大街上的每个人作游戏,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 ,向大街上的每个不知名姓的人宣泄她生命中的委屈。在我看来她有点儿可怜,但她自己却不这么想。她觉得充实极了,痛快极了,即使没人知道她身体里的秘密。她觉得生活有许多层面,虽然她不知道自己此刻处于哪一个层面,但她对自己发现这个层面很得意。刚出门时她的步子迈着很小心,怕那颗玻璃制品掉出来,走了一段路后发现事实并不会像想像中那样,就把步子迈得稍大了些。她现在走路已经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了。那颗东西也不像刚开始那样冷冰冰的,它自己的温度已经与身体持平。她已经感觉不到它在体内的存在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会跟着这个女人。可能是因为,大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知道她秘密的就只有我一个吧。每个人都需要时不时证明一下自己的独一无二。

这次她走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她像一个普通顾客一样,打听了好几种体育器材的价格,但都没买。后来她被一辆赛车吸引住了。她摸摸赛车的把把,用脚踩两下脚蹬子,赛车架空的车轮就安静地飞速旋转。老板走过来伸出手,让手心向上的手掌与赛车保持一个合适的高度,就开始向小雅推荐自己的商品。讲了许多与同类产品的优异之处后,他鼓励小雅说小姐,要不你先骑到上面,看看感觉如何。小雅一听,心就开始很猛烈地跳。她很想骑到车座上,在车座上用脚蹬两下脚蹬子,但她最终也没那样做。再后来她买了两个乒乓球回家了。

她坐在沙发上,开始用遥控器调台,几十个台调了好几遍,都没有的到她想看的。我猜她可能又在找那个母鸡下蛋的节目,但她也知道,这种可能几乎是微乎其微。她气恼地关上电视,又趴在卧室的床上了。这次她要把乒乓球往那里面塞了。

我想这女人可能是疯掉了,或者神经出了错。我对她既同情,又羡慕。同情她的痛苦,羡慕她从痛苦中获取的快感。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肚皮又贴着脊椎骨了。我没有看她把两颗乒乓球塞进去,也不知道她最后有没有成功。我对往身体里塞东西已经没什么兴趣了。我开始想在她这儿再找几十块下顿的饭钱。我来这儿目的不是偷窥,而是偷钱。我现在在客厅走来走去翻这翻那,已经不担心会被她发现了。很快找到要找的钱后,我拉上门,离开了。

我不愿再打扰这个无法生育的女人。

 

 

2 说起我那青青恋啊

男孩喜欢上女孩后,不敢跟她接近,每天放学只是悄悄地尾随着她,她进书店,他就帮她在门口看车,她找朋友,他就在她朋友家附近假装无所事事地晃悠,期望她早点儿出来,以便继续能尾随着她,把她悄悄送回家。一次,在她家门口,他透过门缝意外地看到院里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尺码不大的内衣。他认定那是女孩的贴身衣物。后天的几天他脑子里忽闪的都是这件内衣,与此同时,女孩的形象在他的脑海退至第二位。因为想像中的内衣散发出的异性气息远远超过女孩本身。他开始有意识地借助想像的内衣手淫。当务之急,是把女孩的内衣搞到手。他发现已经有一阵子没尾随着送她回家了。这天他又站在女孩的家门口了,透过院门的门缝,他又一次见到那件浅红色内衣。他的身体仿佛立即被注入一股强大气流,血管仿佛掺入了新鲜的血液,浑身上下流窜着一种酥麻肿涨的感觉。不知何时,裤裆已经硬邦邦地鼓了起来。从这以后,除了暗送她回家,他有事没事就溜到女孩的家门口,绞尽脑汁琢磨院里的那件内衣,想着如何搞到手。他意识到这些天来的日思夜想无非是在无意识地为自己的第一次偷窃作准备,自己即将成为一个小偷,是从他第一次见到女孩的父亲开始。那天一个四十五岁左右,身穿警服的男人挟着公事包走出来,回身对门口刚说完“早点儿回来啊”的中年妇女挥手作别时,男孩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处境——自己一直准备在公安局家属院行窃。

他把行窃的对象从内衣转移至女孩的丝绒车座,是两个月后的事。自从上次偶遇她父亲后,男孩对女孩的住处产生了无以名状的惧怕。他再没去过女孩所在的那条街。有时隔三差五尾随她回家,也只是见她走进书店或朋友家,就停住。一天在书店门口,女孩可能看上了一本喜欢的书,迟迟不肯出来,他在门口无所事事,盯着她的自行车看来看去,看来看去。不得不承认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些奇妙的瞬间出现。盯着自行车看时,男孩鼻腔突然就嗅到一缕他再也熟悉不过的气息,不用猜也知道,这种气息肯定与女孩有关。但他一时还搞不清楚,那种气息来自何处。他像丢了钥匙似地,环顾左右,十秒钟不到,他的目光重又返回女孩自行车的车座。那是一只暗红色的丝绒座套。男孩子一口咬定刚才的气息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他正准备向车子走去时,女孩出来了,边走边把新买的书往包里塞。

那段时间,班上的同学都发现男孩常常在学校的车棚周围转悠。他们猜测着他不是想偷车,就是在车棚里藏了什么珍贵东西,一包烟,一卷从家里偷来的钱,或别的什么。不过疑心最大的还数看车师傅老徐。每天一下课或放学,他都能看到男孩万无一失地出现在车棚附近,表面装出路过的样子,却时不时往车棚瞄。瞄来瞄去,老徐就趁不住气了。他把一只老手伸出窗口,远远地冲男孩招一招,示意他过去。这样,男孩和看车师傅老徐坐在了一起。老徐说你看来看去看啥呢?男孩说看你。老徐说看我?肯定不是看我,你每次瞄的都是车,说吧,你瞄上哪辆车了?男孩随手一指,指着一辆暗红丝绒座套的女车,说那辆。老徐压低嗓子说准备什么时间动手?年轻人。男孩说我不动手。老徐说那你还偷不偷?男孩说不偷。老徐一拍大腿,差点儿跳起来:那你整天没事瞄它干嘛?男孩说我喜欢瞄,我就瞄。这话让老徐哑吧了半天。最后他赌气说:那好,我一个看车的,拿你这种只瞄不偷的没办法,你瞄可以,但不要老远远地瞄,瞄得我心发毛。他拍拍男孩的肩,用舒缓一些的口气说:你小子,要是真想憋不住了,想瞄了,就进来,坐在我跟前瞄,我让你瞄个够。虽说是气话,但还没说完,他竟从男孩脸上看出一丝掩饰不住的惊喜。那段日子,一放学,全校师生向车棚走去时,谈论的都是男孩和老徐。他们弄不明白,是什么把这一老一少紧紧的绑在一起,形影不离。

同老徐一起看车,看了几个月后,男孩终于决定放弃。一是老徐看他比他看女孩的座套还紧,他不但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还得时时防着老徐。更要命的是还得防着自己,免得一时不慎,把座套的图谋泄露出去。一些同学也已经开始借课间休息,像自己瞄车一样鬼鬼祟祟地瞄着自己,他也像当初的老徐一样,被瞄得心里直发毛。车棚这鬼地方是呆不得了,呆不得了。

与老徐分开后,同学们发现男孩又有了新动向。那就是放学后,他总是磨蹭到最后一个回家。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大家都想知道他一个人在教室搞什么鬼,一来学校都暗暗发誓晚回一两个小时来弄个水落石出。但放学的铃声一响,又都抢着往教室外面跑,往车棚跑。但最后终于有同学发现了男孩的秘密。不过发现也只是发现,谁也无法破译。他们看到男孩一个人在教室,在自己的位子上坐到所有人都走完,他通常还会在自己的位子上呆二十分钟左右。这二十分钟里,他虽说一直盯着书本,却没人见他翻过一页。大家说,他其实是在谋划着如果行动。男孩会有什么行动?他轻手轻脚地在这个位子坐一坐,又到那个位子坐一坐,但每坐一会儿都立刻换一个位子坐。没人知道他这样坐的目的何在。只有男孩自己知道。无论怎么坐来坐去,最后他都会坐到女孩的那张凳子上。和内衣,丝绒座套一样,一夜之间女孩的凳子又成了男孩全身心的最爱。看到过的同学都无法理解男孩的所为,他们觉得他莫明其妙。“可能是和老徐呆过一阵了吧,老徐在学校就是出了名的怪人”他们这么想。自从第一次坐过女孩的凳子,体会到一种其它任何凳子都无法令他达到的亢奋消魂无法自拨的奇异感觉后,他暗暗有了新的计划:他准备偷偷把女孩的凳子换来坐。他相信,这件事如果成功,他将理所当然地成为全校最幸福的学生,这城市最幸福的公民,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他请同桌去餐馆吃饭。同桌指着满满一桌饭菜说干嘛?他说不干嘛。同桌说不干嘛摆这些?说清楚,说清楚再吃。他说换凳子。你和小雅换凳子,然后我和你换。同桌问为什么换?好好的换什么?他说我想换。他又用舒缓一些的语气补充:当然,我得努力,得争取。同桌说什么努力什么争取?他挥挥筷子说吃饭吃饭。

第二天男孩很早就到教室去坐从同桌那里换来的女孩的凳子。那时天还没完全亮,一切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水蓝,整个世界仿佛被贮藏在一颗蓝色的水晶里。还没有一个同学来。男孩单独坐在空旷的教室,坐在自己梦寐以求的凳子上,无声地享受着生活中归自己独有的那一份美妙。美好的时光总是匆匆,一眨眼功夫,教室就坐满了人。女孩走进教室,走到自己位子,发现昨天的值日生将凳子摆错了。她刚扭过头四处察看,上课铃响了。老师走进来。那节课女孩一直坐着男孩同桌的凳子,而非男孩的凳子。让女孩坐自己的凳子,在男孩看来有些冒险。他爱她,他不敢靠近她,哪怕是用一张凳子。

男孩坐在女孩的凳子上时,脑子里冷不防产生一个让自己颇感刺激的想法儿。他突然很想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凳子的某个不起眼的地方,一个女孩肯定发现不了的地方。一想到自己的心上人每天坐着的凳子上写有自己的名字,哪怕她不知道,还是让他亢奋。他把凳子小心地翻过来倒过去,察找适合自己名字的隐秘位置。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这确实是一张女性意味十足、性感倍至的凳子,尽管它的结构外形和材质与其它的凳子别无二致。这一发现使男孩拿笔的手颤抖了。他又突然不忍心在这样一张让自己心动的凳子上签下名字。他觉察到签名这一举动本身就带有些许亵渎意味。他开始像对待女孩一样对待这张凳子,他爱它,但不靠近它,要是让他破坏它,还不如一刀将他捅死。

这举止莫明其妙的男孩,永远是同学们观察不完猜测不尽谈论不休的对象。为了与心爱的凳子最长时间地相处,每天放学,他开始帮助值日生打扫教室,不但如此,他还固执地要求值日生答应他,让他扫女孩的凳子所在的中间第二竖排。他扫得很认真,总是轻手轻脚,尽量不使尘土弥漫开来,他像博物馆的专业清洁人员一样,对待桌椅板凳就像对待一件件艺术品。“他尊敬它们”与他合作过的值日生都说,“他尊敬桌椅板凳比尊敬老师还尊敬!”

从见女孩的第一面起,他每天都记日记。多半年过去,再回头翻翻,他发现这些日记的主题不停在变,在转移。先是对女孩乌托邦式的幻想,其次是期盼奇迹出现的尾随跟踪,为窃取内衣所制定的种种计划,再是因为丝绒座套与老徐在车棚度过的日日夜夜,最后是给予一只板凳一个情人所具备的呵护与尊重。

曾几何时,同学们开始称呼他为哲学家。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哲学家好像就是男孩这种成天莫明其妙但不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被人这样称呼时,他的脸就一直红到脖子根儿。他知道自己不被他人理解的所做所为都是出于爱情的伟大力量。但他却开始偷偷读叔本华,读萨特了。可是,对哲学书籍的阅读丝毫也减弱不了他跟踪女孩的意志。每天放学,如果不是打扫自己争取来的那排座位,照料心爱的板凳,他还是尾随女孩送她回去。如果送她回去,就只好冷落板凳。在女孩和板凳之间,每天他都得做出选择,这样的选择令他痛不欲生。他开始试着用一些创可贴缓解压力。他把创可贴贴在不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比如腰上,大腿内侧,脚心,直到身上贴满大大小小的数十张创可贴,趴在课桌上做选择时心理上的痛苦才有稍稍的减弱。他这时的心理很微妙。他动得比以前少了。课间休息不但不出教室,就是在教室的走动也比以前少了许多。他感觉到自己体内满是爱情的痛苦,他害怕这种痛苦,但又离不开这种痛苦,他对它有着深深的依赖。一旦走动,哪怕是最小幅度的走动,都会对体内的痛苦造成折损。于是他又面临一个更痛苦的选择:是果断地斩断自己对这种痛苦的依赖,重回以前的自己,还是像一个老酒鬼一样细细品咂这浑身上下满载的甜蜜痛苦。又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他需要新的物件出现。诸如内衣车座板凳之类的物件。但新的物件迟迟不肯现身,这使男孩的期待值日渐升高。与以前不同的是,他的下意识变得异常活跃,他每天晚上都做梦,有时一个晚上做三四个梦。梦境也变得光怪陆离,异常杂乱。他反复地做着这样一个梦。他在田野的草丛中,见到熟睡的女孩。他壮着胆去吻她,谁知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刚触到她的嘴唇,就把她的嘴唇撕裂了,血流了一地。他抱着女孩到处找医院,但田野是那么宽阔,医院的方向又难以分辨,“她要死了!她要死了!”他抱着她拼命地跑,每跑一步,血就从她被撕裂的嘴角涌出来,一直涌了四五里路的样子,明显地标出了跑过的路线。在筋疲力竭的奔跑和害怕女孩死去的恐惧中,他一次又一次气喘吁吁地醒来,泪流满面。醒来后再也无法入睡,他翻出日记本,写日记自救。

 

男孩日记摘录:

1

小雅。小雅不要老站在那里,坐在那里,躺在那里,哭着说疼。你来,坐上我的马车,我带你去看海。小雅,别忘了那个代我陪你多年的木偶,把它也抱上吧,趁着晚风刚起,请你走向我。我有地图,我们去看海。

小雅把木偶放在车尾,又让我把她抱上马鞍。她说,你坐马臀,我入你怀。

后半夜下了很重的雾,路上到处是干枯的水草,其中焦黄的蚱蜢成群结队地飞溅着,雨点儿样沙沙作响。它们是来吸血的。小雅说。河床干掉后,它们吸干水草的血,又来吸我们的血。小雅说,我们的血是这样的少,又这样的稀,可能是在楼上生活多年的缘故。我杀掉一匹马。我把这兄弟的血四处挥洒,才冲出蚱蜢和浓雾密谋的包围。但很快,我们就遇到了那个嘴里总噙一根面条的人。木偶的胳肢窝里有昨蜢,左边两个,右边三个。小雅说。你帮它取出来吧,它的肩膀都发青了。可我这时已经顾不了木偶的胳肢窝,那个噙面条的人已经在拍打我们仅剩的两匹马的马脸了。他用宽大的面条一下一下没命地抽打着马脸,马脸变得坑坑凹凹。你用发夹扎它的小姆指,它就会张开胳膊,蚱蜢会掉出来。我说。小雅,我们碰上了噙一根面条的人。那是他的舌头,不是面条。楼上的张医生以前给我讲过。小雅说。舌头越长,就越宽,它们通过拍打物体来汲取所需的能量。我从树杈上迅速摘下一块块石头,又用树胶将它们牢牢粘上马头。面条的抽打仍在继续。小雅不放心,她站在我肩上,开始给我源源不断地下传石头和树胶。她说,伊尔萨斯坦的红马,我们就剩两匹了,我们一定要把它们武装好。天快亮的时候,在木偶和五只蚱蜢的注视下,我们终于大汗淋漓地把两匹红马用石块和树胶包裹严实。现在不用担心面条再伤害到它们了。我们可以放心地看面条如何一下一下将红马抽打。小雅从怀里抽出砍刀,铅笔刀一样大的砍刀,交给我,说,砍断那人的面条,让他去死。我想不起如何走向那人,只记得在距他一步之遥时,他飞快地将面条吸进口腔(可能是因为吸得过猛,面条重重地从他的肛门冲出去,搭在远处的梅树上,哈达一样,在清晨的微风中轻轻飘荡),在林中的上千条蛛丝中任选一条,灵敏地攀了上去,消失不见。

我费力地收起小雅的小砍刀,把它别在腰间,返回小雅所在的马车。木偶骑在马背上,小雅在车尾已经睡着了。我帮木偶卸下遮住马眼的石块,上车尾抱起打着小鼾的小雅,任由它将马车驱向任何一张地图上的,任何一个海。

小雅的乳房不一样。一大一小,一重一轻。在路过的小镇上,我没下车,左手抱着小雅右手就买到了古玩店的天平。镇上的货币和我们不同。我用本该买四架天平的三十个索儿才购得这一架。还在称啊?为什么老要称?小雅醒过来,揉着眼睛把一只乳房从天平上取走,收进内衣。很快就有结果了,古玩店的天平比我们以前的天平准确得多。我护着另一只乳,与小雅争执着。不,我要取走,凉。她说。回家再称,好不好?第一个海还有多远?木偶好像也睡了一觉。我替换下马背上的木偶,帮它揩净落满鼻梁的眼屎,在清晨第一缕纯金的阳光里,抽出腰间的小砍刀,挥舞着前进。

这个白天过得很快,小雅睫毛的影子从上眼皮伸长到下眼皮,又从下眼皮缩回到上眼皮时,两匹马的前足同时踏进了,幺武艾海。

静谥碧绿的幺武艾,是个标准的圆海。海的中心点至岸的任何一处,距离都相同。千百年来,岸上那些棱角分明的礁石,如今已被朝拜者们三步九叩的膝盖,打磨成鹅卵。我和小雅站在岸上,这些膝盖仍然络驿不绝,它们嗵嗵地从我们身边走过,不用多久就将我们远远地甩在身后。小雅说他们是在向圆海的海心为自己的父母亲朋祈福呢,还是与今生今世选中为交谈对象的下肢的两块骨头做最初或最后的交流。小雅问我,为什么每个人都非要在自己身上选一样器官,并通过种种磨难与之深交。小雅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解答,除了疲惫至极时打着小鼾的睡眠,她总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我说。在我的请求下,她帮我把红马身上由石块拼成的盔甲一块一块卸下,铺到膝盖们经过的路面。我们从脚下开始摆起,一块接一块地呈一字摆着,我摆单数,她摆双数。红马身上的石块那样地多,以至我们摆了将近三个小时,这件事才接近尾声。摆完最后一块石头时,我们离马车已经好几里远了。我帮她揉揉腰,捏捏酸痛的脖子,我们一起沿着直线的石块往回返。但让小雅不解的事情发生了:我们越接近马车,地上的石块就变得越光滑,越接近椭圆。为什么它们这么快就变了样儿?小雅眨巴着眼睛,盯着我,一定要我回答。幺武艾海的膝盖加起来,威力并不亚于一架大功率的打磨机。我望着岸上密密麻麻的朝圣者,不得不用工程师的口吻说。

告别幺武艾海和它滋养的万千膝盖后,为了停止乳房在风里被反复称量,小雅顶着第二张地图,和木偶各骑一匹马,拉着马车上摆弄天平,作失意状的我缓缓前行。路上,她一直担心碰上漫天的蚱蜢和噙面条的人的镜像。她小心翼翼地察看着地图,以确保行进的路线不与来路平行。在这个处处对称,物物都有复制品的年代,任何东西都不是独一无二的。她说。我知道还有另外一组,不,是许多组相同的蚱蜢,相同的噙面条的人在前方的某处等待。我们必须绕过它们。她说。那你必须掌握好对称点。我说,每个物体都在不断地变换位置,对称点也在相应地移动。我们的旅程危机四伏。我用对称的左右手摆弄着天平对称的两个托盘,说。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这处处对称的广大世界唯一不对称的竟是小雅的一对儿乳房。这个发现让我感觉孤独至极,我飞快地跳上马背,死死抱住察看地图的小雅。后来我把脸埋进她温热的胸膛时,眼泪都快要掉了下来。

