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疯子


城门楼立在南街头时,下面住着魏疯子,里面有一口破钟。每逢双号日,乡人们赶场来到南街,摩肩接踵,攘来熙往。魏疯子这时就会变得很兴奋,双手抱在胸前,挺胸抬头地在街上走。在这摩肩接踵,攘来熙往的街上走得行云流水,非常神气。大家见他走过就为他闪道,因为害怕他。我爸那时在城门口的铺子卖缝纫机,我便跑到铺子后面去,学魏疯子一样把双手抱在胸前,挺胸抬头地走,觉得很过瘾。到了街面上,我就不敢这样走了,因为我怕魏疯子看见我在学他的样子。他的长相是这样的:浑身漆黑,长满了毛,脸很大,个子也很大。我怕我爸打不过他,虽然我爸练过南拳,但魏疯子很黑,毛很多,脸和个子都很大,这就是一个大汉的样子。我爸不是很黑,毛不是很多,脸和个子都没有魏疯子大,我就不知道他能否打赢一个大汉。我怕大汉,他们须发张开,浑身散发黑气,会打人。如果他们手里有刀,他们就专门砍人的脑袋,一刀一个脑袋,有时一刀两个,就和我奶奶家门上贴的钟馗一样。
有时我也并不是很怕魏疯子,这种情况是这样的,我那时浑天在我爸铺子上耍,妈到乡下教书去了,逢双号日我爸就要成天都忙着给顾客装缝纫机。到中午的时候,我爸便在铺子旁边给我买烤红苕吃。他当时就对魏疯子叫道:喂。见他转过来,便扔给他一个烤红苕,然后自己也含了一个就接着给人弄缝纫机。魏疯子接到红苕也不说话,瞟了我们一眼便在原地蹲下来吃。这时我就会觉得比较安全,我想他吃了我爸的红苕便不会来打我了吧。但我仍旧不敢当街学他走路的样子,我只是朝他走近了一点,观察他吃红苕的样子。他吃得很认真,似乎很饿,他先是把烤红苕的皮一点一点撕下来放进嘴里嚼了,然后双手捧着又红又烫冒着热气的红苕芯子,用嘴一点一点的酌,那样子很虔诚,最后他用舌头把粘在双手上的也慢慢舔完,吃得毫无遗漏,一点也不放过。我看得入迷,于是也学了他的样子蹲下来吃,我只把皮撕下来放在嘴里嚼了几下就吐了出来,因为我觉得那东西又硬又焦,很不好吃。我吐皮的时候魏疯子好像看见了,这个我知道,因为我一直都在盯着他看,我对他非常感兴趣,他嘴咧开笑了一下随即收拢,看上去很是轻蔑,我就感到心惊肉跳,跑到了铺子后面去。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魏疯子一直没有像我想的那样会打人,他根本就不理会任何人,我就慢慢放松了对他的警惕,最后就不怕他了。只是看见他每天都肩扛了一个棒子,棒子上拴了一个袋子,抬头挺胸地到处走,逢双日就更加抬头挺胸。晚上,我爸铺子关门后他就回到城门楼下躺倒,把棒子和袋子都抱在怀里。过了很长时间他都这样过,我就对他失望极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可怕,我因此对他失去了兴趣。这时,我就想到了城门楼里的破钟,以前我听魏疯子把它敲响过,声音奇响,长时间都不消散,慑人的心魂。我听了这奇响的声音便怕极了,而且更加怕这奇响声音的制造者魏疯子,因为我听我奶奶给我讲过,天上地下的妖魔,浑身漆黑,满身长毛,发出动地撼天的怪叫,专吃那些不听话的小娃娃。所以我对魏疯子的恐惧是有根源的,这个根源就是我奶奶。我奶奶还着重向我描述了那些妖魔鬼怪吃小娃娃的细节,说得非常仔细,先剥皮,然后再慢慢吃肉,连骨头都不吐,吃得可谓毫无遗漏,这些细节后来被我用来和魏疯子联系在一起,居然惊人地相似,我就把魏疯子当成了妖魔鬼怪,直到最后我对这个妖魔鬼怪失去了兴趣,我才怀疑奶奶的讲述的真实性。因为我始终完好无损,而且经常不听大人的话去干一些坏事。这些坏事包括在奶奶家门上的钟馗身上乱涂乱画,而这个妖魔居然随便就让我作践,我变得非常嚣张,更加不把魏疯子放在眼珠里面,有一种得逞后的舒展。
