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我作为一个梦游者的生活片断

hruler03.jpg (1927 字节)


写在前面的话:
今年我十八岁,在这样年纪的人,总会有很多梦想。曾经的很多梦想之一就是有那么一天我要一个人离开家门,在海边找一幢小屋住下。整天面对着蔚蓝的大海,闻着海风里面鱼腥的味道。从此自由自在,再也不受管束。还要有一位美丽的田螺姑娘,每天替我烧水做饭,打扫房间,晚上还要能满足我那一点小小的欲望……………然而最终我发觉这不过只能是一个停留在纸上的梦想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感到自己老了。而事实证明了我不过是一个愚蠢而且过时的浪漫主义者;或者说:是一个天生做白日梦的高手--永远永远,只能生活在那梦想和记忆的碎片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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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一到台风的季节,整个屋顶就象一块吸饱了水的海棉一样往下滴滴哒哒淌个不停。海边在这个城市的最东面,我背着沉重的旅行包从城市的中心出发,一路来到了这里。这里的海水并不是我印象里的那种蔚蓝蔚蓝的颜色,放眼望去你只能看见一大片泛着白沫的恶心的黄汤,呈现出一个一望无际的大粪色的形象。正象我所有那些没头没脑的故事一样,关于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然后住进这个牛棚似的小木屋的理由,在我动笔写这个故事之前,我早就已经忘记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好象患上了一种奇怪并且严重的健忘症。我不知道自己从那里来,又要到那里去。只是恍恍惚惚之间觉得自己好象是在做梦。有人管那叫做白日梦,我记不起来那又是谁说的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做白日梦这句话在我脑海里面留下了一个很深刻的印象。有一些影像不时在我的眼前闪过,有时候是看见我一个人在一条空无人烟的大街上飞跑,两边尽是些倒塌的建筑。有时候又看见我和一个女人赤条条地躺在一张肮脏的床上,全无体统地在干那档子事。那房间的光线很暗,那女人的头又很长,所以没法让人看清楚她的相貌。只是记得那女人很瘦,是骨瘦嶙峋的那种瘦,单薄得简直象一张挂历。还有的时候梦见自己愁眉苦脸地蹲坐在一只马桶上,裤子褪到脚踝的位置。那厕所的空间很小,屋顶却很高,而且没有天花板,一束又白又亮的光从上面直射下来,活象舞台上常用的聚光灯。显然这都是一些下流的梦,见不得人。所以说,人在干三件事的时候见不得人:一是排泄,二是做爱,三是做梦。然而做梦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比较的特殊,因为我做梦的时候以上这三件事就全被包括进去了,所以说我做梦的时候,就应该特别见不得人。

回到故事的开始,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从我那些残缺不全的记忆里面,我还发现自己是个容易健忘的人。写到这里,我觉得这个故事开始显得有了一些眉目,很象我以前看过的一本叫做《暗店街》的书,那好象是一个法国人写的。对于我记起《暗店街》的事情,又让我觉得自己似乎不象是一个健忘的人,于是这些事情累积在一起,就让我觉得很疑惑。

让我觉得疑惑的事远不止这一件,这个故事的本身就让我抓耳挠腮,困惑不已。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按照我的个性而言,我绝对不可能抛弃家里那个明亮温暖的小屋,放着柔软舒适的席梦思不睡,而跑到那个牛棚似的小木屋里去睡干草堆。在我那些可怜巴巴残缺不全的记忆里面,我似乎是一个不太能吃苦的孩子。所以在我出发之前,我没有把我的打算告诉我的父母。因为我知道一来他们对我这个决定一定是百分之二百的反对--事实上他们基本反对我独自决定的每一件事情,二来是因为即使他们同意了,我也不愿意看见老妈哭哭啼啼送我出门的样子。因为她知道我这一去肯定少不了苦头吃,而且知道我是个不太能吃苦的孩子,所以一想到这些她就免不了要哭哭啼啼。我的老爸准会和天底下所有当爹的一样,在家门口用很凝重地目光注视我一阵,然后帮我整整衣角,拍拍我的肩头,意思是说小伙子干,以后靠自己闯荡之类的话。随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眯起双眼目送我的摇摇晃晃的背影消失在夕阳下。