2

我需要它,但我得不到它。它会变魔术,唱歌。欢快的,忧伤的小东西。我躺在夜风里,想像它的妩媚和邪恶,灵巧,和不着边际。我用手把它们挤出来,像挤牙膏一样挤出来。像这样冰冷的固体,还有很多,走上街随便转个弯儿就能找到,问你今天星期几,茄子几毛几分。我不会告诉它,尽管它有语言,但它的思维不联贯,注意力一刻也不集中。你现在知道了,和它在一起多么困难,就是这样,它还是不愿意让你捉住,总在高潮快来时咬着嘴唇逃掉,逃出我的身体和我居住的小巷。

雨季每年都从东边来,每个雨季都会发生一些似是而非的事,不过主要还是以爱情为主。那些路过的鞋印,拐杖,草帽可以作证。可是每个雨季我为什么都不出门呢?或许会再碰到它,那奇妙的小东西,忽闪着身上的缎子,拖着银灰的纤维,变着戏法儿或唱着老歌。每次它出现以前,远远地我就闻得到它身上那股味儿,红红的太阳下新翻的泥土散发出的混合着嫩绿植物和腐尸的那种气息,像是被遗忘在窖子里多年的酒。

在我的朋友当中,很多人都醉过,小醉的,趴下的,哪种都有。我对他们说一年醉一次就足够了,他们不听,隔三差五地冲进我的卫生间,红着个脸呕吐不止。这时我都去抽一支烟,据我的经验,每次都是快抽完了他们才出来。我一抽烟,就纯粹了,一点一点地想这想那。可能他们的生活都不尽人意,爱情不值一提,可能他们的肠胃时不时就需要点儿冲击,就像我的大脑。我从这冬天的凉椅上坐起来,去拍他的肩,从他扭过来的脸上,我惊奇上面竟没有一颗眼泪,哪怕是擦过一次的。

一些人有心理障碍,你跟他处得好好的,他就向你使眼色,叫你别出声。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时不能出声,有什么声音需要聆听。但他就是一个劲儿地向你使眼色,觉得不够就加上手势,手势多了,看上去就像在跳舞,没有头绪的舞。我有一个朋友就老是这样,所以我的身体时不时就被他卡住,次数一多就发现,身体处于静止状态时思维是最活跃的。比如睡着时的思维活动:做梦。我经常做一些静止的梦,过去发生的事被做成图片连环画似地一幅一帼展示给我,不过我感兴趣的并不是画面的内容,而是它的数目。我经常就数着数儿醒来。

疑问总是稍纵即逝,没有意义的。暖气片里流动的水就充分证明了这点。它把感觉带了出来,把那些问号打弯了。所以这从来就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世界,我们在里面做爱杀戮或者冥想,纯属徒劳。

没碰到它已经好几天了,那天我突然碰到它的妹妹,也忽闪着身上的缎子,拖着银灰的纤维,不同的是,这个妹妹有一颗坏掉的大门牙,她说她家的门板被人偷走了,出来是找一个青梅竹马的小木匠的。她说的这个木匠其实我是认识的,不过不大熟罢了。我说他是不是姓林?两个木的林?她点点头。点头时,嘴巴里兹啦兹啦地响。我说他死掉了,昨天他放木料的仓库着了火,他端着一脸盆清水冲进去就没出来。我说我带你去看牙医吧,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干这个的。她把手伸给我,可当我把手伸出去,就要握到时,她为什么又收回去呢?她为什么要和她的姐姐一样待我呢?

3 马蹄的的

我的的的马蹄踩过你水红的床单,踩过你纯净的身体,踩过你雪白的肚皮,还有,还有,不能忘的,你饱满的嘴唇。这些我还记着,你却忘了,想不起来了。

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回来的吗?从那么远的地方,一个人,没有车也没有翅膀。告诉你吧,我也不知道。我和你一样想知道,但我清楚这不可能。时光倒流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啊。

我来看你了。看你的脸,你的头发,你的眼睛和眼睛里经年累月的泪水,我来看你冬天脖子上的红围巾,红围巾上散发出的淡淡芬芳。那时,就是那时,我常把头埋在你的胸前,就是这围巾摩梭我的耳廓和耳垂,仿佛另外一只手。

那时我们还年轻,你的皮肤下面,水分很多。每年春天来的时候,这些水分一受热,就迫不及待地往外涌,我们常常聊着聊着,你就香汗淋漓了。你取出面巾纸,把它们用十指折呀折的,折成一个满意的形状,要我看,问我喜欢不喜欢。我说喜欢,你就用它去擦额头上那些细小的液体颗粒;我说不喜欢,你就把它们扔掉,扔得远远的,有时是门口,有时是窗外。有一次,你折了好多形状,我都不喜欢,你自己本来还算满意的,经我这么一说,也觉得越看越难看。那天你折了好多,有玫瑰花瓣,有蛐蛐,有小绵羊,还有穿山甲。你把它们在房间里扔得到处都是,这些纸玩艺儿在地板上,经风一吹,都开始轻微地摇晃,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那时的太阳我记不清了,可能已经偏西了吧。那天我们就在这片吱吱呀呀声中接吻,接很长很长的吻。

一些吻接着很好,很完美。我低着头,用上唇贴住你的上唇,再稍稍仰起脸,让下唇与你的下唇也贴到一起,然后,我收一收嘴角,你也再收一收嘴角,直到把两个人口腔中的空气全部赶跑,才接吻。你的鼻息开始重了,它们冲进我的鼻孔,直达五脏六腑,我的小腹这时就痒痒的,像是肚皮外面的风在吹。我感觉这样很好,也回重鼻息,让你的小腹也痒一痒,那时你一定也痒了,因为你开始呜呜地笑,轻轻扭动身子,像的挣扎着什么。我们的舌尖开始碰到一起,你的总是那么窄,那么薄,肉乎乎,湿漉漉的,像个落水的小动物。碰过舌尖,两根舌头就迫不及待地搅在一起。像两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握过手后,还觉得不够,就拥抱。接吻的时候,每次你都很被动,任我的舌头在你的口腔上上下下,不过,你说它们是温柔的,你能听到两根舌头摩擦时发出的沙沙声,像蚕在食桑。你说不温柔时,发出的声音是叭嗒叭嗒的,像从屋檐上滴下的水滴,它们通常在坠落前已经凝聚为很大的一颗,落入地面的水坑时,会发出叭的一声,或嗒的一声。很像我们在接吻。你总是说着说着就笑了,你说你被幸福包裹着,密不透风地包裹着,几近窒息。

一些吻接得不好。总是被你打断。要不,就是被我打断。一个电话,一辆疾驰而过的车,或者一声鸟叫,总之是任何一个不与我们的沙沙声和叭嗒声协调的声音。我说我们是不是太敏感了?或者我们还不够投入?这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你还能想起你怎么说吗?你说不是不是统统不是,你说你已经习惯在绝对安静的状态下,把整个身心都交给接吻发出的沙沙声和叭嗒声,这两种声音是你空掉的身体的唯一寄托,任何一个外来的声响都是不道德的,都是要命的。因为这个,我们好长时间不能顺利地接吻,你成天愁眉苦脸,想不出更好的办法。直到我把房间都做了隔音处理,你才转忧为喜。小蓓,你知道吗?你是一个奇妙的女人,如果碰不到你,我这辈子恐怕不会因为接吻去给房间装隔音板,我会在另一种嘈杂的生活中悠然自得。

现在我们都老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已经灰飞烟灭,不知所踪。今天我在街上看到你,都没敢认,我都认不出你了。你知道吗?你已经是个老太太了,一个走路颤颤微微的老太太。你穿着没过膝头的黑裙子,走路时,膝盖一下一下把裙子顶着,裙子随着你的脚步,在你的腰下开始摇晃,像风吹一样。你的腰已经弯得很厉害了,不过,在我看来,总像是假的。因为让我在一瞬间把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与一个将近七十岁的老太太重叠起来,还是有些困难的。小蓓,你看到你变得浑浊的眼睛,黯淡无光,看到你骨骼突现的脸,脸上的皱纹交错纵横,我看到你单薄得不能再单薄的身躯,一阵微风就可以带走,我难受得厉害。

我扭过头悄悄走了。小蓓,你说,我怎么能和你打招呼呢?我怎么和你打招呼呢?

回去后我就开始失眠。我长时间地趴在窗前的书桌上,在月光里托着腮帮,像儿时那样发呆。长时间地发呆后,我会不由自主地倒吸一口气,眯起眼睛轻声自问,这人生,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好多个这样的晚上过去,我就开始厌烦这样没有答案的自问。后来,我就想到了时光倒流。小蓓,现在时光开始倒流了,我听得见耳边越来越急的风声,它一下比一下宏大,最后大到我听不到,只觉得骨髓里像有虫子在咬,咬过以后舒服多了,也硬朗多了。我感觉皮肤上的水分又在一片一片地滋长,像春季里被浇灌的田地。从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到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这中间的路程多么的远,但是我回来了,我还是那个小马,你生生世世的小马,我的马蹄的的,马蹄的的……

随便捡一个日子进去,都是万里无云,阳光明媚。鸟儿在树梢唱着歌或吵着嘴,街上的行人各行其道,见了熟人也就“嗨”一声,继续各走各的。建筑工人在很高的楼层,小小的,一动不动地忙碌着。一些汽车从你身边飞驰而过,“哧”得一声无影无踪,像个炮弹。如果你在,你一定会把裙子捂紧,免得强大的汽流把它掀起。有时你觉得自己捂得不够紧,给我使一个眼色,我就蹲在你面前,用两手分别帮你攥紧一个裙角,你知道吗?那时我真的感觉自己像一个水手,撑着鼓鼓的帆,在你的脚下准备远行。

4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两眼发直。那是一些突如其来的问题把我的心思带走了。我能听到她的说话声,比说话声弱许多的拍衣服声,甚至还能听到比拍衣服声弱很多的整理头发时她手指从头皮掠过的沙沙声,但我却听不到她眨眼睛的声音。你有没有听过眨眼睛的声音?我喜欢你眨眼睛的声音。

眨眼睛的声音和小鱼吐泡泡的声音很相似,我看书看到后半夜时就常听到这种声音。那时我感觉自己是一条小鱼,不断地吐着泡泡,两三秒钟一个两三秒钟一个。那些夜晚可能都是听着这种声音睡去的吧,可能还做过许多和鱼有关,和水有关,和船夫、井、爱琴海、地质运动、史前文明有关的梦吧。那些梦终究是做过了,成为过去式的东西是无法挽回的,不能重显的,以前我们面对面幸福地说话,也不能再有了吗?我们怎么可以这样纵容这个世界和它独有的过去式。

 

 

5 重逢

我的初恋情人住在池塘,每天我都把自己扒光,跳进水里把她唤醒。

过了一些年,我成为爱琴海上的一名水手。我的鞋成年累月不粘泥土,我的衣服常挂在船尾生锈的铁丝上。不粘泥的鞋磨得很快,三天两头鞋底儿就没了,走着走着光脚板就踩着了甲板,很不舒服。挂衣服的铁丝生锈很快,一天不挂就会锈迹斑斑。我们船舱的药剂师说,海风太咸,太咸了。

“满载蕨类植物的船,明天靠岸。”

民国女子小雅写好告示,提起来走到大街上。她本来想把它贴在某块墙壁上,她后来没贴,把它举在头顶从大街走过。活动的告示比固定的告示起到了更大的宣传作用。

她举着告示,一直走到码头。码头上人来人往,但多是些光脊梁的搬运工。她不敢看他们。

因为性感。

穿着粉红旗袍的小雅在码头上,举着告示,缓缓向前。她没有确定的行走路线,她只是想多走一些地方,让更多的人知道,满载蕨类植物的船,明天靠岸。

我在遥远的国度,听其他种的人说,爱琴海,从东往西来容易,从西往东返就很难。他们劝船长把船买掉,在他们的首都作生意。船长不答应。他们又劝我和其他的水手,让我们留下来娶妻生子,以保全性命。我们也没答应。

我们都是东方人。我们的鞋子踩在西方的土地上,很硌脚,还经常摔跤。我就有好多次,在市中心平展的柏油路上,bia叽一声,一个狗吃屎。我怕丢人现眼,快速爬起后,经常就听到前后左右依次响起的bia叽声,声源来自我们其它的水手。

我们的船在遥远的国度,适应能力极差。隔三差五,不是这儿破了,就是那儿漏了。一场很小的雨,都把它打得吱吱作响。路过的外国人慌张地奔走相告,怀疑我们运来的一船的东方耗子。他们悄悄请来消防队,准备放火烧船,我们的船长,就是那个刚刚从午睡中醒来的宁波老头子,缓缓打开船舱。他用南方话冲他们喊:你们要作什么?消防队员说你快过来,船上很危险。船长说这儿睡着一船人呢,我不能离开。消防队就进船来检查,却没找到一只耗子。

他们不知道,我们的船,适应能力极差。

在船长的带领下,我们进入他们的森林,采集蕨类植物。这些植物是东方没有的。我们把它采集回去,掺进中药,定期服用,据说会得道成仙,最坏也会长生不老。

我们每天采集六个小时,早八点到十一点,下午三点到六点。早上我们披着雨披进入森林,防止树叶上的雨水将衣服打湿,影响工作。下午我们打着雨伞在树与树之间穿行,免得刺眼的阳光直射我们的皮肤。我们东方人的皮肤都很白,这是我们不大出门的缘故。在异国他乡,我们不能让自己的皮肤变得黝黑,否则,我们的臣民会认不出来。我们的工作很辛苦,手上常常满是水泡。船长要我们别在意。他说:现在有蕨类植物可采,就克服一切困难多采些,改天回去,想采也没得采了。

大家听了,就在伞下露出纯朴的笑容。

我的手上有十个水泡。左手四个,右手六个。每个水泡大小不同,颜色稍有差异。采集时,这些水泡经常碰到蕨类植物上,被它上面带锯齿的叶片划破。划破后也不觉得疼,继续争分夺秒的采集工作。但涌出的脓水却在皮肤上漫延开来,收工时手心手背就会起厚厚一层新的水泡。

不过我不在意。我想早点儿把船采满,早点儿回到海那边的中华民国。

现在,我们在船上已经能看到民国的码头了。

我们在海上航行了整整七个月。这当中,我们的船行后遇到了海啸、漩涡、鲨鱼、台风……

不过,现在好了。民国的码头越来越近了。甚至有人说用望远镜看到了码头上一个穿粉红旗袍的女子。

我们的船,载满了蕨类植物。

我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城市。我们很快就适应了它。但我们的船不行。它刚适应遥远国度的天气,又要它适应中华民国的天气,船长也说,难为它了。看着它在三天之内迅速坍塌,我们个个默不作声,束手无策。最后还是船长说话了,他说这艘船的使命已经完成,也是它出现在另一个空间的时候了。

船长付了我们工钱,说后会有期。

我和我的兄弟们在原先居住的东方城市变得游手好闲。很多人开始抽鸦片,逛妓院打发时间,等待下一次出海。

我不打算出海了,我想一直呆在这城里,干一些别的事活下去。那些天我常去一个叫二两黄的小酒馆。那儿的小伙计跟我很熟,一见我,先用手在胸前的围裙上搓搓,再远远地跟我打招呼。也就是这个小伙计后来把那个女子指给我的。他指着一个穿粉色旗袍的女子对我说:大哥大哥你看,你看。我说看什么?他不说,只是不断地拉我的袖子。我回过头,一眼就认出了她:先前站在码头上的女子,也就是我池塘里的最爱。

6

“妈妈,我今天又去了幸福大街。

屋顶上盘旋的黑色鸟群,塑料模特手中紧握的山芋,街道两旁花池中的流水,流水中的红头发。妈妈,我不怕,我直视着它们,一直到天黑。我在树洞里找到印满齿痕的红蜡,我把它插进盲人废弃的空拐杖,挥舞着往回返。我就是这样回来的,妈妈。

像女孩摆弄一条围巾,像菜农捉走一条青虫,幸福大街很早就被工人移到了远方。人们说,那儿群居着蒙面纱的流窜犯,精通刀术的伪诗人,出售风箱的工程师,还有,还有像我这样一旦走失就不再长高的孩子。人们说,远方的幸福大街车水马龙鸡鸣狗跳,就是破过相的戏子,也不愿去。可是,妈妈,我今天第二次一个人去了那里。不要责备我的莽撞,也不要赞扬我的勇敢。我的心向着它,远方的幸福大街。……”

7

今天是情人下葬的日子。我跑了三十里的山路,气喘吁吁地赶到墓地,却只能躲在小树林里,偷偷地望着她家人和朋友的背影,低声抽泣。我不敢靠近他们。我已经和他们斗争多年,他们是我这辈子坚如磐石的敌人。她的母亲,一个冷若冰霜的矮个子小学教师,操一口表意含糊的地方话,我同她仅有的几次谈话中,她右手都习惯性地挥来挥去,仿佛手里还拿着课堂上的教鞭,练练手,随时准备将我抽得皮开肉绽。她的父亲,一个和我一样怯懦,或许还比我怯懦一些的政府小职员,刚和他接触的那一年,很显然我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后来我才知道,这很危险。因为每次跟他在一起,他的手都会不由自主地伸向电话,被我发觉后,他的手伸向电话的幅度虽说克制后已有明显缩小,但仍是不由自主地伸向电话。他随时都准备报警,我把告上法庭。在她的亲戚里,我和她的舅舅最熟。这个每年夏天都穿着衬衫长裤的小胡子男人,是我们单位的会计。他不粘烟酒,也没别的嗜好,就是喜欢想事情。他喜欢把一件事颠过来倒过去地反复地想,想不明白也不对别人说。因为要听取别人对某件事的建议,他必须得先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他不希望任何人,哪怕是老婆,知道自己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他有许多密秘,也有很多死结。因为那些只有自己知道的密秘,有时他表现出快活的样子,因为一些无法想通的死结,同事提起他,都会顿一顿嗓子说“XXX,算得上一个比较深沉的同志。”这些年来,我跟这小胡子会计打交道最多,因为每个月,我至少得到他那里领一次工资。十几年下来,我们碰面也有上百次了吧,我现在睁着眼睛也能想出他说话时不自觉用手摸小胡子的样子。我们在一个单位同事多年,虽说见面都打招呼,但这丝毫也化解不了他对我的成见,更无法让我放松对他的提防,一秒钟也不能。在外甥女的事情上,自始至终他都紧紧地站在她父母的一边。我知道这小胡子会计内心深处收藏的众多密秘里,肯定有我的一份,迫使他在一些夜里失眠的死结中,也有我的一个。不,他不只是一个会计,他还是统领其它亲戚好友与我斗争的一位密秘主帅。这方面的消息,我所知甚少,但这一点可以确定。我还肯定,这些年在我生活中出现的三分之二的挫折都与小胡子有关,不过他行事太诡异,我竟没抓住哪怕是一星一毫的证据。他统领的那些手下,也就是她的亲戚朋友呈网状分布在我们城市的一些单位,一些厂矿和每条商业街。他们人人都有一对儿敏锐的耳朵,只要会计一声令下,随时准备群起而动,声势浩大地将我告上法庭。

8

昨天,听了一夜的老歌。后半夜下了雨。四点半,我光着膀子从卫生间出来,关掉电脑准备睡觉时,突然肚子开始疼。我摸了摸肚脐,肿肿的。我用刀片把肚子划开,把右手伸进去,从下往上摸。摸来摸去,摸了半天,除了滑溜溜的内脏和肠子,既没摸到新生的肿块,也没发现什么异物。不过,手在肚皮里面摸时感觉很舒服,仿佛情人的抚摸。可能是太困,有点糊涂,也可能是贪图那种久违的抚摸,我没清洗包扎伤口,就上床睡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的右手都在肚子里摸来摸去。右手在肚子里有时有时温柔,有时粗暴,温柔时我做春梦,粗暴则把我带进噩梦的深渊。或温柔或粗暴,它把度都掌握得很好。温柔在我做了春梦,快要快要梦遗时,它就打住;粗暴也每每在我的噩梦高潮,快要快要惊醒时,就有所减弱。不难看出,这只右手,是个经验老道的调情高手。

我最近噩梦不断。每次,噩梦总让春梦开道,结果,春梦却总敌噩梦不过,草草退场。噩梦对我的造访,尤如瓮中捉鳖,一捉一个准。因为我总在这间房里,总是躺在这张床上。就算我换了房间,挪动了床的方位,我的身躯还是这副身躯,因为我只有一副身躯。

为了躲避噩梦的抓捕,每天我都睡得很晚。

今天中午起来,我突然有了新的打算。我打算换一副身体。我找到张医生。张医生给我体检时,指着肚皮上10公分长的伤疤,问我是不是经常私自打开肚子。我说经常肚子疼。他说你是非医务人员,你自己把它划拉开是很危险的,很容易感染。平均多长时间开一回?我说三两天。他一听吓坏了,说平常大家一年或半年才开一回,你为什么每天都开?你有病啊?我说我没病,只是过于怀念情人的抚摸。在张医生那里,折腾了半天,他还是没同意给我换身体。他说就是给你换一百副身躯,也经不起你这么划拉。

我现在还没吃饭。眼看天就要黑了,又一个不眠之夜即将来临,我该怎么办?