事情发展到了这步,我就想去敲一敲城门楼里的破钟,想极了,我成天都在我爸的铺子上盯着城门楼看,把这座城门楼的一切细节都看得非常清楚。这城门大概有三个我爸的铺子那么高,土坯墙,非常残破,灰黑灰黑的,有些尤为残破的地方是土黄土黄的,脚缝和高一点的地方都长了青苔,城门内是南街,外面是县城的十字路口,两边没有城墙,从我见到它的时候就没有,所以这是很早以前留下的东西。城门楼下有门可以进去上到城门楼上敲钟。那门是木头做的,是退浅的土红漆颜色,上面有很多划痕,门下有一个小洞,小洞旁边是魏疯子睡觉的地方。白天,会有一个大爷在城门楼下摆摊卖些干杂货,还有一个女的在那里卖手工鞋垫和鸡毛毽子,一些人从城门楼下来来往往,但这些都不重要,他们不会妨碍到我进到城门楼上去敲钟,关键是那个红土漆退掉的木头门,那门虽然没有锁,但是好像没有人把它推开过,好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挡住了,我见那个大爷推过,那时一辆大车要从城门下过,大爷企图退到木门后面让道,未遂。不过我想可能是那个大爷推门的方法不得当,我可以亲自去试试,我实在是太想进去敲钟了。
白天的时候不行,城门楼我从来没有看见人进去,除了魏疯子,因为他是魏疯子,所以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别人都没有进去过,这就说明有可能进城门楼是不被允许的,如果被有人发现你进去,你可能就会受到一些处罚,没有人知道这个处罚是什么,因为这些都是我的猜想。那么,既然我猜想了,就说明存在这样的可能,这个可能存在,我就不能轻易犯险。除非晚上去,晚上的时候人们都回家睡觉了,就不会有人看见我进去。但是晚上魏疯子会来睡在那里,不过那没什么,我说过,我在钟馗身上乱涂乱画以后就不把魏疯子放在眼珠子里面了,他已经被我的得逞舒展了,况且他吃过我爸给的烤红苕,我爸还给他吃过其它一些东西,他如果认账就不会去告发我。我猜想,就算我爸没给他吃过东西,他也不会去告发我,因为他根本就不理会任何人,所以是不会去告发人的。另一方面,如果我的假设条件成立的话,我是说如果我爸没给过他东西吃,那么他有可能因为少吃了一个烤红苕就提前饿死了,更加不会去告发人,他应该买我这个帐。事情如果这样,在我想要进到城门楼里面去敲钟这件事上,魏疯子是个可以忽略不计的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那个门,那个没有锁又推不开的门。我唯一知道进去过的人就是魏疯子,这样一来,魏疯子这个问题就不可以忽略不计了。
当夜,皎月苍亮,照着残破潇潇的古城门楼,有一些风从楼门穿堂而过,有烂纸被吹走几米远后落在地上战战兢兢,我从铺子里悄悄出来,为了要去敲城门楼上的破钟,这是件非常豪气的事情。魏疯子趴在木门下哼哼哈哈,这就是我要解决的问题,魏疯子最有可能成为我敲钟的绊绊,我说过我已经不怕他了,但是我和他并不熟,我们连一句话都没说过。那么,我要怎样对他说才能让他帮我打开木门,助我上楼敲钟呢?
我可以走上去,先随便寒暄几句,比如问问他今天吃了些什么,这样一问候,我就可以切入正题,我就可以问他我爸给他的烤红苕好不好吃,他说好吃的话,我就可以将心意向他道明了,既然你说我爸给你的烤红苕好吃,你就不会立马就能反口,拒绝我的要求。我站在我爸的铺子门口,当夜,皎月苍亮,照着潇潇残破的古城门楼,有一些风在吹,我在这样的处境下去敲城门楼上的破钟,我想这一定是件非常豪气的事情。我看着城门楼发呆,无限神往,神往的时候也瞟一瞟魏疯子,他趴在木门下哼哼哈哈,我就想出了上面的办法。当时我不过是个小屁孩,偶尔间或经常地尿湿我爸的毯子,为了敲钟想出了一个我至今都认为无懈可击的法子,这事我现在想起来挺为自己骄傲。但是那晚上我对着城门楼看了很久都没有上前去和魏疯子说话,所以我现在认为魏疯子在我心里始终都是有阴影的,我在关键时刻仍然不敢冒犯他。我后来分析了原因,他毕竟那么黑,有那么多毛,脸和个子都很大,我不知道我爸能否打赢他,我始终弄不明白,我爸是否有必要和魏疯子打架,那个黑色的大汉。结果后来我爸出来把我叫了回去,我没有敲成钟,因此我认为那晚的月亮和风都浪费了。那晚上,我想着城门楼上的钟,时而隐约听见魏疯子的哼哼哈哈,那调子我知道,每当乡下死人的时候就能听到。