《暗店街》那本书我是在什么时候读到的我已经忘记了,前文已经有所交待,因为我是一个健忘症患者。虽然免不了有重复只嫌,但是在这里我还是要重复强调一下。但是作为一个健忘症患者,却时时刻刻牢记着自己是一个健忘症病人,这本身就让人值得怀疑。在那本书里面,主人公花了毕生的精力来寻找自己究竟是谁,但那本书里面的所有人都得了健忘症,所以谁都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于是只能解释为象孙悟空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在想:一个失去了记忆的世界,或许也会非常的有趣,换句话来说那里面所有的人整天都在做白日梦。这样的情节我在书中似乎也曾经读到过,作者似乎是一个姓庄的古代人。只记得那是一部很旧的书,泛黄的书页好比风干的旧报纸。那应该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一个人躲在姥爷的书房里面,那里面堆满了陈年的杂志,报纸和旧书刊,空气里面撒发着一股霉味。书房应该有着很大的窗户,金色的阳光就这样毫无遮掩地从窗外直射进来,满屋子的灰尘仿佛都是活的。那应该是顶层的一间小阁楼,任何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呆上不到十分钟便会变成一只烤鸭。然而我却在那文字构建的迷宫里面着了迷,即使变成烤鸭也在所不惜。

这个故事的开头也可以是这样的: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在我离家之前,老妈哭哭啼啼送我出门。老爸在家门口用很凝重地目光注视我一阵,然后帮我整整衣角,拍拍我的肩头,随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眯起双眼目送我的摇摇晃晃的背影消失在夕阳下。作为作者我很不喜欢这样的开头,因为那样读起来显得过分的煽情。在当时作为十八岁的我来说,讨厌任何煽情的事物。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少年的身上,未免显得有些奇怪。但是人们常说我是一个奇怪的人,我所做的一些事都显得让人蜚夷所思。比如说我可以逃一下午的课却什么都不干就只是坐在操场的一角看着校园里种的杨树发呆。这不仅让人蜚夷所思,简直还有些不可理喻。所以老爸常常注视着我,良久说出一句话:“我怎么有你这么个奇怪的儿子?”

写到这里,我决定停下来休息一下。中间跑到厕所撒了泡尿,感觉下边舒畅了很多。很多时候我在晚上下边也会感到非常的不畅,于是手就不停使唤地要往下摸。弄着弄着就有一股粘西西滑溜溜的液体流到了手上,往往在这个时候自己就会醒来,剩下的半夜只能及不舒服地在被自己弄脏得被窝里面盘恒一夜,第二天一早肿着大大的黑眼圈跑到海边去洗内裤。正是因为常用海水洗内裤的缘故,人们常说我身上总带着股鱼腥味,好象我天生就是个渔夫似的。这些梦让我觉得非常的难堪,而且丢人。因为它时不时得过一段时间就要来那么一次。于是海边就常常看见我迎着清新的海风一步三晃地跑去洗内裤的狼狈情形。洗内裤这件事当然见不得人,洗画了地图的内裤就更见不得人。所以说做梦这件事情,也一定要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做。

撒完了尿我回到电脑前,给自己点上一支飞马,在烟雾缭绕中对着屏幕怔怔地出神。飞马是及其劣质的香烟。都说它不仅抽起来凶,还老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所以我就老怀疑那卷烟纸是用马粪纸糊的。但说不出为什么,我好象就是喜欢这种臭烘烘的味道,于是害得没有哪个美眉敢站在我三尺以内不捂着鼻子说话。

翻了翻前面写的内容,发觉这又是一篇驴唇不对马嘴的文章。文中的内容似乎和开头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前文已经交待过--我,也就是本文的作者,是一个健忘的人。于是这便可以解释为我写着写着就忘记了原来到底要写些什么。既然忘记了,那就不妨开始胡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对我来说向来就是拿手好戏。于是我决定痛改前非,重新顺着原来的思路,交待一下我搬到海边以后的生活。

这个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我背着又沉又重的旅行包,满脸尘土疲惫不堪地拖着步子从这个城市的中心来到了它最东面的海边,眼前见到的却是这样的情形,便免不了要失望上一阵。于是我泄气地把包随随便便地往地上一扔,倒在干草堆里面抽起烟来。然而烟头很快引燃了满地的干草,于是这屋子就开始变得烟熏火燎,把我呛得半死。我脱下汗衫,一面扑打着火苗一面止不住地咳嗽着。好不容易扑灭了火,却把我又给累了个半死。照此看来,我应该永远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才对。我趴在地上,手又不由自主地伸向口袋,套了半天,却又是一根飞马。刚要点着,想想却又不妥,刚才的教训我不应该再重祷复辙,这说明我还不算是一个非常健忘的老家伙。于是我勉强支撑着从地上爬起来,走出门,一直走到海边一个沙丘的背后才坐下。用背挡住猛烈的海风,好半天才点着一根烟抽了起来。抽着抽着我就迷糊了起来,看着蓝蓝的天,黄黄的沙,和黄沙差不多颜色的大海,很快我就不知不觉地忘掉了一切,又做起白日梦来。