9

她别一只蜻蜓状的发卡,蒙着浅蓝色面纱,在我身边嗑核桃。她从衣袋里取出的核桃,都只有黄豆大。

“这是核桃的变种。”我指了指核桃,脸上露出好奇的表情时,她说。“核桃还有别的变种,不光核桃,每一种果食都有变种。不光果食,动物,人,海洋空气甚至不可见的亡灵,都有不计其数的变种。”

你把红旗插进衣领,天很快就亮。

玉米地里,各种颜色的脚印,从这头到那头,不断出现,随后消失。

明天我们去打仗。我整晚都在磨枪。我的枪很硬,硬面包那种硬。我的枪还很亮,亮过你的性器。

关于嫁人的事,你不要再提。作为你的新郎,请允许我用高梁杆把你抬上我的婚床。

我的婚床,据见过的人说,上面有些三角形,有些圆椎体,还有一些说不出形状的物体。但你不怕,我想你不会怕。

玉米大豆养大的新娘,我告诉你,我们的情爱只有一晚。天一亮,我就收起擦枪的布子,从一个战场转到另一个战场。我的身体属于你,但更属于敌人。

认得十一个半字的新娘,我告诉你,我的敌人青面缭牙,穿着子弹编织而成的服装,雨后,从一个水坑跳进另一个水坑,然后向我抛媚眼儿。敌人的胸都很鼓,里面藏着乳房,或者炸药包。

我把喜字贴在你的肚皮,让它也随你的呼吸,一起一伏。听人说,这样喜就活了,就会一生一世。你用被角压住肩膀,只打一个呼噜就可以睡着。我就不行。我得翻几次身,想几个朝代的旧事,才会有些睡意。睡意袭来,就得与那些似乎是有形状但确实看不出什么的东西斗争半天,才能入睡。我的睡眠一向不好。半夜起来总要绕到屋子后面小便。小便的声音在夜里很响,像草丛里,某只动物的梦呓。

你给我深深浅浅的拥抱,你的体温各处都不一样。高的地方烫手,低的地方冰凉。我用身体帮我调节,使它们匀称。但也只是这一晚。你可要记好。

我有两把枪。你看到的是其中的一把。另一把,我把它藏在地窖,需要的时候我会带走。你不用搭着梯子下去找,我埋得很深。两把枪上都有我的姓,我的名,它们是我在这个年代最宝贵的东西,宝贵如你。

在一些城市,我用它射过穿平底儿布鞋的人。他们都是乔装打扮的特务。在乡村,我打到过他们的灰头土脸的后代。他们的后代常爬上树枝的高处,捕一只蝉或者螳螂,等他们大树上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这两种小动物时,我才会开枪。我的枪法不是很准,但瞄准的时间稍长些,会比以前任何一次都准。他们大叫一声,从树上跌下,用身体外延在地面砸出一个人形的图案。地上的土很多,不过多时,就会把它们掩埋。

再见了,新娘,最后让我给你深深浅浅的拥抱,在这分别的一晚。

 

 

 

10

不知是营养不良还是情绪不好,这男孩有一张平静惨白的脸。他在人群里,拽着一个陌生人的衣角,拽得紧紧的,并让它最大面积地贴在脸上。陌生人时不时动一下身子,他可能与身旁的人动不动要说句什么。但他的脚却没有挪动。男孩感激这双不挪动的脚。五十米远的对面,是一个生锈的篮球架,上面以前刷上去的蓝漆因为投球时引发的震荡、抱着篮球架围观的小孩手指无意识地抠挖、或者干脆就是一阵一阵的风,夜里趁人们熟睡之际悄悄潜入村子的远处的风,使得原先阳光一照就能反射出淡微光的蓝色球架,现在到处都是斑斑铜锈,像一堆烂棉花。今天没有球赛,其实这村里入冬以来一场球赛还没举行过呢。很多村民都站在球场上,男人和男孩都穿着黑色的棉袄棉裤,老年妇女穿着淡褐色的与男人同样厚的棉袄,嫁人不久的新媳妇们干脆就穿着出嫁时的大红袄,脸上还涂了厚厚的白粉,脖子下面都有黑黑的一圈,使原先与身体其它部位的皮肤黑度相同的脸独立出来,仰给人看。按理说,她们的红袄与现在的气氛很不融洽,应该有人提出致疑,可人们的注意力好像都集中在了对面篮球架下的那口棺材上了,顾不上她们的穿着。

棺材还没盖,男孩子的父亲跪在地上,正在整理棺材下面堆着的一堆木料,他的脸上干干的,一颗眼泪也没有。旁边跪着男孩的母亲,母亲想哭,但好像每次就要哭的时候,又想到了其它的什么事儿,本来就要夺眶而出的眼泪马上又不知去向。她跪在那里,感到无所事事,就帮着丈夫整理整理棺材下面那堆无声的木材。她时不时用手捂一下鼻子,生怕被人发现似地,又很快松开。围着他们的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亲戚,这些从别的村庄不久前赶来的老人,表情都很轻松,甚至有点儿愉悦。如果他们的五官没有因为岁月的流失而变得反应迟钝,拽着别人衣角的男孩相信他们一定会很流畅地把那种愉悦表示出来。

天越来越冷了,只不过男孩站在球场上的时间不断延长,他觉得冷了。球场四周的几户人家院里的桑椹树上,一片叶子也没有,一只鸟也没有。风吹进屋顶的瓦片里,发出呜呜的声响。

男孩一直在闪躲,他用衣角把眼睛蒙住,把耳朵塞住,但还是能看到那个锈迹斑斑的篮球架,篮球架下黑森森的棺材,棺材里躺着的那个白发老太太,他年事已高的祖母。祖母还没断气,只是已经不省人事,她好像被梦魇住了,嘴里不断地咕噜咕噜,但吐不出一个字。为了不让这种咕噜声传得更远,定作棺材时,男孩的父亲小声嘱托木匠把棺材做得高一些,“到时可能会有一些咕噜声。”这句话男孩完全出自男孩的想像,他想到了父亲说这句话时开启关闭的嘴唇和故意眯缝起来使自己的眼睛不致于太亮的眼皮儿。

陌生人走了,他可能突然想起了什么事,不能再耽搁了。也可能是去小便。总之他把那个衣角强行从男孩的手中扯走了。男孩急忙去抓旁边的衣角,但旁边那人穿着草绿色的军大衣,衣角一直拖到膝盖,他快速地围顾四周,随即抓住了另一个咖啡色的毛料衣角。抓住后,他想做的,只是静静地和村民一起,看那两个生养自己的成年人如何把火点燃,火舌如何一点一点把棺材裹住,吞没。他想,过不了多久,也就在棺材开始发出噼叭声时,他一定会听到被困在里面太久的咕噜声,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像是发音不准的布谷鸟在叫。

11 sm

A

说是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女孩车祸身亡后,家里人花钱把她和一个刚死不久的成年男人合葬,男孩出于恋人的狂恋,出于对成年男人的报复,想方设法靠近成年男人的女儿Z。他得手了。待Z已经离不开他后,他开始千方百计地羞辱她,虐待她。Z顺从了。一年下来,Z的受虐心理一天天加重了。她加入了一个密秘的虐恋团体,几次活动下来,她认识了一些这方面的同好。一天她把Y介绍给男孩。希望与最好的女友Y一同分享男孩的虐恋。男孩出于对Z父亲的报复心理,对Z开始百般呵护,对Y则极尽虐恋之所能。Z感觉受了冷落,对Y大大出手。最后,Y把Z干掉了。看守所里,Y认识了警察W,W不懂虐恋,但喜欢拿女犯撒气。如果在家被妻子打了三巴掌,他一定会在上班时间把这三巴掌一掌不多也不少地施加给Y。男孩感激Y干掉仇人之女Z,作为感激,通过种种手段,使警察的妻心情变坏,性情乖戾,以使Y能在看守所获取警察更多的发泄。同样是出于对Y的感激,他想把Y从虐恋心理中拯救出来,使她恢复为正常人。他通过种种密秘手段给警察妻很多好处,并反复向她暗示警察对她的爱,使她对丈夫的态度大为好转。男孩想到Y在看守所得不到警察的虐待日子不好过时,他对不法谋面的Y自言自语:这是暂时的,像戒毒一样,挨过去就好了。Y出狱了,男孩见她面黄肌瘦的样子,顿生爱意。但Y却迫不及待地重回虐恋团体。

B

近几年,农业国家的造绳业渐渐兴旺起来,造绳技术突飞猛进,绳子一批比一批细,柔韧性一批比一批好,这和越来越多的研究造绳技术的专家开始吃素有关。以前他们吃肉,潜意识以为自己的国家已经跃进了工业强国的队伍,对农业色彩较重的老本行一天天失去信心,人人都计划着改行转业去研究电子生物。这场瘟疫开始后,他们都改吃素了,一天天吃下来,突然醒悟到我们折腾了这么多年,原来还停留在农业社会啊。为了响应上级号召,在市场经济不景气的今天,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为国家减轻负担,他们重新回到已经闲置多年的实验室,决定日夜奋战,把荒废多年的造绳技术补回来,赶超工业国家。有劳动就有收获,不出所料,现在造绳业是一天天火起来了,捆绑技术也随之提高。到街上走一圈,你就能看到人们自行车前筐里装的后座上夹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绳子,棉绳,麻绳,尼友绳,粗的细的不一而足。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他们的生活需要绳子,如果没有绳子,就像没有电一样,一切将变得一团糟。与绳子有关的新兴行业一夜之间一窝蜂地涌了出来,教人捆绑的捆绑公司,捆绑工作室,紧缚实验组,等等等等。政府鼓励人们涌跃购买绳子,消费绳子,对于这个只有造绳业发达的国家,只有这样才能刺激经济,以此顺利度过困难时期。

我每天都要被绑一次。每天总是天不亮,就会有两个穿制服的中年人敲开我的门,把我从睡梦中拍醒,对我说快起来,该绑啦。我说再过十分钟,让我再睡十分钟。但他们不听我的,一个拧住 我的耳朵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说快穿衣服,再不穿就给你裸绑!我怕裸绑,就快速地把衣服穿好,穿好后瞌睡劲儿又上来了,就闭着眼睛打着瞌睡把手伸给他们,让他们绑。如果他们今天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就会绑得稍稍仔细点儿,否则就胡乱捆两下,只要我挣脱不了就了事。今天从他们的捆绑速度,我没判断出他们是有事还是没事。我太瞌睡了,昨晚四点多才睡。迷迷糊糊地失去了判断力。我只记得他们绑好后说十块。我还糊里糊涂地说平时不是六块嘛,怎么涨价涨得这么快,他们说这几天公司特别忙,人手不够,能出来一趟特别不容易,就给给面子吧。我说那八块行不行,他们说八块就八块。我说钱在茶几的那本儿书下压着,你们自己去拿。他们拿了钱,走的时候,对绑好后钻进被窝里的我不忘嘱咐几句:你可别胡乱挣啊,我们给你绑的可都是死结,越挣越紧,最后解也不好解。我说知道啦,你们拿了钱就赶快走吧,我得再睡一会儿。

门嗵地关上了。

C

他用右手弯曲的食指,托起她下巴。她闭上眼睛,张开嘴。让他把一口带血丝的唾液吐进她嘴巴后,她不由的抽畜了一下。他用右手的食指和姆指将她嘴唇缓缓合上。一旁的大夫把这两片唇用针线缝好,用将近十片创可贴贴严,最后给她戴上口罩。她在纸上写字。她写嘴巴疼得厉害。他说忍一忍就好了。她写我疼。他说你后悔了?她写我没有,只是疼,嘴巴疼得厉害。他吻她戴的口罩。摘下口罩,吻她嘴上贴的创可贴,剥光她抚摸她的乳房和性器,直到两人都大汗淋漓,纸上写的还是疼,嘴巴疼。

他给她嘴巴缚上热水袋,把毛绒绒的小熊在炉子边烤热,塞进她怀,她看着他,眼里全是泪。他拍拍她的脸,吻她的额,用小到极致的男低音说乖,忍一忍就过去了。

十分钟后,她在他怀里睡着了。

他把她轻轻放在床上,使脸面上躺着,吻了一下她重又戴好的口罩,走出病房。

走廊里,他碰到从家赶来的母亲。

他母亲说她怎么样?他说还好,护士刚给缝上,过不了多久上下唇就会长到一块儿的。母亲说车主已经联系好了,就等她了。他说她不能出声,只在纸上一直写疼。母亲说疼倒不怕,就怕发炎,一发炎就坏了。对了,你看张大夫手艺怎么样?可别给咱家苏丽缝个歪歪嘴。他说我看还齐整,昨晚我还给他塞了五百块钱呢。你先回吧,这儿我在就行了。母亲说让我看看她。他说她刚睡着,你先回吧,车主那边儿,你让他放心,再过半个月,苏丽就能出院了,一出院,就去他那儿。

他在医院门口把母亲送上车,自己坐在侯车亭的椅子上抽着烟发呆。中途过来几辆四轮马车,车辕上都架三个苏丽一般年纪的少妇。她们戴着嚼头,身上身戴着鲜艳的马具,裸露的臀部和背部鞭痕累累,煞是好看。一想到两个星期后,自己的妻子也将加入她们的队伍,他先前的郁闷不禁一扫而光。

他回到病房,苏丽还没醒。隔壁原先那张空床上,大夫正给一个新来的少妇缝嘴唇。少妇右手被站在床边的母亲攥紧,左手被另一边的父亲攥紧,两个哥哥靠窗站着,拉着脸一声不吭。母亲对女儿说你不要动,动一下就会缝歪的,嘴一歪车主都不好找,找不到车主,不就白缝了?大夫沉着地引线牵扯针。他看着眼前这个白色的不断动作的后背,又看看床上刚醒来的妻,伏在妻子的耳边小声说又是一个被逼的。妻子翻个身,在床头柜那张纸上写:我就不是被逼的?他说我可没逼你,是你一心要独立的,要自己挣钱。她写:你挣的钱够花还用我挣吗?他不吭气。妻子说作家就是这样,什么也干不了,就知道一天坐着,想这想那,挣那几个钱能顶个屁用?不如这样吧,等我好了,你把工作辞了,给我压车去。几分钟的沉默。见他不说话,她又写到:我现在不能说话,以后也不会说话了。但我现在有了拉车的资格,比起活活饿死,真的是好多了。写着写着,她脸上呈现一抹少女时有过的红晕。他知道她正悄悄为自己的明天打算。明天,他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明天呢?

这是一间双人病房,整洁,宽敞明亮。前天办住院手续时他还为住什么价位的犹豫过。父亲说十人间的通铺万万住不得,阴暗潮湿不说,主要是容易感染,而且里面的病人太杂。母亲建议说那就住五人间吧,相对能好些。他说我担心五人间给配的大夫的业务水平。父亲长时间不说话,最后咬了牙说干脆住三人间,咱们隔壁张老三家的闺女去年住的就是三人间,前天下棋时他还问我咱家苏丽什么时候进来,他说三人间的卫生条件没问题,而且大夫也负责任。钱的事你不要操心,只好你媳妇顺利,多花几个钱也不亏。他去办住院手序,发现二人间和三人间每天差二十,一想自己老婆的那张嘴和后半辈子难道连二十块也不值吗?再说过几天杂志社会寄来去年的二百块稿费,就自作主张地办了二人间。他们第一次进二人间,母亲说这要多贵呀?他说多出的钱他想办法。母亲说刚才那个三人间我看过了,和这儿差不多。他看了母亲一眼,没说什么。父亲对母亲说差远啦!什么差不多!那边儿墙没这边儿白,地上也不干净,暖水瓶脏兮兮的,比这儿边差边啦!一样大的房子,两个人住和三个人住能一样吗?他扶妻子在床上躺下,手从她胳肘窝里抽出来时,感觉到她嗵嗵的心跳。这和他第一次吻她时的心跳惊人地相似。他刚要想他们第一次接吻的时间地点时,他有意识地停住了。他想,生活中相似的瞬间太多了,不可能一一加以分析,把它们都弄个水落石出。父亲对苏丽说你要吃什么就给他说,叫他去买。她说知道了,爸,妈,那,你们就回吧。老两口一走,苏丽就埋怨丈夫,你怎么让我住双人间?咱们这样的人家,三人间就已经满可以了。他亲一下她的嘴,嘿嘿地笑了。她说你怎么不算算,一天多二十,十天就二百,我以后拉车一天也就挣十五块,我一个月也拉不回来啊。他想说什么,但没说,只摸了摸她按住院要求刚剪的短头,笑着说傻丫头。

把她安顿好,他去病房后面打开水。暖水瓶满到一半,爆了,烫了他手脚。他跳起来,把身后来打水的大夫撞倒了。大夫着便装,家就在附近的家属楼。他把大夫扶起后,大夫睁大眼睛说你不就是5号1床的家属吗?他说我们见过?大夫说你可能不认得我了,小学时,三二班,我坐你后面。他想了半天没想起来。就说你在这上班?挺好。大夫说到我家吧,到家吃饭去。他说不行不行,我老婆刚动了手术。大夫说手术?他指指嘴巴。大夫哦一声,无声地拍拍他肩膀,说这算不了什么,最多半个月。他说你夫人?在家?大夫说前阵子闹着也要……大夫在嘴巴上比划一下,意思和他刚才一样。又接着说:我没同意。那个活儿太辛苦。不过倒是可以挣些钱。她就是不愿在家呆着,让我一个人挣钱。说自尊心够不了。你那位可能也是吧,女人都这样。他想说自己是搞写作的,害得老婆干这个,想想没说。只是让大夫领着到跟前的商店买了暖水瓶,只身回病房。

隔壁床那位盯着天花板发呆,刚才的家属都出去吃饭了。苏丽有点儿瞌睡,但又不想睡着,闭着眼睛一个劲儿地扭脖子。他说我刚才碰到老同学了,他就在这儿干,回头让他给你看看。苏丽好像听见了,可能是以为这些话是梦到的,不但没睁眼,头摇得更厉害了。他看着床上的老婆,不知怎么的,只想哭。

这天晚上,他陪床。两点多才睡。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自己背着一座冰山在失火的林子里跑,怎么也找不到出口。林子里到处是烧焦的动植物,他担心自己也会被烧死。后半夜头顶一根树枝掉下来,冰山成了碎末儿,把他埋住了。到处是凝固的发黑的动植物,他又担心自己会被冻死。他不停地用拳头砸四击墙壁一样的冰,就要把手捣成一把骨架时,他隐约觉得这好像是个梦。他努力从噩梦中醒来,但努力都白费。他被魇住了。后来听到大片大片的树枝在远处的地面被风吹来时发出的沙沙声,他费力地睁开眼,看到苏丽压着自己,在床头柜上写着什么。他说你写什么写什么,能不写尽量别写,不要多动。她写:我疼,我疼我就写,不写受不了。你看着我写。他扭过头,看一眼隔壁床,那女人也在写,她的家属都还没来。

 

 

D

叔叔脖子上的枷,已经很旧很旧了。上面起了一些霉斑。暗绿色的毛绒绒的斑点,像一只只蜷身而睡的虫,伏在叔叔的枷上。我透过地下室小窗的铁棍儿,看到那些一睡不醒的枷虫,想着如何把它们唤醒,把叔叔解救出来。