后来我长大了,有一年过春节的时候,我和我爸坐在家里看电视,我不知怎么就想到了魏疯子,于是我就对我爸提起了。我爸当时点了一支烟,幽幽地抽了一口,说起了往事。我爸练南拳时,跟着我表叔,我表叔是个高手,当时还带了一些徒弟,在黑道上人人都很尊敬他。我爸也很尊敬他,因为他向我特别提出,我表叔当时对黑道上的事情全面精通,但是从不做伤天害理的事,也从没欺负过比他弱的人。他在对我讲魏疯子的时候,提了更多关于我表叔的事情。不过我还是先讲讲魏疯子的事情,我很想念他。魏疯子是个耍枪的高手,耍的枪法是他家祖传的,他爹叫魏天寿,早一辈的人在道上混时没有谁能躲过这个名字。魏天寿的枪法、腿法、硬气功是三绝,他能用枪刺穿一寸多厚的石板,还能用喉囔把枪杆顶断,曾经代表县里在省上夺过冠军,省上就派他去给外国友人表演,表演得好就给了他一面锦旗,上书“一代宗师”。后来闹运动的时候,一群造反派跑到他家里,把锦旗撕了,把他打为牛鬼蛇神,给他戴高帽子,押到古城乡的晒谷场上去批斗,批了几次后造反派逼他交待同党,他怕连累几个徒弟和家人,就赶紧吃耗子药自杀了。一代宗师就此玉殒。魏天寿死的时候,魏疯子已尽得家学真传,发现爹吃耗子药死了,哭得昏天黑地,哭完后把爹洗干净,放在床上躺好,扛了杆长枪就跑到街上去,那些造反派的家伙听说魏天寿的儿子浑了,扛了枪在街上找他爹的仇人,一个个就躲起来了。
我表叔听到消息后吓了一跳,他们,我是说我表叔和魏疯子这些练武功的人,平时偶尔在一起切磋武功,彼此都是行家又脾气投味,因而相互敬重。我表叔就知道魏疯子肯定是疯了,以他的脾气,他一定是给气疯了,谁要是在这时给他逮着,一准给挑破肚皮,魏家的枪法迅如奔雷,善开膛破肚,长枪发威时十来个造反派都不是他对手。我表叔赶紧地就跑出去找,那些个造反派的杂种杀了活该,但魏疯子不能出事,练武的人惺惺相惜。我表叔见人就问看没看见魏疯子,我爸听到消息后也跑出去找。最后大家在古城的晒谷场看见了魏疯子,在那里耍枪,枪风强劲,舞得连地上的破纸片也跟着飘。我爸说魏疯子的枪舞得非常好,比魏天寿还要舞得好,枪要直,棍要圆,魏疯子的枪像闪电一样又快又直,枪杆打得太极般圆滑,这是非常高超的枪法。他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枪法,魏疯子定是疯了,狂了,肯定是这样。魏天寿一辈子都顶天立地,风云江湖,还为县里省上争过光荣,最后竟让几个鸟人给逼死,那几个家伙我表叔徒手就能把他们打得跪地求饶,魏天寿就那么死了,谁服呀。
魏疯子舞着枪,突然就躺在地上不动了,这时已经围了很多人在看,整个县城都知道了魏疯子舞枪的事。我表叔走过去把他提起来,那样的一个大汉,我表叔随手就扛在了肩上,往魏家走,魏疯子也不动,他已经虚脱了。这很正常,要舞出那样的枪法,需要多少体力,魏疯子也会支持不住,也许,他太哀伤了。真正的哀伤要伤到心,心伤到了就没有什么是不能伤的了,就无敌了,魏疯子的枪法就是无敌的。
魏天寿躺在床上,半虚着眼睛,半张着嘴,他已经死了,当时躺在床上就是这副表情,而且一丝不挂,魏疯子把他爹洗得很干净。魏天寿的几个徒弟也来了,哭得昏天黑地。丧事是我表叔帮着办的,他把自己铺盖上的白布撕了下来作孝妆,拿出了所有的油票和粮票,魏疯子什么也不说,也不吃饭,黑着脸跪在他爹床前。
埋魏天寿的那天魏疯子把所有人都撵走了,一个人在魏家院子后面刨土,后来就谁也不理了,成了叫花子。据表叔后来的讲述是这样的,魏疯子清醒过来时是在舞枪的那天晚上,他醒来就说他已经把地下来的小鬼赶跑了,他没把他们杀死,可能有一天还会回来。说了这些之后他就谁也不理了,然后在埋了魏天寿以后他就成了叫花子,成天抱了双手在县城行走。