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家,独自来到海边的一个小木屋,却因为失望而差点把自己烧死在里面。所以说现实并不总象想象中的那样美好,再浪漫的故事,到了现实中总有办法让它变得不那么浪漫。我就曾经有过那样的经历。在一个美丽的夏天的夜晚,我和一个心仪以久的姑娘一起坐在校园的草坪上,我们喝着啤酒,我还抽着烟。那夜空里缀满了星星,姑娘一身白色的长裙,迤逦地盘坐在我的身边,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她脸颊的两边泛起了两朵好看的红晕。我给她讲那些星星们的故事,星星眨着眼睛看着我们,似乎也被我的故事陶醉了。渐渐得我们的头越靠越近,最终碰到了一起。我们四目相对,她黑色的眼睛在夜色的笼罩下看起来异常的美丽。于是我就忍不住抱住了她,在开始她的身体僵直,眼里流露出稍许惊恐。但是很快她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抖着,身体也变得柔软了,我顺势把她抱紧在怀里,轻轻地贴上了她的嘴唇。她的呼吸变得缓慢而均匀,呼出的气息里面透着一股夜来香的味道。亲了一阵,我离开她的嘴唇,她睁开眼睛看着我,那里面已经满是温存。我轻轻问她:“好吗?”她点点头,很快又羞红了脸。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把手伸进她的胸罩,于是我们在那一晚长大成人。这个故事说起来很浪漫,可是要是发生在现实中,很有可能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乌云可能遮住了星星,姑娘在铺天盖地的蚊虫的骚扰下,很快就满脸大包,也不再有兴趣听我的故事。当我正要吻她的时候,却因为喝多了啤酒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又臭又响的饱嗝。于是姑娘嫌恶地推开我,大喊大叫地跺着脚说尿急,就急匆匆地奔进树林里,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抛弃在草地上,忍受虫叮蚊咬,再也不曾回来。于是那一夜我也就没有机会长大成人,以致于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得不忍受一个人早早晨奔到海边去洗内裤的耻辱。

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因为失望我差点把自己烧死在小屋里面,后来躺在海边的沙丘抽烟,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我睡下的时候,日头还很大,天还是很蓝,海水还是很黄,显出一种大粪的颜色。等我一梦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的头顶已经是漫天星斗了。我很为自己刚才的那个梦感到懊丧,甚至还有些愤怒,愤恨残酷的现实对我这样一个过时的浪漫主义者的不公。因为那姑娘离开我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找过我,以致于我一直没有机会长大成人,也就一直得忍受早晨起床去海边洗内裤的耻辱。有些错误是人人都会犯的,比如喝多了啤酒打响嗝这件事。但是往往是这些错误一旦犯下了,就再也找不到挽回的机会。同样的,生活中有些的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在也没有办法再找回来,就得忍受一辈子洗内裤的耻辱。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很大,以致于到后来我就变成了一个很奇怪的孩子,患有很严重的健忘症,还整天白日梦不断。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夜晚造成的。性知识手册上常说,新婚只夜第一次性生活如果不成功,那很有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阳痿。我想我现在的情形大概也差不多了。所以说人的一生没有多少错误可犯,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错过。否则就容易造成终身的遗憾--比如阳痿和洗内裤这两件事情。

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对于那间小屋我没什么可说的,因为它不仅又小又破,还四面漏风,简直是一间牛棚。我对我的新家感到很不满意,却除了差点把自己烧死在里面以外并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我生来就是一个善做白日梦的家伙。有时候我甚至异想天开地认为凡事用不着自己去亲自解决,只需要趴下做个梦就行了。这种事在我上学的时候经常的发生,有时候我漏做了数学作业(多半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懒),于是第二天早上在被窝里半梦半醒之间我的大脑就会剧烈地斗争,到底是起床来写完作业,还是继续睡觉。可怕的是到了那种时候我还忘不了做梦,而更可怕的是我常常会梦见自己在写字台前奋笔疾书,完成了作业。于是其结果就是到最后我迷迷糊糊地背着书包来到学校,进了门老师劈头就问我要作业(按照我一贯的表现,他知道我一定没有做完),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从书包里套出作业本交给他。于是他的脸上便露出惊讶的表情,那种表情在翻看过我的作业之后很快又变成了一种遭到嘲弄的愤怒(因为那作业本上面理所当然地是什么都没有的),当然这时候我还是迷迷糊糊,接着一通劈头盖脑的臭骂从天而降,也没能让我真正清醒过来。“为什么不做作业?!”“老师我做了……………”“做个屁!那上面啥都没有!”他挥舞着空白的作业本暴跳如雷。“老师我错了,我以为我做完了…………”“你以为?!做你的白日梦吧!”直到听见这句话,我才明白原来自己刚才还是在梦里,于是本来不做作业这件小事最多是因为我懒惰,现在却变成了我公然愚弄顶撞老师,于是不做作业这件事就升级成为了我个人品性不端,我就免不了要受到教导主任的一顿臭骂,还要想方设法把家长弄到学校的办公室来丢人现眼,回家自然也免不了挨一顿板子。可是无论如何我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遭到如此的对待,不过是因为我做梦呀?!