当初叔叔兴高彩烈地戴上它,我们全家人都不高兴。叔叔住在我家的地下室。地下室里塞满了叔叔自制的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几十副枷。周围知道叔叔的人,一提起他,大家就都说:不承认这个乡下小伙子天生的恋枷情结是不对的。他们见了叔叔,都主动跟叔叔打招呼,叔叔很高兴,走的时候总不忘说一句“有空到我那儿坐”。叔叔说这话时很精神,像我们说“今天天气真好啊”。邻居都是一些被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的人,至今仍一无所有。他们被叔叔发出邀请时脸上洋溢的神彩所吸引。那是一种实实在在拥有了一个世界后才具有的风度。邻居们被吸引时,发灰的眼球静止不动,一个时刻猛地就亮那么一下,像暗了很久冷不防又通了一下电随即又灭掉的灯泡。邻居们的脸上同时出现了与叔叔相同的那种神彩。仿佛他们也拥有了叔叔拥有的世界。他们:说好的好的,一定去一定去。叔叔听了就很高兴,回到地下室准备了烧酒和肉,等着客人的到来。可从来没有一个邻居进过他的地下室。

最近邻居碰到我,都向我打听叔叔。他们说:你叔叔呢?可是好久没见他了。我不回答。我总是不回答他们。我想说叔叔在地下室出不来了,他脖子上戴了一个很大的枷,枷上爬满了毛毛虫似的暗绿色霉斑。可我知道,我不能这样说。

叔叔以前买的那些酒还好好的,肉却烂掉了,猪肉牛肉鸡肉,没烂的是一些塑料袋真空包装的肉和酒。几乎每次,叔叔碰到一个邻居,发出邀请后,他都会买一些酒肉,等邻居敲门进来。事后邻居不来,他一个人吃不了,就烂在那里了。

我从小窗户往里看时,叔叔总在睡觉,斜着睡觉。他脖子上戴着澡盆一样大的枷,睡觉的样子,和我在幼儿园溜滑梯溜到一半时的情形一样。我溜滑梯总是两眼紧闭,不敢看飞速向我冲来的地面,我怕一进入地面,就再也上不来了,只能成天听着地面上小朋友们溜滑梯时嘻嘻哈哈哇哇啦啦的吵闹声。在下面可能还会碰到死人。人们总把死掉的人埋在地下,让他们孤独。溜滑梯溜到一半,我一直感觉身体和地面有一种关系,一种无以言表的关系,可能是那个45度角吧,更可能不是,谁知道呢。反正叔叔睡觉时就是那个样子,好像他溜滑梯溜到一半,给卡住了,一直停在那里。我不知道叔叔会不会一直担心冲到地下,冲到可能与死人打照面的地下。我想像我就是叔叔,一直被卡在幼儿园滑梯的半空,我害怕极了……

地下室放着我爸爸的好几个书柜,书柜里塞满了书,都是他年轻时看过的。还有两张油腻腻的老桌子。它们以前是放在厨房里的,桌面上摆满了妈妈的柴米油盐,抽屉里塞满了白的或带花儿的碗、盘子和碟子。爸爸妈妈过去的那些年,就在在这书柜和油桌子上度过。爸爸每天在书柜前看书,妈妈在桌子上做好饭,叫他吃饭。有时她也把饭放在他的书柜上,那是叫了好多次都不见他出来的时候。

后来我们搬了新家,搬到了这里,买了新书柜和厨房用具。爸爸每天还是坐在书柜旁的写字台上忙忙碌碌,妈妈还是围着厨具和食物打转。叔叔来之前,旧书柜和桌子就已经放进地下室了。

他刚住进来时,每天都在翻爸爸以前的书,大多都是翻一下,就合起来重又插好。他这样,就像在那些书里找一张卡片,或无意夹进去的钞票,或者很早以前外出时采回的一片花瓣。

叔叔喜欢闻一些书的味道,那些大多是爸爸买回来看一天就后悔的书。因为这些书,他没少听妈妈的叨叨。妈妈说不看就不要买,买回来不看扔在那儿,是钱多得没处花么?年轻的爸爸呵呵地笑着,给年轻的妈妈一个吻,息事宁人。

叔叔找一些看起来崭新的书,把它们塞进枕套里,塞进被套里,这样他睡得就格外香。我从没见他看过书,他可能不识字。不过,在乡下,他跟着一个木匠学了几年木工。在老家,他靠给人打家俱过活。现在地下室的枷全都出自他手。做枷用的木料全都是他是从东街木工厂买来的,他经常去那里,和那儿的老板混得很熟,老板有一次甚至请他在那里上班,不过,叔叔回绝了。叔叔说,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这要紧的事,可能就是做这些枷吧。

后来我也想,叔叔在这个城本来应该生活得很好,凭他的手艺,比如去东街的木工厂。他没那样做是因为,东街老板邀请得太迟了,那时叔叔已经在城里无所事事很长时间。他找过一些工作,都碰了钉子,最后应聘时人家问他会做什么,他竟直接说:只会打棺材。爸爸批评他说:你这样是不行的,要不,回老家算了,娶个老婆好好过日子吧。叔叔不说话。爸爸说你再想想。

后来叔叔就看了一部古装电影,看到一个戴枷的囚犯。从电影院出来他直接去了东街木工厂,买了一些木料,开始在地下室忙活起来。爸爸对妈妈说这家伙,不知是哪根筋抽着了。

就这样,乡下来的年轻叔叔因为对城市的恐惧,因为可能夸了海口归不得的家乡,在地下室做了一些让他心潮澎湃的枷。爸爸对妈妈说他的力比多转移了,得想个办法。妈妈说什么是力比多?我说力比多是宇宙勇士的名字。

爸爸给老家的人联系的那阵子,叔叔成天都神彩奕奕,像有神灵附体。以前邻居们跟他打招呼,他都只是嗯一声,就低着头走开。现在不同了,他主动邀请邻居们到他的地下室作客,还准备了好酒好肉。不过,邻居们的表现让他失望,他们只喜欢看他说话时的神彩,对他的枷却没多大兴趣,有的甚至充满了恐惧。

叔叔兴高彩烈地把第一个枷套上脖子,我们全家人都在场。他的举动遭到了爸爸妈妈的反对,尤其是爸爸。爸爸黑着脸说:你这样不行,你要不找个工作上班,要不就回老家种地,你这样是不行的。叔叔试完后很满意,邀请爸爸也试试。爸爸无声地挥挥手,很疲惫地领我们上楼。

老家迟迟不来人。却来了雨季。这个雨季,叔叔完成了最大号的枷,就是现在脖子戴的澡盆大的这个。这最大号的枷,是个死枷,戴上后再也无法卸下。看来叔叔是打算老死在这间地下室了。

雨季给城市抹上了一层淡淡的乡村色彩。人们开始看天,闻泥土的芬芳和树叶的清香。每个在街道上行走的人都感觉自己身上一些东西在减弱,另一些东西在涌现。

雨季里的叔叔显得无精打彩。有时他一天都不睁眼,也不吃饭。妈妈在楼上炒菜,炒到一半,就开始发呆。她想到了地下室里半死不活的叔叔。她爸爸说要不,我去乡下跑一趟,亲自叫人来。

我想我和叔叔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爸爸会把老家的人叫来,用宽大的钢锯把他脖子上的枷锯断,把叔叔带走。叔叔一走,我就再也看不到那些暗绿色的毛毛一样的斑点了。这些斑点太忧郁了,我舍不得它们。

E 蓝衣服 黄帽子

车上的每一把椅子颜色都不一样,司机坐的是蓝色的,他不坐红色是因为红色太亢奋,影响开车。公交车刚实行改革时,有个年轻的司机坐了红椅子,开车时屁股就像着了火,疼痛难忍,他不断地扭动着屁股,把车开得像麻花儿一样。后来倒没撞车,只是一个老头子心脏病突发,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当场死掉了。在老头子的葬礼上,年轻的司机悔恨交加,发誓以后再也不坐红椅子了,也不让其他的司机坐红椅子开车。他发起一个蓝椅子活动,要求所有的同行都坐蓝椅子,穿印满“要安静,不要麻花”的口号的蓝制服。现在市民都管公交车上的司机叫蓝人。这是个略带讽刺意味的称呼,因为他们和市民的关系正一天天变坏。原因是这些蓝人不再喜欢别的颜色,虽然他们知道不是每一个市民都不是司机,都不会开车,但他们也想让市民们穿上蓝制服。因为蓝制服代表着平安。他们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谁开的车上穿蓝制服的市民越多,谁就会受人尊敬,遭人羡慕甚至嫉妒,他月底的奖金是最多的。他们领了奖金后,总会匀出一小部份,买了蓝色的帽子送给大家,以平民愤,这和突然中了彩的小职员总会匀出一部份钱给社会慈善机构是一样的。得了帽子,被请吃了饭后,大家的心情都稍稍平静了些,他们回到家把这顶新帽子扔进放帽子的箱子或仓库。用箱子盛帽子的,不用问也知道,一定是刚上班不久,也只有他们用箱子盛帽了,因为他们收到的帽子还不多。随着工龄的增长,他们迟早会有一天也像单位里的那些老司机一样专门盖一间仓库来盛帽子的,因为每个月都会有几十个人领到奖金,他们都会有几十只帽子进帐。这种情况之下,最先给某鞋帽厂拨电话的人就发了一笔小财,因为他批发给鞋帽厂的帽子价位最高。后来大家发现,卖帽子没挣到钱的司机悄悄地开始了另一桩生意。他们趁星期天和节假日开始到外省拉回一车一车的帽子,再把这些帽子批发给各鞋帽店,从中大捞一笔。一年下来,单位里的贫富差距不知不觉拉大了。现在一些靠贩蓝帽子富起来的司机,辞职经商的越来越多,他们越来越不喜欢穿蓝制服,越来越喜欢穿黄颜色的衣服了,黄颜色,是财富的象征。现在继续留在原单位开车的人,他们毫无疑问都是这方面的挫败者。他们也先后贩过几回帽子,但买卖过程中一些环节出了差错,不但没赚,还把多年仅有和积蓄赔了个一干二净。这些人的夜晚很不好过,他们夜夜坐在床上和老婆脸对脸地长喘短叹,万全之策只能是,再开一些年车,攒足钱后再作下一轮买卖。但一些夫妻就在这个过程中吵吵骂骂地离婚了。离婚的理由是夫妻双方缺乏信任。妻子说贩帽子的本钱到底要攒多少年呀?就靠我们几百块钱的工资。丈夫总是安慰说再等等再等等。这样的安慰妻子听多了,就不愿等了,她说都等了十几年了,还等个屁呀?我看你这辈子开车是开定了!丈夫一听就火了,给邪恶的女人一巴掌,说滚吧!去找那些穿黄衣服的司机去吧!真他妈后悔娶了你这样的傻B!妻子就因娘家,和娘家人合伙写了起诉书,起诉这穿蓝制服的司机。法庭上,妻子说司机不光打她一巴掌虐待她的身体,还挖苦说要她嫁给穿黄衣服的司机,侮辱她的人格。说着就涕泪俱下。法官看司机红了脸不说话,就对妻子说打一巴掌不能算虐待,你把概念搞错了。妻子的娘家人这时地指着司机,反问法官你说:这个王八蛋把我家姑娘压在身下强暴了她几十年,算不算虐待?法官和司机就说她是愿意的。妻子说我不愿意,几十年来没有一次是愿意的。于是法官以流氓罪判司机入狱三年。在监狱劳改的司机劳动之余,擦把汗,透过通了电的铁丝网看到大街上开过的公交车,看着上面穿蓝制服的同行,就反省自己何以落到如此地步。得出的结论是:那一巴掌不该打,更不该让她嫁给穿黄衣服的司机,尽管她在他入狱不久就嫁了一个穿黄衣服的司机。越想越难受,越想越悔恨,直到后来,他想到现在千千万万穿蓝制服正在开车的同行不久也会打老婆一巴掌,也会被判进来劳改,心里才稍稍好受了点儿。

现在开车的穿蓝制服的司机,就是千千万万劳改过的司机中的一员。劳改回来经过一番波折重返工作岗位后,原先的车技几天就恢复了。而且比先前开得更快更稳了。他想的还是,再开一些年,钱一攒够就去贩蓝帽子,去穿黄衣服。

12

我把碗从院子里捡回来,里面已经盛了少半碗初春的雨水,我把它端给她,我说你看,咱们还从来没见过这样清的水呢。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只是一个劲儿地揉那堆生猪肉。她昨天从集市上捡回一块已经生蛆的猪肉,一进门就死死地抱紧我,说咱们有肉吃了有肉吃了。说着变戏法儿似地托出一块生肉给我,得意地说活该我捡到它。那间肉铺边儿上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就该咱们得到它。我看上面已经有几处已经生了细细的棉线粗细的蛆,担忧地说这,都这样了,能吃吗?她顿时拉下脸,甩开我的手,恨恨不平地说不能吃?怎么着它都是肉啊,说着就向屋后面紧挨着茅厕的厨房走去。把厨房盖在茅厕边儿上是她的主意。她那年夏天说全村人就数咱家的院子小了,本来这块地方我是留着盖猪圈的,可买猪的钱攒了快五年了,还没攒到一半,就先盖厨房吧,等哪天猪买回来再说。哎,对了,你娶我的时候就没想过盖一间小厨房吗?我说那不还是冬天吗。

雨刚停我就坐不住了,我把从外面端回来的这少半碗雨水哗地泼在她揉的那块猪肉上,然后打了两个冷颤,就出门了。我不想再看到这个女人,这个就是为一头猪嫁给我的女人,这个把猪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女人。

几乎每个雨天村里人都无所事事,窝在家里昏昏欲睡。我在屋子里已经呆了整整两天了,除了看女人那双一刻不停地在猪肉上运动的手和蛆、变得越来越少的猪肉,就是睡觉。不过和以前的任何一个雨天不同的是,三番两次地梦魇。

 

 

13

城在一点一点变小。地上的土粒日夜不歇地从三颗变成两颗,再从两颗变成一颗,但体积却不增大。一只鞋子的前脚跟踩着另外一只鞋子的后脚跟,两人陌生人就会分别少掉一只脚跟和前脚掌,但他们并没有感到不适,继续走自己的路。如果你不小心撞没了某人的胳膊,那人就会浑然不觉地甩着剩下的那只胳膊继续前进。你垂下头用右手拍拍左胳膊,用左手拍拍右胳膊,再摸摸肚皮小腹,把双臂向后弯曲用掌心再检查检查背后,结果,一切正常,身上并没多出一只胳膊。但那人的胳膊是真的不见了,谁也不知它去了哪儿。你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你卷起袖子找胳膊上最嫩的肉掐去,可能是掐得太狠了,分寸没把握好,当着过路人的面儿你不得不克制着压低嗓门儿啊呀一声,蹲在地上,咬紧牙关把下巴在胸口顶死。十几秒,缓过劲儿来后你重又站起来,别无选择地目视前方,这时你却不幸地看到了下面的场景:两个久未谋面的老友相隔很远就张开双臂,然后他们抱在一起,等他们分时,已经是一个人了。这个人性格比先前的两位都复杂,衣服的一些部位多出些格子和线头,但体重和外形并没有太大变化。这时身后轰隆一声巨响,你回过头,看到一辆车身涂满五颜六色广告的公交车,除了好奇的围观者、慌乱的乘客和缕缕青烟,什么也没有。另外一辆车不见了。

城在一点点变小,最后小到,所有的人成为一个人,所有的地面只剩一粒土,这个人在这粒土上吃饭睡觉上班郊游,倒也不孤独。

14

大夫钻进麻袋,去看望满脸是血的花农,花农唿哧唿哧地抱着一大捧就要烂掉的花,到高速路上去截车。风从麻袋里刮出来,吹进草堆和炼钢厂,王花大绑的强盗脖子上插着镰刀锄头,耀武扬威地走上大街去喊口号。红鼻子猎人趴在你身上,去吹门缝里的蜡烛,初冬的雪已经下了两个星期,大队的小动物在厚厚的雪层下面,进行着马拉松式的冬眠。精神病院有太多的人假死,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找块床单躺下屏住呼吸,眼镜掉了也不去拾。你能想像一只眼镜从床上的病人脸上掉到地板上的细微过程吗?大夫推开门疯狂地跑过来,在空中接住就要坠地的眼镜,把它们交给值班的护士,再通过护士转手给她们的男朋友。几乎每个护士的男朋友都开有眼镜店,街上窄窄小小的一个门脸儿,门帘上印有一双大大的眼珠。

把刀给你,你再递给他,他会去制刀的工厂原样复制成千上万把,再把它们分发给见到的每一个人。这些人见了免费的刀,都红了眼,只要能得到,杀人都可以。可是刀从来就不是用作杀人的,你温柔地告诉他们,手里握的铁家伙会把他们带向乡村的菜地和城市的公园,它们应该用来收割蔬菜和花朵,用来处决黄蜂和瓢虫。长时间地走在街上,走在乱七八糟的开发区,不留神就能看到那些卖虫子的人,他们把虫子装在透明的罐子里,向你招手。你看到了不要走过去,咬一口或挨一巴掌划不来。

他脱衣服已经脱得气喘吁吁,把眼睛脱成绿的了。身上的肉晃来晃去,抖来抖去,选择适合它们的空气。你听到声音,把声音咬来咬去,像一只忘了骨头的野狗。三月的春雨淋湿了你的眉毛,你大老远地来看我,这么老的我。不过你说,老一些更好,脾气不像以前大了。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对你讲明白,我孤立无缓的爱。我想听大夫吹笛子,听你唱与风有关的老歌,或者讲那些酸溜溜的谎话。我告诉你我不会和你一起去,离开这间屋子。这屋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那么不可理解,都因为莫明其妙而倍觉珍贵。

15

我站在悬崖上。

身后是一个庞大的花园。里面住着恐龙和跳蚤,山雀和鳄鱼。恐龙每天早起,吞食前夜的粪便,它们的消化系统还不成熟。跳蚤从来不睡,不停地在一个沙粒与另一个沙粒之间跳跃,有时冒着落空的危险一口气跳两个沙粒,没人知道它们陶醉于其中的乐趣。可往往就坠入万丈深渊。它们不知道,我的花园没有围墙。山雀一身灰,在花园银灰色的阳光里不容易看到,但沿着它们叫声在空气中划出的路线一定能找到。它们的叫声传得很远,像扔出去的一卷绳子,顺着绳子走到头,你就会发现一只若隐若现的山雀,它啄着小米,或者大米。这时你要当心,因为锷鱼经常在这时出现。它们的脸像一截腐烂不堪的树桩,奇丑无比,一两只苍蝇从它鼻孔飞出,你也别动,让它把你当作一尊从天而降的雕像,才不会有危险。顺便说一句,每一只锷鱼都相信,世间万物皆由天降。

我站在悬崖上,看风景。

这时恐龙还没早起,跳蚤还没失手,山雀也没叫,鳄鱼在满是浮萍的池塘一动不动。雾渐渐散去,一个清晰的世界呈献在我面前,因为受宠若惊,有个时刻我差点掉下去。如果掉下去,不但风景看不成,还会被山下一只过路的猛兽或者在其领地生活千年的蚁蝼生当作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我听说过这里的肉食动物吃东西从不吐骨头,它们天生认为骨头里有一种油质,可以使它们的皮毛更为光泽,哪怕骨头再难咽,他们也要大嚼特嚼,如果运气不好嗑掉几颗牙,就要用自制的石斧将其砸碎,或者用自制的 将其捣碎,总之无论如何都要将肉和骨头一点儿不剩地吞进肚子,我也见过类似的人,他们采取的方法和工具与此大同小异,稍稍不同的是他们是高级的一类,吃肉前不好意思开口征求你的意见,就用眼光哀哀地看你一会儿,你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当然,另外,被一个人用这种眼光看久了你也会不好意思,刚有一小块不好意思浮上你的面颊,他们就会把你大卸八块,同时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抱歉。肉吃完后他们又用哀哀的眼光盯你的骨头,你又不好意思,但已经无法通过脸色表达这种不好意思,于是你的骨头颜色自然会加深,他们看到后马上认定你同意了他们心中的想法,于是开始用一些器具捣鼓你的那把老骨头,顺便要说的是他们是高级的一类,从不冒失地用牙咬,书上说,牙是人体最为坚固的零件,但也要保护,所以他们只能用工具。那些工具此处不提。

16

固定在墙上的啄木鸟,一直在啄钟表上的某个零件。这个零件的有频率的受力保证了秒针的行走。秒针带动分针,分针又带动时针,噌!噌!