在我爸讲述的时候,我终于吃完了一个蜜瓜,而且感到沮丧。蜜瓜是很好吃的,芬芳甜美,以至于我一次就吃完了一整个。就在刚才,我面前有一个这样的蜜瓜,芬芳甜美,而且除了这样的一个蜜瓜以外,我面前便什么也没有了,这样的情况最后导致了我去吃那个蜜瓜,我在听我爸给我讲述事情的时候,自己是不想闲着的。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竟然处在一个在一个蜜瓜以外完全虚无的世界--为何我眼里只有它?因为那个蜜瓜是芬芳甜美的,所以没有妨碍到我去把它吃掉。我已经交待了,我吃掉了那个蜜瓜,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它芬芳甜美;二是因为它就在我的面前,独一无二,而我正好不想闲着。但这仍旧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因为我还交待了,这个蜜瓜以外的世界是完全虚无的,这一点在我把它吃完以后也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这个蜜瓜现在就在我的胃里面,我现在是否要去考虑,或者简直就是根据我以上交代的直接就推断出,从我胃里面的蜜瓜开始为原点,向外无限展开的世界竟是虚无的。这样是不对的,在现实中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况,证据就是我们通常的生活,我们喜怒哀乐,吃喝玩乐,五彩缤纷,这一切的感受都无比真实,我对我的眼睛应该充分信任,因为这是耐以生存之技巧。就在之前不久,我用我的眼睛看见了一个蜜瓜,芬芳甜美,在蜜瓜以外的世界都是虚无的。圈套就在这里,芬芳甜美。
魏疯子早就死了,尸体是县政府出面收敛的,操办这件事的是刚当上副县长的刘德华,她原来是县第二小学的思想品德老师。她说县政府对不起魏天寿,我爸说刘德华好手段,她代表政府道歉的时候魏天寿和魏疯子都死了,她就让全县人民来享受了政府的歉意。这些和魏疯子有什么关系,他已经死了,据说是死在垃圾堆里,他死前已经十分消瘦,可能还得了病,有几个叫花子的身体是健康的?当有人发现它的尸体时他已经臭了。像魏疯子这样的叫花子是没有心计的,因为他根本就不向人乞讨,你给他东西他也不会拒绝,但也不会感激,久而久之给他东西的人就少了,他就经常在垃圾堆里面刨。他这个样子就最像个纯正的叫花子了,其他很多叫花子都是乞丐,这是不一样的,乞丐要乞讨,他们有技巧,而魏疯子没有技巧,他不理任何人。
城门楼的两边,以前是有城墙的,后来我记事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我总隐隐约约觉得那城墙在我出生的时候是存在过的,颜色和苍老就和城门楼一样,土坯墙,非常残破,灰黑灰黑的,有些尤为残破的地方是土黄土黄的,脚缝和高一点的地方都长了青苔。我爸却说城墙是在我出生前几年就推倒了,那时候县城要修街道,按照建设的规划,城墙的位置刚好被占据了。推城墙时,很多人都跑来看,沿着成墙根儿,挖出了许多白骨,埋成一线,和城墙一样长。据说这是以前打仗时,官兵们死于城墙内外,大概人手不够或者是战事紧张,便全将尸体软埋于城墙脚下了,连成一线,不知当时死了多少人,他们又为何而打仗。人们总是会根据结果为以前的经验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总是这样,就像姑娘们,她们总是希望自己能够漂亮一点的,这是种需要,许多故事就这样产生并且流传的。
当年我是个屁大孩子,除了爱想象就爱耍,我堂哥来叫我,说大伯他们要枪毙一批犯人,在古城的晒谷场公开处决,我们跟着去,这样就可以捡到很多子弹壳了。我爱子弹壳,它是我的玩具,放在嘴边可以吹响,带给我许多乐趣。在刑场上,犯人们都被反绑了手跪在远处围观的群总前面,背上插了长条样的牌子,上面写了字。有人宣读着什么,那人是我大伯的同事,我叫他叔叔。最后犯人们都被武警用长枪从背后击倒,子弹壳落下来,滚在犯人身旁,被流出的血侵染,带了红色,我见了就吓怕了,带血的子弹壳。倒下的犯人被抬上了一辆拖车,群众们散开了,堂哥和几个小娃娃已经开始捡子弹壳,子弹壳就是这样来的,它落地后沾上了鲜血。这时有一个人在刑场上独自挥舞一个棍子,挥得很好看,那几个小娃娃和堂哥都叫着,魏疯子来了,魏疯子来了……晒谷场上,我清晰听见了魏疯子哼哼哈哈的调子,这是我知道的调子,每当乡下死人时就能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亲眼见到魏疯子,他是个曾经让我充满恐惧兼向往的大汉。

后记
人当有性情智慧,这样才有意思,很聪明,又有丰富诚实的性情,我就爱这样的人,我想魏疯子也该是这样的人,对于别人散发勇气,对于自己有时逃避,孰轻重,性情取之,性情善易,有大小之远,孰智慧,向疯子求解决,等因果成全。来来往往,道法自然,此中玄黑驴逼,又想起天机不可泄漏,玩一把,梦一场。 



来路不明



我从包子跑的那天开始回忆,开始想起了一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当然,这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都是我亲自经历的。纵然如此,我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曾经经历过这些事情,如果我不去回忆,我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但是事情一定会发生,任何事情都一定会发生,就算你看不到,或者根本就不知道,但是事情肯定会发生的。甚至有时候它已经发生了,你们必须相信我,这样,让我来告诉你们事情的真相。所以,包子迟早都会跑的。先抽一支烟,让我逐渐回忆,并且逐渐相信事情的真相。
谁要是惹我,我就喊包子捶他,把他捶成个熊猫。我表妹就是包子,比我小一岁。在10岁之前,她的体格是我的两倍。那些女的,发育都比我们这些男的超前,10岁之前,很少有男的能打赢女的,而且,从来没有人能打赢包子。包子是无敌的,在气象学院的幼儿园里,除了我和驼子,每个男的都被包子捶过。我说过,谁要是惹我,我就喊包子把他捶成个熊猫,除了驼子,驼子是我和包子的哥,他和我读中班,包子读小班,我和驼子读大班,包子就读中班。那年头,是我和驼子这一生当中最风光的时候,那之前我和驼子读小班,被中班的几个牛鼻烘烘的家伙当奴才使,常骑在我们身上让我当马。到包子来了后才使我们翻的身,作了主子。而那之后,我和驼子到现在也没有如当年那般地吃得开过了。做主子总是比做奴才好啊。
我后来做梦也想风光到以前的样子,不做梦的时候也常常这样想。那时候,感觉就像是在天上。魏鹏那小子居然敢跟我抢天蓝色的蜡光纸,你记着,下午我让包子捶你。魏鹏拿着蜡光纸手舞足蹈,来就来,我不虚,得意洋洋。我转身就跑出去喊包子,小班的教室没人,包子正在花园里和他们班的男娃娃抢跷跷板,大获全胜,得意洋洋。我一喊,她就跑过来了,我说让她去帮我抢蜡光纸,她说好,就跟着我去找魏鹏。包子对我真是言听计从,在经过午睡房的时候我又叫上了驼子,妈的魏鹏,我要喊你给我跪下。
在我带领包子和驼子找到魏鹏的时候,魏鹏的表情变得特别严肃。我说,魏鹏你把蜡光纸还给我,那正方形是我剪出来的,你凭什么抢走我的蜡光纸。魏鹏硬气,轻易不屈威武,这蜡光纸是我捡到的,上面又没有你的气味。我说,那是我忘在地上的,现在我记起来了,你还给我。魏鹏看了看包子,继续硬气,你又没说这是你忘在地上的,再说我也没见到你把它忘在地上。说到这里,包子兴奋地看着魏鹏,显得高大威猛,一言不发,显得深不可测。魏鹏没底,但依然剽悍,那我们划拳,你赢了我就给你,我赢了你就给我。魏鹏,我不管,本来就是我的,你再不还我就把你打成熊猫,包子,上。驼子先冲了上去,抓住魏鹏的头发往身下扯,吼道,你还不还?嗯?说,还不还?