鸟椎子般的嘴,每啄一下金属零件,零件都渗出一颗芝麻粒大的血珠。渗出的血珠通过鸟的长嘴,不紧不慢地滑向脖子,最后在它喉节处一根稍长的羽毛上停住了。它在羽毛的末端随着鸟的动作摇摇欲坠,但并不落下。它凝固在那里,形成一个固体的红点儿,痣一样。

从嘴滑至此处的血珠儿,每过一秒就会有一颗。第二颗在第一颗上摇摇欲坠,并最终凝固,第三颗走的又是第二颗的老路……

现在地板上出现了一条长长的细红绳一样的东西。它从钟表所在的那面墙拖下来,沿着地板以一个无法更改的角度正向门口延伸过去。

这是一扇刷着深红油漆的木门。也可能原先刷的是大红的漆,时间一长,颜色旧了。它现在反锁着。不过,反锁的门对那根不断加长的细红绳的路行进并不构成影响。现在细红绳从下面的门缝伸出去了。一颗一颗的血珠,排着队陆陆续续地消失在门缝里。

院子里有几盆花,有的开了,有的没开。有一个小水坑,水面上映出一小块天和一小团云。云里有黑鸟飞进飞出。这些小水坑都照到了。北墙靠着一辆自行车,锈迹斑斑的车梁上,两只红头蚂蚁相遇了。那么粗的车梁上,谁也不肯绕道走,僵在那里。

门缝里伸出来的细红绳,沿着院子的水泥地继续前进。很快它就到达了门对面的墙根下。墙和门不一样,墙下面没有可供它伸出去的缝。它开始顺着墙向上爬,爬到半米高时又在空中折回来,身子一倾,扑倒在地。现在它在水泥地上开始以自身为圆心,不停地缠啊缠的,那情形,就像一盘越来越厚的录像带。

当细红绳就要塞满大半个院子时,它突然停住了。好像正在运转的机器断了电。门缝下面那颗已经滑出一半的血珠卡在那里。房间里的噌噌声也没有了。

一只猫从院墙上跳下来,敏捷地跃过院里的那些细红绳,蹲在窗户下叫了一声后,就眨巴着眼睛,等待着。

十几秒吧,突然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房间开始传出噌噌的响声,卡在门缝的那半颗血珠很快就穿过院里的一段水泥地被绞进那盘“红色录像带”,“录像带”又开始像刚才那样一圈圈加厚……

窗户吱呀一声打开,一只死鸟被扔了出来。猫的等待没有落空。它腾起身子在半空就接住了食物。那是一只普通的啄木鸟,它椎形的嘴因为对金属长时间的啄食,像被锯掉一样,只剩短短的一截。喉节处有根羽毛被拨掉了,伤口处却没有血渗出。

17

破相的戏子,挥舞着锅盖,从地平线的这头走向那头,又从那头折回这头。南北两条平行的地平线之间,凹凸着森林湖泊山谷沙漠,森林湖泊山谷沙漠内部,又凹凸着生物和沙粒、风、岩洞之类的无机物。任何一种生物和无机物,每次遇到戏子,都会和她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午睡时,一只狐狸会抽去她的裤带,并换之以藤条,一只蜗牛从她左鼻孔拱进,又从右鼻孔拱出,无名指粗细的七寸蛇蜷在她的乳沟取暖,几乎是每次她坐起来后,蛇都会粗确地穿过松开的腰口滑进她的下身。没有裤带,总能找到长度适当的藤条替代,蜗牛在鼻头拱来拱去一个喷嚏就能打出,甚至,蛇钻进小腹叉开腿扭扭屁股蹦两下也能甩出,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戏子怕的是,入睡时碰到饥饿多日的动物。它们会撕扯她的皮肉,用门牙磨她的骨头,磨得她奇痒难忍。奇痒难忍却无法醒来,是件痛苦的事。雪上加霜地,通常这时都会有噩梦造访。戏子枕着锅盖,在三五副,七八副,或者十几副獠牙的撕扯下,于深井般的噩梦默默为自己祈福,祈祷惊醒的那一刻早些到来。

戏子每次从噩梦中醒来,都是一副白骨。看着血丝一根一根在骨头上缠绕密布,皮肉籍着血丝一片片丰盈,除了抱怨醒来过晚,就是无休止的寻找。失去血肉的身体要恢复到原先的样子,通常需要三至五天时间。在这三五天之内,她无法进食、饮水,因为新的消化、排泄功能尚未健全。在这三五天之内,半成品状的身体除了会饿,还需要大量的阳光和水份。戏子经常咬着牙龈形成一半的牙关,拖着浑身布满血丝和新鲜血肉的身躯,四处走动。从树荫下走出,从山影中走出,或从深深的岩洞、山谷爬出,直至找到一条小溪,一片湖泊,身体的痊愈才算有所眉目。接下来的时间好过多了。她只需躺在这些水源附近水份充足的空气中,采光较好的空地上,眯着眼睛忍饥挨饿,迎接另一幅完整身躯的到来。在这期间,她通常做时而忧郁时而神彩飞扬的梦。精心布置的戏台,鬼鬼崇崇的观众,小贩清脆的叫卖声和旋转中的村庄,永远是梦境生生不息的主题。

18

半夜三更,我们去修路灯。人们都睡了,鼾声从窗户传出来,在街上集聚。一浪一浪的鼾声,薰湿了我们的睡衣。我们爬上电杆的高处,脚下的电杆面条一样随风飘荡。每修一盏灯,我们都从高处摔下,摔得四肢不全,脑浆飞溅。不过事后,我都能在一缕北欧玫瑰的芬芳中醒来,重新去爬新的电杆。小城的坏电杆是这样地多,每次天亮总会有三两根来不及修。总有人在这些电杆下撞车,住院。作为报复,从医院的方向传来的鼾声最宏亮,最刺耳。

19

一颗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从上面掉下来,掉在他右脚小姆指的指甲盖儿上。指甲盖的表面很光滑,圆形的液体很快就从指甲盖的右侧滚落,落到小脚趾右侧的皮肤上。脚趾的皮肤比指甲盖粗糙,上面有条状的纹路,坚硬的纹路将包着液体表面的那层薄薄的塑料薄膜样的东西划伤后,液体破裂为一个个更小的液体,更小的圆形液体顺着脚趾皮肤表面的纹路继续滚落,直至落入脚底板与凉之间的的一些缝隙,才不见了。

与此同时,另外的一些液体也落在其它的四个脚趾上,脚背上,包着脚背的黑色猪皮上。和第一颗掉在小姆趾上的液体一样,它们最终也分成更小的液体,滑进脚底板和凉鞋之间的缝隙。

20

可能是我太小心了,那些字和词,刚要在指肚上凿各自的孔洞,在鲜血的拥护下跳出来时,又缩回去了。手上的皮肤最近和以前大不一样。我开始经常洗手。洗完手坐下来,嘴唇低低地打个呼哨,烟就点燃了,它要求手与它配合起来,弹烟灰。我在嘴唇和手的密秘配合中,度过一天一天。

真是太小心了,完全不必要的小心。

至今为止,我所了解的世界,也仅限于我的手指和指肚里忽忽大睡的字词,护士同学先前的巫术。那些字词是我多年的积蓄,巫术却不是好东西,它让我莫明奇妙地流血。我害怕流血胜过死亡。永生永世的休息总是好过短暂的疼痛。

这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尽管它比以前更阴暗,更让我们战战兢兢,它也是崭新的,因为它刚刚诞生不久,陪伴它诞生的人们都还聚在广场狂欢,你现在如果去他们的家里做客,迎接你的只会是一面面防盗门和针孔式的猫眼儿,那些防盗门坚硬无比,出厂前在都被虚拟的最恶毒的歹徒用无数种方法攻击都没通过,你可以用石头砸或用来时准备的铁空伙撬,它都不会发出任何响声,它只会记录下那块碰到它表面的石头的温度和粗糙度并由此推断出最后一次接触这块石头的人的指纹,铁家伙也一样,它们也在出厂前的测试当中。这些门是人们为了迎接新世界的到来特意换的,显然,要做一个新世界的普通公民,没有一扇最让人放心的防盗门是不行的,因为就是再穷的人家,里面也有不愿被偷的东西,比如:血。

这是一个已经由管子和血统治的年代,也是以血为目标的盗贼成倍增长的年代,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有待规范,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那些将来会当警察的人都还蒙在鼓里,他们无所事事地挤在广场狂欢的人堆里,盯着大屏幕上的两个词不知所然。“吸管,血”。

21

以庞大的宇宙自身的直径为标尺计算,我们就生活在距离宇宙7亿标尺的地方,那里没有空气和水,甚至没有空间,不过我们不需要,因为我们不仅没有形体,连思维也只是若有若无断断续续的。不借助形体进行的思维是难以想像的,但这确实是事实,只要承认这点,我们所生活的没有空间只有思维的地方就不难接受。思维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存在,比如我们当中X发现的那样,通过XCCX存在,就是说,虽然我们是没有形体的,但仍能相互看到一些对方的影像,那是一些丰满的,完美的影子一样的平面图像。

22

菜农每天都在捉虫子。在他手里,你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虫子。他的一生,就是和菜虫斗争的一生。如果哪天不去地里捉虫,当晚虫子就会从地里爬进他的院门,爬上他的床,爬进他和他老婆熟睡的肚皮,将他们悄悄啃食。菜农常做身体被蛀得空空的梦。空空的身体在风中飘来飘去,像是人形灯笼。

菜农的儿子,是个吹鼓手。逢年过节或埋人嫁女,人们都能在吹吹打打的队伍中看到他,欣赏到他的精彩吹打。用乐器模拟蔬菜开花结果的声音是他的拿手好戏。“可能是儿子看过红白灯笼过多的原因吧,才做这样的梦。”菜农爬起来,又往菜地里赶。

除了菜虫,菜农打交道最多的要属菜贩了。菜贩都是城里人,他们除了一辆架着菜蒌的自行车和一张善于砍价的嘴,什么也没有。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他觉得菜贩们可怜。但菜贩们穿着花哨,他看不惯。“没有土地,只好把精力花费在衣着上。”菜农的心里总不自觉发出这样的感慨。

菜贩们的一生,是奔波于城市和菜园之间的一生,是讨价还价的一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也不放过和死神谈价钱的机会。

23

大胡子在凌晨五点醒过来,从脸上摘下面具,用手揉了揉胸口,又在额头上抹了几把,额头上全是汗。摘下面具的大胡子原来是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他戴面具睡觉已经很多年了。以前不戴面具时,夜里梦到的都是强者,魔鬼,敌军,刽子手,戴上面具后他梦到的,全是清一色的弱者。宋朝弱柳扶风的小脚美女,嘟嘟的浑身散发出乳香的小天使,看她一眼脸就红到脖子的初中同桌……

 

24

外科大夫有一床黑色的被褥,每天夜里他都钻在里面挑灯夜读。那时的夜晚还不像现在这么长,外科大夫经常是看到高兴处,天就亮了。天一亮,他就不得不把黑色被褥叠好,铺开一床白色被褥钻进去,呼呼大睡,天不黑不出来。那时的外科大夫据说是刚过六十,但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了。他日渐坏掉的身体可能与他的作息时间有关,也可能与他的饮食习惯有关。他一天只吃一顿饭,这顿饭是在他叠好白色被褥与铺开黑色被褥之间这段时间进行的。每顿吃的也不多,一个生红薯,一截四分之一的白萝卜,或者一个红皮鸡蛋,除此之外是半杯清水或少半杯牛奶。按照他当时看的一本书上的说法,这些量已经是大大地偏多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他还将不断地减少进食,加大阅读量,使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更符合他的要求。可能是这样的作息和饮食,也可能是终生所从事的职业,致使他一天比一天害怕光线了。每天晚上在被窝里阅读时,起初还有一盏小煤油灯,尽管它散发出的煤油味儿使被窝里的外科大夫时不时咔咔地咳两下,眼泪鼻涕一股脑儿地咳出来,为了使用尽量少的光线阅读,他还是忍受了。那样维持了一段时间后,眼睛就受不了了。他觉得煤油灯在被窝里越来越亮了,他不断地把灯蕊减短减短再减短,但眼睛却再也适应不了被窝里有灯光了。他开始拉开窗帘,让月光刚好从被窝的缝隙里照进来,照在书页上阅读。现在他每天晚上还在这样阅读着一本本的书。

这个早上外科大夫阅读到四点时,就叠好黑色被褥,也没像以前一些早到的阅读疲倦迫使他提前铺开白色被褥,他洗了把脸,戴上墨镜,出门了。他刚才从一本讲嫁接的书上得知露水含有丰富的营养,马上就想到收集一些露水回来饮用。现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惨白的路灯静静地亮着,这些节能灯在外科大夫的墨镜看来,都是一些黑乎乎的灰点儿。他想着如果城建的那些人要是把路灯全换成橙黄色的,他就会看到一些偏暖的点儿,一定会比现在这些灰点儿好看。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城建的人哪里会舍得把钱投在这里呢?对他们来说,有没有路灯都是无所谓的事。不过,戴墨镜的大夫还是看到了一些爬在电线杆的高处,不断写写划划的诗人们。那是一些还年轻的诗人,他们晚上不好好睡觉,扛着梯子在街上找适合自己留诗的电线杆,找到后就爬上去,绞尽脑汁地留下或长或短的诗句。诗句说城市还很毛糙,说普通话的人不多。说电线杆走两三里,才会碰到一个,灯光敌不过星光。外科大夫对那些爬在高处的小伙子没兴趣,不过他们时不时就有摔下来的,不是触到了老化的电线,就是因为诗情激荡浑然忘我。小伙子们叭叽一声掉在地上,都能迅速爬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又爬上高处,重新进入原先的写诗状态。

25

清晨,新郎乘出租车去寿衣店给昨天突然病逝的岳父买寿衣。快到寿衣店时,出租车与一辆外地的大货车相撞。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新郎没事,当着民警和围观群众喜极而泣。在派出所,民警证实他的乘客身份后,宣布事故与他无关。他们将很快与出租车司机家属取得联系,了解此事。新郎从派出所出来,心里空荡荡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百思不得其解。直到距离寿衣店二百米时,他突然茅塞顿开。他决定也给已经死亡的出租车司机买一套寿衣。按纸条上的尺码,很快他就在寿衣店买妥了岳父那件。在提出另买一件年轻人的寿衣时,老板问他要死者的尺寸。他回想那司机与自己身材相当,就请求老板按他的尺码找一件合身的。寿衣店老板是个很警觉的人。他马上回绝了新郎的请求。他说我的商品只卖给死人,或者即将死去的人。不卖给生者,尤其是你这样身体健康、一身新婚打扮的年轻人。虽然你头脑不清,说话颠三倒四,但这完全不足以促使我卖一件寿衣给你。新郎将事情的前前后后给老板讲了,说前一件给岳你,后一件不是买给自己,而是一位不幸身亡的出租车司机。老板听后又有了新的疑问。他说,寿衣不是谁都可以送的。一个正常公民的躯体在告别这个生活多年的世界时穿的最后一套衣裳,不是谁送他都情愿穿的。他来到这个世界时是哪一双手给他缝的第一件衣裳,他离开这个世界时再穿这双手缝的衣裳就再合适不过。但事实往往不尽人意。因为缝衣服的母亲大多先老年的子女而去,迫不是已,他们才嘱咐后代来我这里购买寿衣。我的寿衣并不是十全十美。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婴儿穿过我缝制的哪怕任何一件衣裳。你知道的,我是专作寿衣的。除了寿衣我什么衣服都不会做。就算会做,连我自己的儿孙都不情愿穿,更合况陌生人。我的意思是,穿我缝制的寿衣的死者在孤寂地离开这个繁华世界时,对身穿的衣服都有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抱怨。因为他们都没能穿上由已故母亲或其它长辈为他缝制的寿衣。人死以后,他们都会化为一团棉花糖似的东西随风飘荡。从窗户飘出时,一部分被窗户吸收,飘到街道时,被过路的人这个蹭一下,那个擦一下,这样一来,他新的生命就会融入不计其数的陌生人体内,陌生人的手袋上,交通公具上,路面上,树干上。总之与这团棉花糖发生过关系的人、物,都含有了他。接触过这些棉花糖越多的人,他的气色就越好,生命也就越长。我们的生命都是依靠不断吸收新生命维持的。这生命还包括蔬菜和其它动物,不只是那些飘飘荡荡的棉花糖。我不希望司机穿你送的寿衣,是因为他穿你的寿衣和穿由自己家属买到的寿衣有很大区别。它直接影响到司机形成的棉花糖的大小。老板的话把新郎搞糊涂了。最后他只拎着岳父那套寿衣走出寿衣店时,就像一小时前离开派出所时一样,内心又变得空空荡荡。

26

眼皮在等待新的形象出现。新的形象,尽管无法摆脱形象的桎梏,但是完全有别于先前出现过的任何一种形象。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形象的组合。这样的等待漫长而恍惚,这期间,除了对付乔妆打扮的洪水猛兽,最容易的失手的就是面对频频袭来的睡意。睡意在后半夜时常变化为万知形态,在上眼皮和下眼皮之间来回穿梭,穿梭时它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对上下眼皮进行长篇游说,不到合上誓不罢休。我对睡意的来袭仇恨已久。我开始在后半夜眯起眼睛查阅大量的古书,希望在其中能发现与睡意较量的已逝高手。我想知道他们斗争时采用的方法,或者器具,或者药物配制的比例。我最想找到的是与民间发明家有关的条目 。我想得知他们失传已久的发明,哪怕只是蛛丝马迹。在与睡意的较量中,我也许不该把希望寄托于别人,书本或夹在书本里的死者的发明。我该主动向其发起攻势。可我不能。手指一碰到眼皮就失去知觉,变得昏昏欲睡。眼皮自身又无法拿起我正在寻找中的武器。它能做的,也只是暂时性地合起来,假装向睡意妥协,稍作休息等体力恢复后,又猛地睁到极限。眼皮在后半夜就是这样和睡意翻来复去地兜着圈子,斗着来回,直至最后睡意自身因为疲惫变得睡意盎然,直至最后睡意忽儿地一下溜到只有它自己知道的所在,眼皮的后半夜才会好过一点。不过,不过这时,天通常就亮了。

天是一个点一个点地亮起来的。像揭去器物上的层层网纱,器物一个点一个点循序渐进地显露一样。任何一样物体在凌晨都是一个点一个点地亮起来的,因为它们自身都是点的组合。所有的网纱全部除尽时,耳朵总会听到一声宏大的锣响。心脏刹那间彭彭狂跳。手指脚指同时开始无意识地蠕动。不过这些都影响不到眼皮。眼皮才刚刚入睡。从天开始亮的第一个点起,眼皮就开始和睡意讲和。这样的讲和絮絮叨叨,语无伦次,直到世界所有的点都亮起,直到锣声响起,才告结束。眼皮才会无所挂牵地沉沉睡去。

锣响以前的黑夜是属于眼皮的。锣响之后的白天则归眼皮以外的东西拥有。比如皮肤,四肢,鞋,街道,城市。

27

和那头五层楼高的怪物经过一整夜的搏斗,我在这个清晨筋疲力竭地醒来时,整个棉被就像刚从河里捞出来一样,被汗水浸得湿淋淋的。手腕上残留的怪物血和卧室里充斥的怪物身上的那股子腥味儿促使我还像以前那样暗下决心,今天晚上非干掉那家伙不可。

28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死于向作者申请自己给自己拟定的名字的途中。有些人对这事不大理解,刚开始我也不理解,刚开始我还为这主人公叹过好一阵子气,怪他多事不识实务。最近几天我对这事淡漠了许多,却也不时地想起。像不经意地在陌生地方看到伴随自己多年而很少去注视的影子。

作者把这个主人公转手给我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他那厚厚一叠子稿纸里营造出的地板上。地板上除了主人公还有一些别的不重要的东西,一只臭袜子,一个香烟盒,一堆乱七八糟的小玩艺儿。他说你收拾收拾,我得出差去。说完他就出差去了。现在这稿子就在我的书桌上,一两只苍蝇像侦察机一样在它不远处飞来飞去,这就让它看起来像一个不小的城堡。但城堡里的主人公至今还没有名字,我不知道他到我这里之后有没有可能得到一个名字。我拿起笔写出第一个字时笔尖颤了一下,平时可没有这种情况,我想可能是故事里的主人公有所反应,但他想告诉我什么呢?还是那个他给自己认定了的那个名字吗?我把稿子从头到尾翻了一遍,什么也没发现,只在最后一页看到一行作者写的小字,“到第二十三页第八行可以找到一些作为参考的名字”。我翻到那一页,果然有许多两个字三个字的名字,凭我的直觉都不是很理想。他在故事是一直用的是第一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儿女性化,难怪主人公不喜欢。