日他龟儿的魏鹏,太不仗义了,居然跑去告张老师,张老师就是管我们的老师,下午的时候我和包子还有驼子就被传去了,心知不妙,去时还见到了在张老师面前啜泣的鹏。他不是男人,男人才不去告状,当初包子没来的时候我和驼子就从来没告过状。我和驼子都感到告状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哪怕是被别人欺负了也不能告状,那等于是对自己无能的承认,然而作为男人,就算你真的无能,你也不能承认,因为有一天也许我不再无能的时候,人们就会忘记我以前的无能,而一旦承认了,人们就会一直记住。这个道理我是后来才明白的,我始终不能想起我开始明白这个道理的年龄,但可以肯定我是先从不告状开始,而后明白了这个道理。而且后来我还明白了,我当时也不是男人,因为男人要操逼,而我不会操逼,驼子也不会,这使我想起来的时候尤为沮丧。
在我长大后,我学会了操逼,成了个男人,而且过得还算体面。邻居们就对我的家人说,你家娃儿从小聪明活泼,我就知道他长大后会有出息。这话后来让我知道了,我就想,要是我现在被抓进局子了,邻居大概就会背着我的家人说,那家的娃儿从小捣蛋闹事,我就知道他长大后肯定会没有好结果。呵呵,事情如果这样发生一定很有趣,不管你是否同意我的想法,我想说事情总是那么有趣的,你预料了事情,但总会变出许多让你
惊讶的后果,事情是不可以计算的,可以计算的事情就变得没有趣味了,算术和方程式这些东西我就从来没有觉得它是有趣的东西,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因此反对我。于是我就想,为了让事情变得更加有趣,也就是说增加预料的难度,由是多出更多让人惊讶的后果,那么在大多数时候沉默是一个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沉默的东西总是难以捉摸的,难以捉摸的就是有趣的。而且这样能够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起到打死也不承认的作用,更加
让人捉摸不透,岂不要太有趣了。
魏鹏后来再也没和我抢过蜡光纸,我不再叫包子去揍谁,张老师也很少和我说话。其实每个人都很少和我说话,驼子去了昆明,下落不明,包子每天被他爸打一顿,生死无常。我在他们两人之外,愈发孤单了。
我从后来发生的事情开始回忆,并且觉得所有发生的事情早在很久以前就决定了,我常有这样的经历,当我看到一种情境的时候,我会觉得非常熟悉,就像很久以前便已经见到过了,我自己不能解释原因,有很多东西都是来历不明的,我首先就感到自己拖着一条来来路不明的尾巴,一路走来,一路遗忘,就是遗忘让我自己来路不明,而且我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这样的。这让我充满了好奇。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便选择了想象,我想象包子去了丐帮。
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总算是想起来了,包子抱了一只公鸡来找我,她对我说:“哥,我要跑了,那个坏蛋老是打我,打得我好痛,我怕痛,刚才我偷了他的钱去买蜡光纸,她一定又要打我,我要跑了,所以我把他的鸡也偷了,哥,我就告诉你,等我有钱了我就回来接你,你可不要到处乱跑。”我告诉她说我哪也不想去,让她路上小心点,然后就把她送走了,他将一包蜡光纸塞给了我。从那以后我许多天都没有见到包子,我就在想她倒底跑到哪去了,会不会去了丐帮。这种想象很有道理。我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我觉得包子她是会打狗棒法的,她以前总是拿一根棍子去打她们家楼下的小黄,而且打的时候嘴里面念念有词,很可能就是在说着招数的名字。然而小黄总也没被她打死,她也就总拿了棍子去打,打的时候也总是嘴里念念有词的。因此我便想,她有了这样的工夫真应该去丐帮混.我送走包子的那天晴朗无比,包子走的时候已是夕阳,云飘在远处几朵而已,被染成了鸡冠的颜色。
那鸡冠是橙色的,我在上美术课的时候就是这么画的,别人的鸡冠都是红色。这件事发生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也就是说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包子跑了,我画了橙色的鸡冠,而别人画的鸡冠都是红色的,所以这件事情我现在能够想起来。可是想起来又有什么用呢,包子还是跑了,她带走的鸡长着橙色的鸡冠。包子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接我,她一定还没变得有钱,包子跑前来对我说的话我一直记着,我也不想她真把我接走,我只是希望她能把她的钱分给我一点,我可以用来买漫画书,并且拿到学校去炫耀,这样想看漫画的同学们就会来找我做朋友,我就拿给他们看,然后他们就会听我的话,我就能当他们的王。我多么想当他们的王啊,他们平时都不爱和我说话。以前包子在的时候,在幼儿园里我就是王,我开始越来越想念包子。
星期天我总是快乐的,和院里的娃娃一起打闹,我们谁也不是谁的王,但他们都愿意和我说话,我也喜欢和他们说。一楼的王老头家做新家具,把木匠刨出的刨花堆在阳台上,堆了很多。我伸手去抓了一把出来向天上撒,向其他几个娃娃头上撒,木屑掉在他们头上的样子我一看就觉得有趣,他们于是便躲我,而且也用木屑来撒我,我们一下子就欢快起来,象一群欢歌笑舞的猴子一样忘形得意。这时候我就觉得我成了他们的王,因为是我带起了头撒的木屑,我比他们还应该忘形得意,这样我就跑回家里拿了火柴出来,划燃一根扔进老王头堆木屑的阳台,顷刻间阳台便旺起来非常漂亮。大家便一哄而散,各自躲回了家里,喜悦无比,而且感到很刺激。听外面有人喊救火,又跟着大人跑出来看热闹,也拿了小盆装水救火,煞有介事。
要当王也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在被我妈妈暴打一顿后,从她所谓的笋子煎肉中分析了当王的优劣种种,好的是我干什么别人就都会跟着干,这样我就不会孤单,坏的是要吃笋子煎肉,笋子--竹条也,肉--屁股也,煎之岂不痛苦也.怎么才能既可以当王,又可以不吃笋子煎肉呢? 这是个很让人头疼和患得患失的事情.而且我老是遇见这样的事情.就在去年,我遇见了一个女的,长得还可以,关键是她是个演员,这就很让人想入非非。因为演员这个名分通常能够让一个女的在男人心目中更加漂亮一点,我就很想上一个演员。这件事后来发展得出乎意料地顺利,原因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脚上长了水泡,可能是因为她走了很远的路到我住的地方来耍,在路上就磨出了水泡。当时她一坐下就脱了鞋子,非常认真地观察她的水泡,而且就那么一直观察着。这让我觉得应该做点什么,让她不会对水泡以外的事都不屑一顾,我不能让自己的地位被区区的水泡超越,尽管我和那个女演员才是第一次见面。对了,我和他才第一次见面,我为何要和她的水泡这么计较。况且
一个女的在别的男人面前专心的观察自己脚上的水泡,这终不是什么优雅的事情,而且这会使她在那个男人心目中的印象变得不好,可我却偏对她的水泡感到愤然,那个女演员。那么,当时的具体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我那时生了病,好像是割了阑尾,这和我经常在饭后练拳有关,然后我就一直在家躺着,不得不如此。而且我之所以在家躺着,是因为医院的护士实在丑得可以,连护工也是个老头,这样对情绪非常不好,情绪一不好就会影响伤口的愈合,我便坚决要求出院回家,起码能够有机会听听音乐,上上黄网,多陶冶心情。那时我给眼镜去了电话,告诉他我的近况,我说我非常不好,让他找点美女来看我,或者告诉以前的女同学,这样她们也会来看我。尽管我们以前的女同学中没有美女,但她们总还很温柔,而且都对我不错,希望她们都给我带礼物来。在我躺下的那段时间,眼镜终没有带着美女来看我,这不怪他,好像他认识的美女还没有我多,而我自己总懒得去联系那些女的,所以你看看,我是真懒到了一定境界的。但这和我将要说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呢。
我到底想说一些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到底还能记起一些什么,就像包子后来的下落,这在我记起来之前就始终是个谜。所以我为了解开这个谜,不得不继续回忆,必须这样,别无他法。我现在把这些回忆复述出来,说实话,这有可能是一件让我很痛苦的事情,因为我必须把我亲自经历过的事情再来一次。这是很不好的,我活着,已经受了那么多苦,现在我还要逼着自己去把我受过的苦再受一次,这是一件非常无聊和?嗦的
事情,就像那个智慧的精灵希勒尼说的那样,而且他说的情况是这样的,他被一个人抓住了,向他逼问什么才是人世间最好的东西,他受不了逼迫,最后终于尖叫道:啊,我可怜的浮生呀,命运多桀的孩子,你为什么要逼我说出你最不想听的话呢!那世间最好的东西是你永远都得不到的,那就是不要降生,归为乌有;你现在可以选择次好的,那就是立即死亡。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我觉得有道理,所以在必要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是嘛,我活着本来就不容易了,并且我不是一个有勇气自杀的人,我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的从前再活一次,赶快活完余生死掉岂不很好。所以我又觉得另外一句话也很有道理,蝼蚁尚且贪生。这么一来,事情在该发生的时候自然就发生了。