29

A 关于唐吉哥哥的片断

很早,就听人说,我有个哥哥,叫唐吉,住在很远的城里,靠贩卖小提琴为生。人们说,那座城里每人都有一把小提琴,每把琴上都刻着主人的名字。名字的长短和主人的身份、性情成正比。名字越长越高贵,也就越暴力;名字越短,越低贱也就越诗意。仿佛诗意和货币有关。每天傍晚,全城的小提琴手都会不约而同地走上阳台,并不时与室内负责看表的孩子对时间,每天的六点一刻都会准时到来,数十万把小提琴都会准时开弓。在宏大而悠扬的乐曲声中,城市开始旋转,以位于市中心的圆形广场圆心处的萨瓦勒雕像为中心旋转。

旋转中的城市是神圣的,每个人在这种旋转中都暗暗为自己祈福,老年人祈求来生的存在,中年人祈求家人的平安,青年人希望名字按计划中的速度加长,少年盼望下一把更好的琴,少女则为明天出现的梦中情郎默默祷告。

B 唐吉哥哥曾是沙漠中的拖拉机手,杂交水稻栽培者,某山区爆破队主力爆破手;他是沿街兜售“帆船牌”红雨鞋的外地商贩,也是修理兼收购废旧烟筒的杂耍艺人;既是节日队伍中暗然神伤的小丑,电影散场后茫然四顾的观众;更是大红喜字和冥钱的裁剪者,婚床和棺木卖力的搬运工。

不过现在,他什么都不是。他只是一阵风,一缕尘,一个有损主人形象的哈欠或喷嚏,甚至,一个错误的路标。

对了,哥哥以前还是顶开下水道井盖放暗枪的黑幕杀手,偷莲籽的尸体打捞员,因为一句歌词嚎啕大哭的伪诗人,他与人合作的话剧《给伊的赞美诗》中男扮女装的弗尔盖多·乌索一角的扮演者(他真诚而蹩脚的演技曾使多情的观众无一幸免地混淆了原作的悲剧主题)……

C 唐吉捉住伊

我的哥哥唐吉每次捉住伊时,都想把伊捆起来。伊每次被哥哥捉住后,都只想得到他的拥抱和亲吻,当然,有时她也会让哥哥把她捆起来,捆成一团不断蠕动的物品。哥哥每次把伊捆好后,都会用涂了伊的口红的唇,在伊额头深深一吻。哥哥的舌尖儿上刺有人形的凹字,每次吻毕,伊的额头都会出现一个囚犯的囚字。伊是那样地反感这个字,以至于每次哥哥把她抱到镜子前,她都羞于看自己镜子里光洁的额头。于是哥哥总是在镜前把伊的眼睛蒙起来,空旷地吻伊的脚趾,膝盖,小腹和阴唇。伊的阴唇总是抽紧,总是抽紧。伊阴毛上的沾液又咸又湿,哥哥说,那是大海的气息。很多时候,伊就这样到达高潮,呜呜地瘫在那里,疲倦至极,满足至极。不过很快,哥哥又会让她振作起来,于是她全身的肌肉骨头不得不再次高潮,再次疲倦。伊喜欢被哥哥操纵的高潮和疲倦,她希望一生一世就在这样的高潮和疲倦中度过。有时她背着哥哥哭,哭得一塌糊涂,然后就笑,笑得捂着肚子在地毯上打滚儿,半天喘不过气。在伊哭和笑的高潮,她最想做的事就是握住哥哥的性器,死死地握住,不放手。有一次,她竟真的做到了。那次哥哥随着她抢天呼地,遍地打滚儿。事后,哥哥不无忧伤地说,你这是要我死。总之,伊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哥哥的莫明其妙的女人。

唐吉哥哥和伊居住的小城,位于某平原的南部,那里的庄稼年年丰收,但农人都食不裹腹。他们爬上树的高处,自上而下采摘树叶,但很多都倒栽葱摔下来,花白的脑桨流得到处都是。哥哥说树上目睹此情此景的人,很少有愿意下树的。他们常年累月生活在树上,指挥树下的后辈劳动收获,一旦后辈有上树的念头,就果断地加以阻止。如果请道理,恐吓也不管用,急燥一些的就一个倒栽葱下来,亮出最后的招数。农妇们都不擅常爬高,她们长久地在地面上生存,最后同样迫于生计,鱼贯在各自己男人的树下挥手作别家乡的土地,到邻近的城市去行乞,或做色情生意。

哥哥和伊居住的小城,就有很多这样的农妇。她们在经过城门的时候,都得经过必不可少的体检。在检查室,医科大学的实习生里里外外很专业地检查完后,都为她们剔掉阴毛。外乡人要进城,就得剔掉阴毛,不论男女,这是小城祖传的老规矩。因为这个不为人知的规矩,城里人唐吉时不时就要协伊,他说听话不听话?不听话,剔掉你的阴毛,让你作外乡人。伊一听就傻了眼,呜呜地哭着直往唐吉的怀里钻。唐吉和伊上街时经常碰到路边行乞的农妇,她们的衣襟总被溢出的乳汁浸透,湿漉漉地贴在前胸。唐吉和伊在向她们施舍时,不像其他人那样弯腰拍一下那湿漉漉的前胸,而是由唐吉把钱币轻轻放在行乞的碗沿,让钱币哧的一声滑向碗底。全城的行乞者都熟悉这样的声音,她们不用抬头就知道,站在她们眼前的是唐吉和伊。

 

 

30 商的小兵

这商朝的小兵,慌慌张张跑进我的菜园子,褪下裤子卟哧卟哧地大解。我在做中饭,看到一个穿着很怪的好像是人的东西从窗口一晃,消失在一阵菜叶的悉簌声中。他妈的,又是一个偷瓜贼。我的黄瓜已经长到一小臂长了,最近我已经用好几种方法捕到将近十个偷瓜贼。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穷人,智商都不高,偷瓜都用同一种偷法,本来我可以用一种方法捉住这些偷瓜贼的,但那样捉住了又能怎样?还不是送给他们。留下我是不会的,因为那些穷鬼都很脏,一年半年不洗澡,他们一年中用来洗澡的时间是和酷暑难耐时到村外的泥池子里游泳是重叠在一起的。我见过几个脏鬼向他们的妇人请示游泳问题的情形:他们一只手持续摸着额头上源源不断地汗珠子,另一只手在身上胡乱搔着,在原地蹦蹦跳跳,嘴里说这他妈太热啦!我要去洗澡!妇人说不行!要洗在家洗!我不会允许自己的男人把屁股亮在太阳地里的。脏鬼说在家洗?不要嘛!那么小个木盆,洗那条虫还差不多。妇人狠狠瞪他一眼,说你少来少来!要去就去!脏了人家耳朵!脏鬼得到批准,就飞奔着叫上附近的几个近邻,嘿嘿呵呵地往村外的泥池子赶。

这儿的脏鬼们脏是脏,偷是偷,但骨子里都很内秀。从小到大,他们的父母一直就教育他们,女人是神秘的,轻易不要惹她们。她们能生出人就有把人收回去的本事。“本事?”“说本事是通俗一点儿的说法,准确的说,是法术。”“法术?”……

这样的脏鬼长大后都娶了女人,有的都有了孩子,可脏鬼还是没看出女人的法术在哪里。相反,倒是经常听妇人像以前母亲教导他们一样教导自己的孩子,她们时常神秘兮兮地对男孩说:女人都是有法术的,长大了要当心。对女孩说:你有福了,看娘把你生的,你将来会是个法术高强的女人。

聪明一点儿的脏鬼听多了,就认为这法术就是口口相传的观念。大多数笨的脏鬼不去想这些,只是觉得女人这辈子总是唠叨个没完。有时想说几句,可想想又咽回了肚里。

这儿的脏鬼都怕老婆,他们害怕她们从来不用的法术会对自家性命构成威害。无论拥抱接吻时她们怎么解释法术只是胡说,都没有用。脏鬼们多年的成长经验告诉他们,越是说自己没法术的人,法术越是高强。而且她们从不轻易施展,如果三天两头村子有人不翼而飞,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怕老婆的脏鬼们都很听老婆的话,但有一件不能顺从,那就是洗澡。老婆说你看你多脏,今天晚上我给你烧一盆水好好洗洗。脏鬼就不洗。他们本能地维护着对自己身体的最后一项支配权。如果连决定在不在家洗澡的权力都失去,他们会觉得不安全,会隐隐约约感觉到多年潜伏在内心深入的那个可怕的观念:女人的法术在做祟。多年来他们固执地把每年最热的季节和其它的脏鬼三五成群到村边的泥池子里的游泳当作洗澡,用来保存一个成年男人最后的一丝安全感。

所以脏鬼们一冬天是不洗澡的,年长日久,他们的女人们也渐渐适应了脏兮兮的冬天。女人们冬天最常做的事就是蹲在院门口晒太阳,聊一些洗澡和自身法术的关系问题。她们聊天的气氛很朴素,嘴上从不挂“这个那个总之”之类的口头禅,如果有一个同伴这样讲话,她们一定会笑掉大牙,认为她的发音系统出了毛病。聊着聊着,时不时就会碰到一个脏鬼裹着厚厚的麻片子经过,她们的头就埋在一起,捂着嘴很克制但却依然是肆无忌惮地发出笑声,清脆悦耳的笑声格格格地在清晨即将散尽的迷雾中总能传得很远。

脏鬼们最快乐的日子就是酷暑的一天天逼近,直至终于忍不住了,心急火燎地请求去泥池子游泳。游泳的快乐并不只是把身上积存了一年的污垢洗去重又露出黑红色的皮肤,重要的是他们在泥池子里裸着身子可以毫无顾忌地交流一冬天的床上经验。男人是可怜的,他们一年到头每天都是忙忙碌碌,不是下地就是进山打猎,逢着雨天雪天还得在家帮着永远也干不完的家务。所有这些,都是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的观念,女人是有法术的,是不能惹的。

脏鬼们露出雪白的牙,在泥池子里嘿嘿地吹着牛大笑着,于是就有人不经意一眼瞥见了我不远处的菜园。刚开始只是赞美菜园里的一些色彩斑澜的菜花儿,那些花朵让他们都想到自己的女人。后来赞美一些果实,有人刚说两句口水就掉下来了。于是开始跃跃欲试。一个对众人说咱们去摘一个黄瓜来吃吧。大家都开始往岸上游,准备穿衣服打算行动,可游到一半就有人提议:还是先派个人去摘,看看好不好偷。但谁去摘呢?就有人提议比赛潜水,谁第一个出来就谁去。不久就有一个灰溜溜地开始向岸上游去。

倒霉得很,每次有人偷我的蔬菜,我都正忙得不可开交。菜炒到一半将熟未熟时,一个身影猫着腰从窗下一闪,不见了。我马上挪开炒菜的锅,赶在那只脏手摘下一条黄瓜或一个西红柿之前赶到他面前,给他湿漉漉的屁股一脚,可是不行。炒到一半放凉再炒一次的菜结果会很不好吃,嚼在嘴里像是剩菜。我正草拟下一季度菜园播种项目时,一个身影忽地钻进园子里。这时让我的手从桌上的纸笔上移开几乎是不可能的。此时此我满脑子的上百种蔬菜花色齐全果实累累,突然少五六个是不用放在心上的。这样继续趴在桌上草拟计划时,我就觉得自己很慷慨,很悲壮,仿佛整个园子里的菜就是为这些脏鬼种的。有时我极不情愿地猫着腰悄悄走到他们身后,他们正睁大了雪亮的眼睛摸摸这儿,瞅瞅那个,选择中意的下手时,屁股会冷不防被人踢一脚。挨踢之后他们只是极有克制地发出一声闷响,或哼哼。然后从慢慢直起身子,不好意思地嘿嘿笑着,仿佛是我一个犯了错的亲戚。我看着他们手上刚摘的蔬菜,那些碧绿的可与艺术品媲美的果实被一只手提着或握着,总会有一股无奈涌上心头。我对自己说这是何苦呢,这样一双手摸过的东西你也要追回来,真是不可救药。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我通常就拍拍从泥池子来的脏鬼的肩膀,说菜我不要了,你拿走吧,以后再来我可就不客气了。

就是说,脏鬼们偷东西的技术不是很高,简直可以说极差。每次被我逮住我都会因为卫生的关系把一些他们已经摘下的菜送给他们,时间一长,他们就不怕被逮了,有时干脆笑嘻嘻地从我窗前直立着经过,不过他们的步子很快,等我赶上时他们已经摘下了一个黄瓜或茄子,然后嘿嘿地笑着,看我怎么办。每次遇到这样的贼我都显得很白痴。我说送给你喽。然后拍拍他的肩。再后来我说完“送给你喽”这样的话后又是拍他的肩膀时,他们总会很巧妙地一闪,让我拍个空。然后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嘿嘿地笑着。我说你当我白痴啊?你偷的是谁的菜?天下还有这样无礼的贼!来,过来,过来让我拍一下。于他脏鬼就红着脸过来,特意把肩膀递给我。我拍完后,问他为什么要闪?他就黑下脸来,一副愁苦的样子。说如果被其它的同伴看到了,很危险,他们会把这个动作当作添油加醋讲给妇人,事后妇人们在一起说笑时免不了说露嘴,被我的女人知道,怀疑我搞同性恋。听到这里,我身上突然就很难受。我有气无力地冲他挥挥手,说你走吧,走。那样子,仿佛我真是个同性恋似的。不过,不这样又能怎样?难道是从哲学宗教文学等各个角度向那个脏鬼证明我不是个同性恋吗?无论如何,这样做都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

那天中饭时间我看到那个在菜园里大解的兵,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系好裤带后一定会摘我的黄瓜或西红柿,我没有十成的把握把他捉住,因为怎么说他都是当兵的,身手一定快过我。不过捉住他也没什么意思,我不会去警告一个只偷一次的过路贼不许有下次,也不会从他刚大解过的手中夺过新鲜碧绿的蔬菜,以备下顿炒了吃。但稍后的一个想法诱惑了我。那就是踢他屁股一脚。踢一个兵的屁股和踢几十个大同小异的脏鬼的屁股的感觉肯定不一样,踢完后再拍拍他有铠甲保护的肩膀,大度地说“这菜就送给你喽,你们打仗也不容易!”想想这是多么爽快的事。于是我破例放下手中的炒菜锅,不动声色地进了园子。

那兵似乎已经憋了有一阵子了,从我看到他闪进来到现在已经快十分钟了,他还蹲在地上涨着个猪肝一样的脸嘿哟嘿哟个不停。据我的猜测,一个标准的贼不只是要求面对偷窃目标出手要快,大解同样得追求速度。看来这是一个一点儿经验也没有的贼,甚至连附近的那些脏鬼也不如。我不觉有点儿失望,要是留在篷子里炒菜,现在也差不多已经上桌了。

嘿!

我冲他打招呼。

嗯?

他抬起头来,有点儿莫明奇妙地看着我。稍后他反应过来,说:你就是刚才在篷了里忙活的那个人吧?

我说你知道这是谁的园子吗?

他说知道知道,你的吧。我马上就完,不会打扰你的午饭的。

我说已经打扰了。不过这没什么。

我又想了想,有句话不知该不该问。后来看他又低下次哎哟了两下,我就问了。

我说你呆会儿起来会不会偷我的菜?

环顾四周,眼睛突然就亮了一下,又暗下来后,呵呵地笑着说不会的,怎么会呢。我刚才还没发现这是个菜园呢。这是你的园子吗?

我说这茬菜我已经忙活了大半年了,现在它熟了,却三天两头有些脏鬼来偷。我不希望你和他们一样。

他提着裤子说怎么会呢?要知道,我是个兵,兵是不偷东西的。队伍里,偷东西的兵是要受处罚的。

我说都有哪些处罚的方式?

他说比如背军规啦,抄军规啦,罚站啦,不许吃饭啦,等等。不过,你问这个干嘛?

我说没什么,随便问问。你好了吗?好了就出来,别踩到菜。

看着他一脚一脚下地走出菜园,我脑子里一直想着,下次捉住哪个脏鬼,一定要他背我刚草拟的下季度蔬菜品种表。背不会不许走。

兵从园子里出来,并没有走。他跟着我走进了我的篷子里。我把炒了一半的菜重新加热,他就趴在我的木桌上思索良久,然后拿起现成的纸笔开始奋笔疾书。不一会儿,他额头就冒出细而密的汗珠。他觉得汗珠很烦人,时不时就直起腰叹一口气,很自觉地蹲到门口的木盆前洗脸。他用不惯陌生人的擦脸毛巾,重回木桌时总有些水珠顺着他脸皮慢慢往下滑。它们和汗珠一样使得奋笔疾书的兵心烦意乱。大概,他在写一封情书,或重要的家信。

31

魔鬼看上天使后,每天都在计划着如何把天使打包,带回自己那半个高高的城。

魔鬼不会上树,所以自以为遭追捕的天使时不时就蹲在树杈上。蹲好后她的裙子总垂到地面,树下转来转去的魔鬼常无意识地把她的裙角束起来,又把一束一束的裙角笨拙地辫在辫子,拿在手中甩来甩去,用以打发求而不得的时光。天使总也不爬到树的最高处,她不喜欢树梢上那种摇摇晃晃的感觉。每次她都蹲在魔鬼刚好够不着的低低的树杈。天使在树上经常感到无聊,要么打个盹儿,要么就饶有兴趣地看魔鬼笨手笨脚地把她的裙角辫来辫去。在编辫子方面,除了暗暗取笑魔鬼之外偶尔她也给他指点一二。天使的指点简短准确,通常三言两语,但魔鬼都不能顺利领会。可看得出他不停地努力着。年长日久,魔鬼的辫辫子技术已经大大超过了天使,天使开始考虑要不要让他捕到。一天她试着蹲在一个魔鬼刚好够得着的高度,等着魔鬼行动。但魔鬼只是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的下一个指点。

32

一些上肢,把土挖成窑,再用窑把土烧成砖;一些上肢,把土兑上水,和成泥,用泥把砖高高垒起,垒出一个广阔的封闭的场地;在场地内用砖和泥垒出外方内空的物体的,是另一些上肢,这些上肢拿着铁制的,或木制的垒砖工具,每天垒一些外方内空的物体,赚一些粮食,以补充体力,维持下一天的劳作。

另一些上肢,用磨得锋利的铁器,把粗壮的树干分割为一根根又窄又长的立方体,再把这些立方体,三根或四根,安放于外方内空的物体留出的孔洞上。砖木结合的外方内空物体在封闭的场地内越来越多,渐渐的,一些肉制的形体开始在傍晚走进,清晨走出。他们的上肢同烧窑的,垒砖的,砍树的上肢骨骼结构相同,皮肤上略有差异。前者白皙滑嫩,后者则是泛着黑红的粗糙。

白皙滑嫩的上肢把树木烧成炭,把炭磨碎,兑上水,用动物的羽毛蘸一蘸,在木板上画出古怪的符号。它们把符号挂在自己走进走出的物体正上方,以此来吸引陌生的形体进去观赏它们早已准备好的物品。观赏之余,陌生的形体会拿出自己从不离身的珍宝,与之交换。很快,交换兴盛起来。

33

微醉的妇人刚从酒楼上下来,剑客们就把她围住了。

威尼斯剑客说:尊贵的夫人,为了向以您为代表的伟大国度展示我们水上之都威尼斯的人情风物,遵照国王的指示,我特地不远万里赶来,感谢上帝的仁慈厚爱,让我在这间酒楼见到您。请随我去吧,我们已经为您修建了一座水上宫殿……

他正要对宫殿大肆描绘时,身材矮小的土尔其剑客仰起脖子,武断地用剑在他眼前一挥,小声警告:你难道没看出来?她刚才打了两个优雅的哈欠?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少啰嗦几句吧,水上之都好是好,但再好的东西也经不起你这样的嗲嗲不休……