后来,眼镜终于带了个女的来看我。这时,我的情况是伤口基本愈合,已能下床自由行动,用不着成天介的躺着,我当时的感觉就象是自己练了轻功,变得身如燕雀,心里自是一番欢喜。喏,就是那个看水泡看得非常专心的女演员。真的是非常专心,以至于我拿了一片芦荟来给她,我对她说:你把水泡刺破了吧,再擦点芦荟在上面,大概能管用。就是这样,她擦了芦荟后便觉得感觉良好,而且一下就觉得我是一个温柔的人(这
话是后来我和她好上后她告诉我的)。我这么一说你们就该明白了,那女的回去后就经常给我打电话,还约我出去耍,再后来我就把她上了,这是很自然就会发生的事情。信不信由你,那女的后来对我真的是言听计从,我一想到什么事,她马上就会去为我做,我当然是想和她做爱的,所以她也为我做了,而且做得言听计从。这真让我怀念一些事情,以前包子也总是对我言听计从的。
夏天的时候,我和包子在乡下耍,南瓜里的屎就是我让包子拉进去的。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乡下是个多么有趣的地方呀,地里的南瓜长到熟了,心就变软了,这样容易被掏空。我揭开一个南瓜盖子,瓤儿清香,色黄润,籽是大的芝麻。看上去就像瘫软的屎,还有一些没被消化的花生米,这多么引诱我,我想把真的屎拉在里面,不知别人见了会是什么反应,大概会转身就跑,或者大吃一惊。想想,这多么有趣。既然是有趣的事,我肯定就去做了,而且在我拉不出屎来的情况下,我就把这件事情交给包子去做。那个南瓜后来的情况我没有得知,因为在事情办完后我便带着包子跑开了,带着对自己杰作的未来想象,心中充满幸福。有趣的事情做起来总是小心翼翼的,怕被人得知,只悄悄地看别人掉到自己的圈套里面,所以后来语文老师给我们讲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娃娃王二小的时候,我就想他肯定是快乐的,我们都在让别人中自己的圈套。有趣的事情一旦被交代出来,那就一定会被阻止的,所以只能悄悄地进行,在我的地雷响起的时候完成了快乐,只能如此。
我还是想到了包子,跑了几个月后她被她爸从乡下捉了回来,一身脏兮兮的,还被绑在楼梯上吃笋子煎肉,一言不发。到此,我总算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包子并没有跑去丐帮,而是去了乡下的大姨家,那么小的一个女娃娃,竟能一个人跑到乡下去。大姨怕她受打,于是隐瞒了她的下落。因为我们都知道,包子的爸爸是很凶的,他打疯了包子的妈妈,那个坏蛋我不喜欢,所以我从不去包子家的。但我总算是想起了包子的来历,我从幼儿园毕业的时候包子的妈就跟别人跑了,再也没回来过,包子自己说她妈是被她爸给打疯了,而且还有个男的也被她爸打成了重伤,笑话,大概没几个人能在包子她爸手下走上3招,她爸和我爸当知青的时候就开始练南拳了,后来我爸开始做生意,她爸还在练。所以,包子对我讲她妈被她爸打疯了,还有个男的被打成了重伤,我听了就觉得这很正常。包子的妈跑了再也没回来过,但包子对我说她妈走的时候对她说过,娃呀,等妈有钱了就来接你,你可不要到处乱跑。结果后来包子跑了,她来对我说了那句话,还抱着一只鸡,塞给我一包蜡光纸,我看见那只鸡长着一个橙色的鸡冠,于是在美术课上把它画下来,而别人画的鸡冠都是红色的,这让我记住了,并成为我后来回忆包子时的线索。
时间荏苒,包子后来长大了,她总要长大的,这是迟早的事,但我依然是从不去她家的,因为一直如此。包子的妈始终没有回来接她,因为按照包子的说话,她妈还没有变得有钱,这么些年了,始终都是这样。而且,这么些年了,我们的家始终都没有搬过,包子她爸后来去了昆明,把房子就留给了包子,我们的家其实相距很近,都在医院的附近,但我在包子她爸走了以后也从来没有去过包子家,这早已成了习惯。医院里每天都会死很多人,这样一来,这附近就会有一些卖丧葬用品的店铺,但是其中一间是不一样的。我带了那个女演员从我家里出来,就在那间铺子里吃烧烤,烧烤店的老板就是包子,烤烧烤那个就是她男人,那家伙烤的烧烤实在是好吃得很,大概这样,包子才会把原来的丧葬用品店空出来一点,让她男人烤烧烤,他们的生意一直很好。那个老太婆,我每次来都看见她坐在丧葬品的柜台后面,她瞎了一只左眼,每次见我来都会把头稍微往左偏一点,然后笑笑对我说,又来吃烧烤呀。她是那个烤烧烤的家伙的妈,跟着儿子从乡下到城里来,然后在包子的店里帮她卖丧葬用品。对于包子,我所知的只有这些,因为我从不向她问什么。我本来就很少和人说话,我是说我本来就懒得和人说话,这早已成了习惯。
吃了很好吃的烧烤,我把那个女演员带回家里,很顺利地就把她上了。完事后我们在床上谈心,我就对她说起了包子,同时想起了在昆明的驼子,我们现在都是男人了。而且我还记得,驼子是个沉默的人。 

作者:杨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