34

在画家一笔一笔将女孩从相片移至画布之前,女孩就已被相机咔嚓咔嚓从现实移至相纸。女孩借助相机相纸,消失于现实,又借助画笔,消失于相纸,是件耐人寻味的事。最近画家常常画到一半,就对着画布上多出的鼻子或下巴以及相片上同时消失的相应器官发呆。这种情况,是他以前采用写实画法时,没有出现过的。

任何物体、任何形象,都有保全自身完整的禀性。如同人小心翼翼去避免肢体的伤残一样。如今,他将女孩从相片移至画布后,将其器官或放大,或缩小,或扭曲,消失于相片但又未能完整于画布的器官形象必将以其不为人知的途径秘密释放些许能量作用于画家四周的空间,以示抱怨或愤怒。不过,在这之前,即女孩被相机从现实移至相纸时,虽然身体器官的形状并未发生变化,但整个比例已被缩小若干倍,那时她的毛孔也一定散发过一些莫明的气息,气息曾作用于相机以便使相机损坏或提前损坏。

由于担心相片上残留的形象作用于未完的画作,使画作在短期内开裂破损甚至消失,担心它作用于自己的身体、心灵使之生病萎靡或衰竭,发呆的画家不再发呆,他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灰溜溜地走出画室。

失去画室的画家并不可悲,很快,他就整理出了一间书房。既然无法借助相片将头脑中的形象用画布表达,那就借助文字吧。因为经历过不可复制的画作随时都将破损、消失的精神折磨,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写一篇文字,都复印十几份。

每一只手都是好色的,都是喜新厌旧的,喜欢新的干净的东西,厌恶旧的脏的东西。画家的手更不例外。在改一篇稿子时,它很难在一份打印稿上一改到底,往往是在一份上改两段,就不自觉地滑向另一份相同的复印稿。用十几份复印稿同时修改一篇稿子,给画家带来了享受也带来了麻烦。在享受和麻烦之间,他不做比较去选择其一。因为他知道,那两者相互制约相互滋养,已近千年。

有一阵子,画家完全沉浸于修改现已写出的十几幅画作。他完全忘掉了原本还可以去写一些新的、以前面对画布时胸口激荡过但仍未画出的作品。他享受着同时在十几份打印稿之间的修改,也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这种修改方式给他带来的麻烦,有时他甚至想增加所用的复印稿数量,比如几百份或上千份。一想到同时在那样庞大的复印稿上修改一篇稿子,他既狂喜又绝望。最后,可能是出于对必将陷入的纸和文字营造出的物理迷宫的恐惧,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可能这失去画室的画家、操起文字的画家,一生注定就只能同时用十几份打印稿修改。不过,这样,他已经很满足了。

35

铁匠每天都起得很早。因为,每天都有一些铁要打。天黑以前,他都能打完当天要打的铁,同时又收到第二天待打的铁。那些铁,都是镇上的人送来的。从他这里,一部份人带走新打的农具,另一部份人又送来需要熔化的农具。就这样,这些农具在铁匠手里进进出出,在镇子上循环不已。

这是一个北方小镇,一年四季,除了风沙,就是土。居民们,不分男女,鞋底都很厚,走在仅有的一条街上,除了可以有效防止一指厚的土钻进鞋里,如果下雨,还可以不用湿着脚板走路。很多居民都有湿着脚板走路的经验。结果是,经过雨水浸润,他们的脚底板开始长时间地奇痒难忍。可能地里的假农药挥发,使得雨水不干净的原因吧。总之,这样的经验,对于他们,一次就够了。

在镇子上走,经常可以看到跌跤的人。那是一些刚刚穿上厚鞋底鞋子的人。同时也是脚底板刚刚患病的人。他们的气色都大不如以前。这是因为,除了不能下地干活,还得频繁地脱去鞋子,用手指去抠脚底板。不论是街上,还是家里,用手抠脚底板,让人看到总不是一件文雅的事。不过,更重要的是,因为与脚底板接触,手又会很快变得奇痒难忍。

与其它镇上的大夫不同,这个小镇唯一的大夫除了正常的号脉开药方接生之外,他还新开设了一项替人抓痒的业务。他念过城里的专科,懂得如何在接触病人皮肤的情况下,保证自己不被传染。戴手套是不行的。如果认为一年四季下地干活的村民皮肤粗糙不敏感,那就错了。不要忘了,他们现在的身份是病人。所谓病人,就是一些敏感的,或刚刚变得敏感的人。村民的情况属于后者。绝大多数村民到大夫的疹所,都抱的是尽快痊愈的目的。但也有例外。比如一些水性杨花的妇人。在这些妇人眼里,大夫是个博学的,性情温和又待人体贴的中年男人。这样的男人,除了只会使他看起来更沉着冷静的不善言辞的毛病外,难道不已趋于完美吗?出于这种心思,她们在进入大夫的疹所这前,脖根已经微微泛红。但大夫每每察觉不出妇人的异样,或者,察觉出了但不予以理睬。原因很简单:他的爱人,镇上小学一位品想品德老师,多年来对他进行的持之以衡的德育教育。

不只是丈夫,在小学思品老师的眼中,每位村民的思想觉悟与书上的标准都有距离,他们都是教育对象,都是不可遗漏的待教育者。这是她来这个小镇的最大发现。她对丈夫说,我们生活在一个荒唐的环境里,村民的道德水准如此低劣,却不自知,你说难道不悲哀吗?大夫说,我只知道他们的脚底板奇痒难忍,还传染。

铁匠不怕传染。他从患者手中接过废弃的农具,招呼他们坐下来聊天,或向他们告别。在铁匠眼里,每位来送农具的村民,都是脚底板和手指有问题的人。这是因为,没有一个正常村民会花费下地干活的时间来送农具到他的铁铺。他们都是一些勤劳的,把一生的全部时间花费在土地上的人。铁匠不怕传染。他给人说,打铁耗去他很多力气,他饭前饮很烈的酒,酒后又开始沉沉的午睡或晚觉,他没有机会传染。

“铁匠,一位潜伏在小镇上的民间唯心主义者。”神父对长老说。

神父别致的尖顶教堂在镇西头,镇东头青烟袅袅诵经朗朗的中式建筑,则是长老的庙宇。同铁匠一样,教学的修女和庙里的和尚每天都早起,他们都有当天的事要做。修女们每天都得穿过整个镇子,到长老的庙里去挑水。与之呼应,和尚们得穿过整个镇子,才能到神父教堂背后的小树林砍到柴。

“在挑水和砍柴的问题上,镇长做得不够好。”长老对神父说。

长老和神父三两天就见一面。他们总有一些事可以谈。如果天气好,他们会在大队的戏台下,一边晒太阳,一边交流看法。若是雨天,你会在小镇的东北方向,一座闲置多年的炮楼里找到他们。

炮楼,小镇蛛网尘封的伤疤,许多村民都不愿提及。他们甚至都不愿看它一眼。它吸走了太多父辈的血肉和心神。两年前,几十户人家联合上书镇长,要求将其拆除改成茅厕,但县上文化局的意见是:革命遗产要保留,还要保护好。村民们无法理解,他们找镇上的小学思品教师评理。于是,思品教师抓住机会,又及时给村民上了一堂深明大义的德育课。

现在,镇上的居民中,就剩神父和长老没上德育课了。“工作再忙,也得腾出时间给两位老人上一课。”很多个晚上,她都这样寻思。

36 苏铁的步枪

苏铁的步枪是他入秋前收拾东西,从地窖里翻出来的,已经很多年不用了,上面到处是花花绿绿的霉斑。那天他从地窖里爬出来,他老婆见他拿把枪,吓坏了。她把他拉进屋里,等她确定他不会带着枪走出屋子后,她就开始在各各柜子箱子之间来回穿梭,她想找个地方把枪藏起来。

苏铁说:你在找什么?

老婆说:我得赶紧把那个东西藏起来。

苏铁说:藏它做什么?我又不用它杀人。我已经好多年没杀人了。

老婆不理他,只是一个劲儿地翻箱倒柜,最后她把箱子柜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扔出来了,还没找到藏枪的理想位置。她恨不得把那些箱子柜子全都拆了,重做一个把枪放在里面万无一失的家俱。

最后她从炕上抽了三层砖,把枪放进去,把最上面一层又盖好。她觉得这样才保险。

苏铁的老婆子个胆小的女人。苏铁当初娶她,也是因为她胆小。苏铁的胆子太大了,在他看来,胆小的女人无疑是最性感的。

苏铁娶亲前,杀过很多人,成亲后断断续续也杀,只是明显比以前少多了。苏铁是靠杀人吃饭的。他是个刽子手。

他干这行,好像是理所当然的是。他爷爷在清末的刑场上掌了一辈子刀,被一个劫刑场的杀掉后,他父亲揣着一把盒子枪出现在上海的各各场所。当时国内战争不断,但那些嘶杀与他父亲无关。因为他父亲是靠出卖情报吃饭的汉奸,他腰里藏得很好的盒子枪是敌人给配的,每天他回到敌人的阵营,都有专人给他擦洗。苏铁的父亲死于意外。那天负责给他擦枪的警卫员精神有点儿恍惚,刚上好子弹,枪就走了火儿。

父亲死后不久,就解放了。当时苏铁刚好大学毕业。他的大学念得很窝火。因为他对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感兴趣,没有及过一次格。在学校他经常打架。他用一块钉满钉子的木板,把一些同学的脸拍着全是窟窿眼儿。他把浇了汽油的老鼠点着后扔到女澡堂的更衣室,听着一群异性刺耳的尖叫,他心里乐开了花儿。

念书时的苏铁做这些事时不紧不慢,很老道的样子。他很清楚自己是哪种人。

毕业后,他给人要过一阵子账,起初要下钱全都交给雇主,后来钱就进了自己的腰包。雇主找新的人找他讨钱,他不给。他说钱是他要下的,理应是他的。如果他不要,别人未必要得回来。

苏铁这样说有他的根据。因为当时,只要敢欠债的,都有很黑的后台。像苏铁那样靠给人讨债吃饭的,饿死的事经常发生。苏铁不怕有后台的,因为苏铁不怕死。愿意向苏铁要钱的人,雇主能雇到的很少。就是来了的,也是事先给苏铁送一些礼,好吃喝地待他,然后满脸通红地提出来的目的。苏铁听了,总是温和地说:钱是我要的,理应归我。

解放后的苏铁就靠这个,过了一些年。

那些年,他并没有闲着。他一直在找一个更适合自己的职业。他甚至花钱让别人给他找。最后,他做了一名刽子手。

他在很多监狱附近住过。监狱要枪毙人,就找他。那时监狱里执行枪决的人都去垦荒种田了,因为农民队伍极缺人手。那时,苏铁经常一天要枪毙好几拨人,枪毙完后,他接过钱的手总要疼好一阵子。

现在的苏铁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忧伤,这么多愁善感,可能就是从手疼开始的。那时他手一疼,就打一盆凉水来泡,他看着清彻见底的清水,脑子里闪现的全是犯人溅出粘稠的脑桨和暗红的血。那都是一些他不认识的人,但他意识到他在他们的生命中扮演了一个非同寻常的角色。他很忙碌地给他们的生命画上句点儿。他把手从凉水里抽出来,小心地用医用纱布包好,然后静悄悄地上床,睡去。

但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夜晚他都不能很快睡着。他在床上的入睡过程进行得很困难。打开灯,解开纱布把手重又泡进水盆,然后抽出包好上床,这样的活动必须重复很多遍,直到天空渐渐发白,他才能借着一点生理上的睡意,缓缓入梦。

半年时间,苏铁的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一天到晚都蔫不几几的,似乎有很多心事。他开始频繁地往最近的医院跑。在医院的烧伤科,他对护士给病人包扎伤口的情景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时让他最亢奋的事就是:病人的伤口被笑容可鞠的护士包扎好后,他们总能很快睡去。

后来手再疼,他就对自己的包扎技术开始不满意了。有些晚上他急冲冲地跑进医院,要求护士把他的手包扎起来,他只说他的手疼,疼得厉害。为什么疼,他却只字不提。

他第一次见到他老婆,也就是在这样的晚上。他老婆当时刚从卫校毕业,正在外科间习。年轻的女护士捧着苏铁的右手,左看右看,怎么也搞不懂一只好好的手怎么会疼得要命,莫非他的神经了问题?她拒绝给这个莫明其妙的年轻人包扎。

她说:你的手好好的,要真疼,应该去神经科。

苏铁咬着牙说:你给我包扎一下,我给钱的。如果挂号,我也愿意。

她说:你该找个人陪你来,起码还可以问问清楚。不是我不给你包,我只是觉得这样做很无聊。

后来他实在疼得不行了,就把手强行塞进了她的上衣。

结婚后,苏铁就不在监狱附近住了,以前的营生也不干了。他和老婆住在乡下的丈人家。在乡下他认识了张黄玉。黄玉是个老猎手。一年四季大部份时间都在山里度过。苏铁时不时就跟他一起进山。因为父亲的遗传,苏铁的枪法没过多久就炉火纯青,他的子弹经常比黄玉提前进入猎物的躯干。黄玉打了一辈子猎,死也想不通,这个城里来的中年人,在打猎方面会有如此高的天赋。总之在乡下,苏铁没下过一次地,农民们秋天从地里收获粮食时,他总会把在深山藏了一年的兽皮一车一车地拉回来,然后到集市上去卖。他用兽皮换他们的粮食。一次就碰到了以前的一个雇主。很多年过去了,雇主还惦着被苏铁中途劫走的钱。

苏铁还是那句老话。他说当时的钱是我要到的,我要到的理应归我。

雇主说我现在已经老了,这些年过去了,如果能看到你懂些道理,我会很高兴。

苏铁说现在我没钱。我只有这些兽皮。如果你想要,你可以拿去。不过,得先付钱。

雇主就不说话了。

后来他说,这辈子碰上你这么个王八蛋,也算是我的造化了。

苏铁听了,就去卸背上的猎枪。

雇主是卟嗵一声跪下了。这老年人跪在当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以前的事一笔勾销,钱我不要了。

苏铁说可是你骂了我。

雇主颤抖着下巴,不停地自言自语: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苏铁收起枪,对他说你把这些兽皮全都拿去吧。不过,得先付钱。

那天苏铁一下子得了很多钱,他已经很多年没一下子得那么多钱了。他很高兴,请雇主到饭馆吃了一顿。他说仔细想来,我们也算作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雇主说那是那是,这些年你过得也不容易。苏铁说我杀了好多人,挣了一些钱。不过,全花了。我最后一笔钱娶了老婆。我现在住在附近的丈人家。你有空可以找我,我们叙叙旧。雇主点头笑着说是啊是啊,当年认识的人也都一个个死的死,跑得跑,现在能见到的,也就你一个了。

总之,那顿饭后来吃得并不像雇主预料的那样难受。后来他们都喝多了。苏铁说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清楚得很。我家几代都是靠杀人吃饭的,我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我想本本份份地种地作生意,但我身上流淌的血液不容许我这样做。雇主说你该怎样就怎样,人这一辈子,活就活个痛快。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这雇主解放前是放高利贷的,现在政府不让了,他还一直暗着放。后来,苏铁又开始帮他讨债了。讨回的钱,他们平分。让雇主高兴的是,经过这些年的生活磨炼,苏铁到底是比以前讲信用了。

37 逃兵莫洛尔的故事

乌里比亚的一次战役中,我军全军覆没,五万名士兵全部战死沙场,只有逃兵莫洛尔一人返还。莫洛尔在这次战役中能够平安归来,绝非足智多谋,他装死。这名不光采的逃兵,从战场带回了几千把钥匙,他说他翻了整整三天的尸体,实在是时间和精力有限,否则带回五万把也完全不成问题。

奔赴沙场前,出于对爱情的忠贞和爱国主义的驱使,不等战士们要求,他们的恋人都自告奋勇地要求佩戴贞操带,她们都要求战士给她们选购价格不菲刀枪不入的贞操带,以显示她们的忠贞和对战斗必胜的信念,穿戴好之后,都把钥匙双手捧了交给战士保存。分别的时刻总能看到泪水和轻挥的手臂,丝巾,之后便是提心吊胆的等待,对战士和钥匙的魂萦梦牵。

全军覆没的消息传来,所有的恋人在同一时刻都瘫软在地。逃兵莫洛尔的出现,使每人又心中一动,稍后又是无声的痛不欲生。

她们还是希望从莫洛尔那里取回钥匙,但莫洛尔手上的钥匙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会不会有自己的那一把呢?每个人内心都七上八下的。但很快就有人给莫洛尔送去东西和钱,也有人开始用美色诱惑莫洛尔,她们无非是想尽快得到情人尸体上那把钥匙,也就在这时,有人悄悄地把莫洛尔的逃兵身份向组织汇报,这样,莫洛尔既是大家争相讨好的人,又是军队的通辑犯。他自身难保却又不肯放弃钥匙,毕竟那是他三天三夜的劳动成果。他背着几千把钥匙到处逃亡,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又到更隐蔽的地方。时间一久,女人们找不到莫洛尔,如果说以前穿贞操带代表忠贞和爱国,现在继续穿戴则完全出于无奈,除了徒劳地忍受苦痛和不方便,别无其它。她们找出那个举报莫洛尔的女人,给她加了莫需有的罪名处以死刑以泄民愤。部队通辑令发布后三年五载没有结果,也就放在一边无人再过问。逃兵莫洛尔成了一个被人遗忘的逃兵。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有人说他早死了,也有人说他在某间乡下隐蔽的小屋安稳地生活多年,最特别的一种说法说他现在隐姓埋名成了一名锁匠,给人修锁配钥匙为生。如果最后一种说法可信,那么他的一生可真是被那次战役给改变了。

关于莫洛尔的历史资料我们知道的就这么多,他仅仅是一个背着几千把钥匙消失的人。我无意于把他按小说人物那样处理,围绕他持有的几千把钥匙让他提着脑袋在女人们和军队之间周旋,毕竟他是一个怕死的人,他该得到应有的怜悯。

38 系鞋带的尼捉和三条伤疤的故事

A 系鞋带的尼捉

莫米多洛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子,在码头给人系鞋带为生。在莫米多洛,系鞋带是一种古老的职业。莫米多洛的先人们发明鞋带比发明鞋子晚了整整二百年。最初的居民穿着没有鞋带的鞋子,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后来的鞋带完全是以一种饰物的姿态出现的,它的价值,并不比女式衬衣上的一条花边高出多少。什么样的职业决定着什么样的身份。莫米多洛穿鞋子的人比擦鞋子的人富有,而擦鞋子的人又比系鞋带的人阔绰。总之,莫米多洛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穷小子,从记事起就在给人系鞋带,如果社会不发生大的变动,他想他还会系下去,直到在鞋带上用完自己毕生的最后一丝力气,他才罢休。

他的名字叫尼捉,二十五岁,夏天总是光着脚板,从不穿鞋,他唯一的一双鞋要留给冬天最冷的那段时间。他的脚上有一层厚厚的茧,踩着图钉也感觉不到疼。他就是用这样一双脚,每天早晨从家里出发,跑过三条大街来码头给人系鞋带,天不黑不回去。可能是他成年累月在家呆得时间过短的原因,一天他有事提前回家后,发现卧房里妻子正和另一个男子私通。那男子自始至终都背对着他,他想看清那男子的脸,但换了好几个角度都不成功。后来他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时,那人哧溜一声从窗户跳了出去,溜掉了。他知道这是妻子用腹语告了密。

莫米多洛的女子都会使用腹语。她们都能在与你近距离时不通过语言而用眼神告诉你一些事情。对于妻子,尼捉突然发现自己想知道得太多太多,但她总是一言不发,问什么都一言不发。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尼捉没有去码头而是饭后就藏进衣柜,和妻子一起等情夫出现。尼捉只是想看清那情夫的脸,可情夫迟迟不现身,终于星期五的下午情夫来了,却仍是背对着尼促一步一步倒退着行走,就在快接近卧房外的窗户时,又飞快地跑走了。尼捉以为又是妻子的腹语告了密。他把妻子的腹部缠上厚厚的腹带,并让她背对窗户坐着,继续等待情夫出现。但尼捉没有想到的是,从私情被发现的那天起,情夫就一直没有离去,他一直躲在室外的一个隐蔽处,暗暗观察夫妻俩的举动。后来他发现丈夫尼捉很符合自己的另一位有同性恋倾向的朋友索托的审美,于是也把索托召来一同观察卧房内的动静。他用目光保护自己的情人,索托则渐渐对尼捉产生了好感,并暗暗决定采取行动。

一个多星期没去码头,又没捉到情夫,尼捉为自己白白流失了那么多客人感到可惜。不过今天一大早刚坐下,就走过来一双鞋。索托之鞋。索托说自己等人,在尼捉身边转来转去,和尼捉聊一些很女性的话题。刚开始尼捉觉得有些突然,后来就觉出有些不对劲儿了。他从索托的一些话里感觉到了一种企图,一种陌生的针对自己身体的企图。他解开索托系好的的鞋带,说你走吧,我不收你任何费用,当我没系。第二天他又来到码头,但不是系鞋带,而是借了朋友一身警察制服穿在身上,做出巡逻的样子。终于索托又出现了,他径直走过去,就要抓住他的手臂时,索托逃掉了。

索托把握不准尼捉的职业,他向那位情夫朋友打听,情夫鼓励他进行下去,但他却放弃了。他说近几天刚好有个同好聚会,有人要给他介绍朋友,就先走了。只留情夫一人在室外的隐蔽处窥视。从上次发现妻子外遇后,尼捉开始不定时提前回家,以期与情夫碰面将期捉住。 这天他回来,刚好碰到情夫在自家院子外面转移窥视地方,他觉得很好奇,一个陌生人在自家院子的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却不入室,只是盯着卧室的窗玻璃看不停。他就观察这个人,看他干什么。当天晚上尼捉没有进屋,他在大门口的一棵树后一直监视着窥视的情夫,一直到天亮。

情夫第一次开始偷窥后,偷窥的乐趣就取代了私通的乐趣。近些天来他一直乐此不疲。妻子被要求背窗而坐后,她的潜意识发达起来,开始感觉每时每刻窗外都有人在观察她,于是在她,被偷窥的乐趣也取代了私通的乐趣。这样,她和情夫两人在对方互不知道的情况下,又结成了一对儿,只不过这次她们的活动性质更隐晦,更不宜被人察觉。

尼捉还是尼捉,码头系鞋带的尼捉。

 

B 三条伤疤的故事

农夫的脸上有三伤疤。一道像三月苏醒的小蛇,一道像长年生活在地下的蚯蚓,一道像弯弯的镰刀。第一条是去年开春在地里与一条小蛇博斗留下的,都怪他自己不小心,把用来拍蛇的铁锨碰到额头上,划了一道蛇样的伤口。两个月后他穿过很大的城市,到市郊的煤矿工地去看他的大儿子。他到工地时大儿子还没下工,门房与他年纪相仿的老头子要他坐下等一等,但与儿子已经分别很久的农夫再也忍不住了,要求门房的老头子破例让他下到地下,他太想马上就见到儿子了。老头子倒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嘱咐了农夫几句下矿要注意的事项,就把他放了下去。后来下降中的矿车中途就开始摇晃不定,年老的农夫从没乘过矿车,掌握平衡的能力太差,终于,他整个身子撞到井壁上,一条蚯蚓样的伤口出现在他脸上。他看完儿子回村后,那天并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村口张大夫的诊所。张大夫给他包扎好伤口,就拿着镰刀下地去了。麦子仿佛是一夜之间就熟的。农夫于是也不得不操起镰刀赶往麦地,投身到收割的队伍中。他拼命地割啊割,没日没夜地割,最后终于有个时刻头脑发热,一镰挥到脖子上方,从面部擦过去,这样,第三条事先设计好的伤口就出现在他脸上了。

现在已经入冬了。庄稼地里没什么好忙活了,农夫成天坐在自家的院子里喝茶看书,养精蓄锐,等待来年播种时节到来好一展身手。在这样的等待中,他重又发现了脸上那三道伤疤。他叫来邻居,对他说,你这一冬天打算干点儿什么呢?邻居说他也不知道。农夫指着自己的脸说你看到这三条伤疤了吗?如果你翻过前面那座山,再趟过三条颜色不同的河,就会到达一个小镇,小镇上有一家做皮带的,一家养鱼的,一家打铁的,你只需买一些蛇纹皮带,他们用来喂鱼的蚯蚓和一把生铁打的镰刀回来,我就把我明年收成的一半给你。邻居说为什么?农夫说不要问那么多,你想去就去,不去就拉倒。

邻居上路了。他翻过那座山,在一条黑色的河边站住了。他过不了河。情急之中,一只浑身趴满了小鱼的乌龟游了过来,向他暗示愿意载他一程,如果他不是为了一条蛇纹皮带出来的话。邻居说我是来找一把生铁打的镰刀的,与蛇纹皮带无关。乌龟就把他驼过了河。过了不久,一条红色的河把他的路挡住了。他绞尽脑汁想着过河的方法时,一只在对岸捕鱼的鹭鸶飞了过来,说如果你不是为一把镰刀出来的话,我愿送你过河。邻居说我要找一些蚯蚓。于是鹭鸶让他骑在背上带他过了河。最后他一条灰颜色的河出现在他面前。他刚脱下外套打算游过去时,一个村民划着船从上游下来,问他要不要搭船,如果他保证不进前面那个村的话,他愿意送他上岸。邻居这时又撒谎了,他说我是去其它的村子看望我出嫁的女儿的。就这样,邻居进了农夫告诉他的那个村子,分别在指定的地点购得了三样东西,蛇纹皮带,蚯蚓和生铁镰刀,急急忙忙往回返。回来的路上,他看到撑船村民时,说女儿最近刚生了小孩,不过她过得还不错。他回到第二条河,原先那只鹭鸶把他载回对岸,他抽出镰刀一刀抹下了它的脖子,挂在腰里。说他要找的镰刀已经找到。到了第一条河时那只乌龟还在,邻居等它把自己驼到对岸后,就用蛇纹的皮带一把套住它的脖子,然后像牵一条小狗一样牵着乌龟往家赶。再翻过那座山,邻居就又坐在农夫的院子里了。不过这时,他腰里挂着一只鹭鸶头,手上牵着一只身上趴满了鱼的乌龟。他对农夫说这一路可真辛苦,这两只畜牲帮了我的大忙又给我添了不少乱子,当然我不光带回来了它们,还带回了你给我说的那三件东西。说完他就取出蛇纹皮带,蚯蚓和生铁镰刀交给农夫。看到这三样东西,农夫脸上原先的那三条伤疤突然就消失了,伤疤消失后他并没有感激邻居的意思,相反,他用蛇纹皮带趁邻居不注意,一把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又用镰刀把他砍成一块一块的肉,再把所有的蚯蚓都放出来,把那些肉吃光,只剩下一堆白惨惨的骨头。他把邻居的骨头装进一个袋子里系好,绑在乌龟身上,让它连同鹭鸶头一起,带回它以前所居住的河流。

 

 

39 盒子的故事

丈夫车祸身亡后,她收拾丈夫遗物时,在隐蔽处意外发现了一个盒子。盒子小巧精致,看起来价格不菲。打开后,里面整齐地摆放着多年前他们热恋时的几十封情书,只不过,每封都重又被胶水封住。她颤抖着拆开一封,字字句句都不像是自己写的。就连信尾的署名,虽然显示是自己的名字,但要把笔迹与自己的右手联系起来很困难。仿佛多年前与丈夫热恋的是另外一个女孩而不是自己。此后,她每星期打开一次盒子,看一封自己多年前写的信。她为自己年轻时的大胆惊讶,更为丈夫的这一密秘收藏感动。每个旧信重读的夜晚,她轻轻啜泣到天明。一年零三个月后,她终于读完了几十封昨日情书。这一年多时间里,她的眼里心里忽闪的都是他的影像。“真像和他重又恋爱了一回。”她这样感叹时,发现盒子的最底部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后院的无花果树,向北,五米。”显然是丈夫把什么埋在了那里又怕忘记才留的纸条。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比自己年轻恋人的情书重要呢?还偷偷地藏在情书的最底层。

该不该打开无花果树的密秘呢?这个想法占据了她的脑子,她开始失眠,就是暂时入睡,做的也是与无花果有关的梦。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终于决定到后院一趟。用米尺量好方位后,她开始像个农妇一样用铁锹一下一下地挖。她从没干过农活,也没使过铁锹,她拿铁锹的样子与平时的形象相去甚远,仿佛在自在后院开挖的是另外一个发现宝藏的女人。刚开始一锹一锹挖下去,全是土,虽然坚实,但进展很快。米之后,每锹下去都会碰到石子儿,刚开始是一两个,三四个,后来石子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她不得不放下铁锹,用手一块一块地往上抛。“肯定会有一块石头帮我解开密秘。”这样想时,她的手指触到了一个坚硬的平面。几乎是不用看,好就能认定,是另外一个盒子。一年多来她对摆放于自己床头的那个盒子是再熟悉不过了,它上面的每条花纹,花纹起伏出的每个图案,她都烂熟于心。可是,她又找到了一个与其一模一样的盒子,并且,还这样地隐秘……

她的心怦怦地跳着,顾不上把盒子带回卧室,再洗把手,她就在无花果树下打开了。几天来的直觉没有欺骗她,与几天来那种不祥的预感完全吻合,这个失魂落魄的寡妇找到了一盒丈夫与另外一个女人的情书。

她按一封信上的地址,找到那个女人,询问其与丈夫的事。那女人随意地说这再正常不过了。这样的盒子市场上到处都有出售,尽管商贩们都在暗处兜售,但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样的盒子她也有。她把寡妇带进自己卧室,给她看自己收藏的五个盒子。

 

40 公园里的三公分湖水

a 他看上她了。

b 她身着印满金币的长裙,行走于公园的屋檐和湖面。

c 游人用手中的小圆镜,反射胚胎状的爱情影像。

d 他不穿六排扣的风衣。他把它们扔进火炉,让烟囱抽走。

e 扣子在风中无性繁殖。城里总下扣子雨。

f 他把小船,摇向湖面熟睡的她。

g 所有的鱼跃出水面,静止在清晨的薄雾中。

h 公园的门卫,同时在打哈欠喷嚏。

e 动物们小碎步拖着笼子,寻找出口。

j 他把她,和她身下的三公分湖水,搬上船。

k “湖水被人偷走了一块!”门卫在喊。

l 侯爵的马车,套着十二个娇艳美奴。美奴们的上半身被嫁接在一起,看上去,像一头什么动物。

m 侯爵正在午睡,美奴们在花园的死角嚼着草料。城堡的芬芳就源自她们牙齿对草料的研磨。

n 他抱着她,和她身上厚厚的湖水,走进侯爵公园深处的城堡……

 

41 《 》

《 》是这样一本书:你从第一个页码的第一行读到最后一个页码的最后一行,读到的是一个纯洁的爱情故事;从最后一个页码的最后一句折回去读,一直折到第一个页码的第一句,你读到的是一个肉感的情色故事;如果把每页的第一行串起来读,读完所有的第一行,紧接着是第二行,第三行,直至读完书页最下方一行的最后一句,你会读到一个华丽血腥的哥特故事;毕竟喜欢哥特风格的读者不是很多,绝大多数读者更喜欢紧张刺激的侦探故事。于是,就需要从书页的竖行着手。试想一下,从第一页的第一个竖行读起,这个竖行连接着下一页的第一个竖行,下下页的第一个竖行,一直读下去,全书的第一个竖行全部读完后,出于好奇心的驱使,目光很自然就挪至全书的第二竖行,第三竖行,直到案件在最后一个竖行水落石出,阅读才算告一段落。

用四种不同的方式从《 》中读到四个不同题裁长篇的读者会说,“一部小说,同时又是四部小说。”“一本书就是四本书。”不过,这个结论并不准确,因为过不了几天,他又会改口说,“一部小说就是十部小说,一本书就是十本书。”。要是你给他疑惑的脸色看,他就会给你传授自己新发现的阅读方法:用一把直尺,将每页呈对角线分布的文字串起来看;从每页最后一行一行一行往上看,看完就接住下页最上方的一行,再从上往下地看;把每页的前两行,前三行,前四行(直至倒数第二行)串起来看;或者,隔三页隔三页地看,隔五页隔五页地看;总之,有多少种规律,这本书就有多少种读法;有多少种读法,你就能读到多少篇不同的小说(同时你将领略与之数目相等、但无一雷同的写作手法)。

其实,接触过这本书的读者在发现第二种阅读方式以前,就已经感觉出了书页丰富的文字变化。当读到主人公无端伤感的段落时,文字的颜色一点一点变浅变淡,仿佛被一股透明的水流无声地冲刷着,直至最后,书页上出现了两个空行,漏印了一样;主人公内心痛苦时,段落就收紧,字距、行距一点一点变小,单个的字词笔划变短变细,整个段落看上去,就像一只不断哆嗦的小动物出于取暖的目的将身子越缩越紧;这时,书房上了年纪的读者就会摘下老花镜心急火燎地去找放大镜,书店和图书馆的读者把就要贴住眼皮的书又往眼前移了移,仿佛接下来的阅读将促使他们把整本书一点一点塞进眼眶。字体变小给读者带来的麻烦不止于此。很快,下一页的内容就填充了这一页多出的空行,于是出现了一页存放两页内容的情况。读者开始抱怨。他们说,我们阅读的痛苦完全可以和主人公所承受的痛苦一比高下。终于读完了这漫长的一页,几乎是每一位读者都盘算着略作休息后再继续下一页的阅读,但手指无法克服的立即翻页的习惯,他们很快就发现新页面上文字少了很多,字体也没变小,读过两三行后,才觉出主人公的心情渐渐舒展,甚至开朗欢快起来。读者们很自然地把这样的阅读当作了休息,甚至比休息还愉快。但这一页的文字实在是太少了,或许还抵不上那该死的上一页的二分之一。好心情从来不会持久。这样一口气读过五页之后,句子又开始淡变浅,段落重又一点点收紧,每个人都相信自己的判断:毫无疑问,即将开始的又将是一次小字体大容量的艰难阅读。少数富于冒险精神的读者,警觉地顿一下后,立即就投身于新页面的阅读,随着主人公遭受打击的程度一次次加重,心情一次次越发沉重,书页上的文字收缩得比上一次更小,消失得也更快。这对读者的身手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必须争取时间。

除了戴上临时借来的近视镜和手持更高倍数的放大镜,保证看清每一个字词句的前提下,他们还必须争取时间,使阅读速度稍稍快于文字的消失速度。另一批读者,没有与主人公一同进入心情低谷贪恋前五页愉快阅读的读者还停留在前五页裹足不前。三遍,五遍,十遍,二十遍地反复品尝上次痛苦阅读换来的甘甜硕果的同时,他们也做一些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比如,换上更高倍数放大镜的读者把低倍数的放大镜转给戴近视镜的,戴近视镜的把近视镜转给视力正常的,视力正常的提醒同伴看看蓝天绿树,把眼睛调整到最佳状态。每个人都相信,这样的阅读不只是一次全身心的冒险,它还是一次联谊性质的视力赛。

因为无法单独承受的心理压力和不愿独享的阅读快感,越来越多的读者从书房,书店,报刊零售亭走出。他们聚集在广场开始对一本书进行集体阅读。

集体阅读首先带来的发现是文字的气味。因为科学家多年不舍昼夜研究分析但仍无从知晓的原因,书被带到人群聚集处后其中的文字就开始散发各自的气味。这是每位读者先前独自阅读时没有过的。刚开始读者以为有气味的仅限于名词和形容词,比如“醋”“辣椒”“酸酸的”“辛辣的”,很快他们就发现动词和象声词并不能排除在外,他们通过“跑”“跳”呼吸到尘土的气味,通过“啊”“哈”嗅出主人公的口气,甚至,少数更为敏感的读者从“跑”“跳”这类动词中嗅出了主人公急速运动时毛孔散发的汗味儿,从“啊”“哈”中嗅出了类似一条熟猪舌和酱鸡脖的肉香。“这本书,就像一个遥远的厨房。”“应该是一个厨房的集合,每一页都是一个单独的厨房……”“它让我嗅到了世上所有的气味!太不可思意了!”他们就这样感叹着,探讨着,在广场度过一天一天。

《 》还是这样一本书:所有读者从阅读它的第一页起,每天都会像吸一支烟或接一个吻那样愉快地写一篇与之有关的文章。作为它最后一批但很快又将沦为最初一批的读者中的普通一员,我希望对它的阅读和诸如此类的文字永无终止。

写作的动力源自对时空的纯粹感知,对自身物理存在的朴素感恩,源自对呼应于七窍而生的广袤世界自身独有的完美形式的厌恶与热爱。

42 养蜂人到背心市场

面黄肌瘦的养蜂人,赶着驴车走在通往城堡的路上。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蜂窝,蜂窝里面,是封闭的、沉睡的蛹。最外面的一层蜂窝,在长时间的风雨兼程后已经瘪下去,变得像鞋垫一样。现在,这些鞋垫已经被不久前的一场春雨粘在一起,形成一张黑点白底的包装纸,把里面饱满松脆的蜂窝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旅人手中的皮鞭,像一根长长的、柔软的手指。它时不时就把他的身体与驴的躯体相连。

月出之前,在城堡找一间客店,洗漱完毕点一支烟,倚着客店满是虫穴的木窗,张望暮色中的城堡,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但惬意的事好像都与养蜂人无关。干涩疲惫、毫无光泽的眼睛和疲疲塌塌的四肢,外加已经咕噜了一阵子的肚皮,都暴露了他生活上的入不敷出。现在,他只希望早点儿进入城堡,赶在人们吃晚饭前卖掉一些蜂窝,安抚一下叫啸不已的肚皮。

路两侧是青一色的白杨,每走几步就会有一只鸟窝掉下来,从鸟窝弹出来的雏鸟掉在车上的蜂窝上,叽叽喳喳地又滚进路两侧的水渠。水渠里没有水,但湿漉漉的。养蜂人怀疑这是昨晚过重的雾气和清晨的露珠所为。他突然想到,猜测一些不合理的视觉图像是没有意义的。他往驴身上又抽一鞭,垂下头,在不断摇晃的驴车上,打起了瞌睡。

一些光影透过眼皮进入触碰着他的视觉神经,像一只不断抚摸的纤纤玉手。这只手在他扭动了几下身子后就消失了,他完全进入了一团不断晃动的黑暗之中。他感觉自己此刻是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洞中,保持一个固定的坐姿,在半空不断向前位移。头顶是锋利的、差参不齐的石块,每一块至少都有两到三个刀尖一样锋利的棱角,这些石头的棱角寒光闪闪,咄咄逼人。他清楚它们永远也不会划到他的头,但他内心还是很紧张。他厌恶这种毫无缘由的紧张,他举起手臂从前往后再往前画了个8字,随着某条路上传来的鞭子落在皮毛上的清脆声响,他感觉到了身体两侧出现的似乎是上辈子才出现过的风声。他熟悉这种风声,尤如熟悉此刻身处其中的伸手不见五指却寒光闪闪的黑暗。他知道,按以往的入睡程序,用不了多久,两只肉色的豆角会开裂,发出耀眼的金光,他生活多年的那个世界,就在其中。

一个扁平的物体掉在他的肩膀,弹起来又很快掉下,又弹起。他看不见它,只隐隐觉出它与自己的身体有某种联系。在等扁平物体再次掉下来的某个瞬间,他看到两个肉色的豆角悬浮在不远处的空中。他走过去,轻车熟路地剥开它们,进入了以前进入过无数次的那个金光闪闪的世界。

“喂,你怎么搞的,拍也拍不醒。”一个穿蓝背心的士兵不耐烦地问。不远处的城门下,黄背心的士兵正弯着腰擤鼻涕。养蜂人揉了揉眼睛,说“我睡着了,不好意思的很,这是哪儿呀?”“这是春天的城堡”。这时擤鼻涕的士兵过来,捅捅同伴的腰,小声说:“我擤完了,该你啦。”

黄背心目送同伴直到他在自己刚才擤过鼻涕的地方弯下腰,才回过头来,问面前的养蜂人:

“你们刚才聊了些什么?”

“我问他这是哪儿,他说是春天的城堡。他说得对吗?”

“不对。没有士兵在春天穿着背心站岗的。现在夜里还很冷。这是一座背心的城堡。如果你进去你会发现,这个城堡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背心市场。”

 

作者: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