十几年前的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一个又瘦又小的孩子坐在一间又闷又热的小房间里,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旧书。那房间里面堆,满了小山一样高的陈年旧报纸,旧杂志,空气里面充满了一股发霉的味道。天气是如此只热,小屋的窗户又是如此的之大,以致于直射进来的火辣辣的阳光把小屋变成了一个蒸笼,任何人在里面呆上十分种都会变成一只烤鸭。所幸后来那个小孩的爸爸把那个被烤的五迷三道半死不活的小孩救出来的时候,他并没有变成一只烤鸭,当然我也不是想说他变成了一只烤乳猪。他不过是中了暑晕了过去,而且出了一身的痱子。我之所以说他没有变成一只烤鸭是幸运的,是因为那个小孩就是我。要不然我今天也不可能有机会坐在这里和大家胡扯。对于当时我为什么如此痴迷于那本旧书的原因,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至于为什么记不大清楚,前文已经交待过多次,作为作者我在此也就不再占用过多的篇幅,以免被人误认为本文象本BBS的许多文章一样,是属于骗贴性质的。我只记得那本书就一个姓庄的人写的,据说他好象是一位上古时代的圣人,整天面黄肌瘦穿着麻衣替人看守漆园,说话行事疯疯癫癫,不受规矩是连老婆死了,非但不安葬尸体,还叉着两腿满不在乎地坐在地上,用筷子边敲着瓦盆边唱歌。幸亏上古时代的人们对于道德规范的意识还没有现在那么强烈,要不然那位圣人可能会有很大的麻烦。那位圣人在那本书里面讲了一个故事,就让当时还是小小的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以致于在接近五十度的高温下尽管汗如雨下头顶生烟最后中暑晕倒发出满身痱子来还是毫无察觉。他在那个故事里说,在遥远的古代(上古时代人所称的古代,应该是更加股的上上古时代了),有这样的一个国家,那里的居民整天大部分的时间用来做梦,一天当中只有很少的时间是清醒的。但是因为他们做梦的时间实在太多,那个时候的人们又不象现在的人有那么精确的时间概念,以致于他们无法分清楚自己到底是醒着呢还是梦着。于是就出现了一些颠倒是非的情况:人们把梦当作现实,当他们真正清醒的时候,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这个故事说起来简短,实际上却相当的复杂。其中包含地许多哲学问题是当时我幼小的心灵所无法理解的。但是等我长大了,具备了了解这些哲理的知识后,我却染上了严重的健忘症和做白日梦的毛病。于是我自己就变成了上古时代的人,再也分不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才是梦境,更别提去明白那些拗口难懂的哲理了。

好了,写到这里,无论如何让我们回到正题。现在我站在那间又小又破,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前,考虑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究竟是咬牙坚持住下去,还是半途而废,打道回府呢?最后我还是没有拿定主意,于是我决定现睡下,等天亮了再说。但是现实是,现在很晚了,离开天亮还有一段距离。那小屋刚刚着过火,里面杂乱不堪,气味难闻,不打扫一下根本无法睡人。而我现在又很困,打扫这件事不能等到天亮再做。于是我站在那里犹豫不决,不由又要开始做起梦来。梦里美丽的田螺姑娘悄悄地来到了我的小屋,悄悄地替我打扫好了小屋,又为我做上了一顿冒着诱人香气的饭菜。正当我举起筷子心花怒放地准备大块朵颐的时候,突然就醒了。美梦就是这样,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刻来临前的一刹那就嘎然而止。恶梦也一样,总是在坏蛋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在了我的脑门上扣动板机,随着一声枪响过后,睁开眼才发觉自己不过从床上摔到了地板上而已。正在懊恼之间,却觉得身上阵阵发冷。心想自己木桩似的在海风凛冽中站了快一宿,要不得病才怪。于是无奈之间只能躲进小屋,把烧焦的干草扔出门外,没烧焦的拢到一起,堆成一个床的形状,又挥挥手驱散了满屋子的焦味,猛吸几口凉气,感觉好多了以后,倒头栽进干草堆里面,转眼就闭上了眼睛。在意识消失之前,我脑子里最后闪过的一句话是:田螺姑娘还是靠不上,最后只能老子亲自出马。看来女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的不大牢靠。

那一晚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发生。所谓的奇妙的事情,并不是指做梦,而是从那次我睡下以后居然就没有再做梦。脑子里寂静一片,什么影像都没有。我感到自己好象从来没有睡得那么沉,以致于后来我醒来的时候,仿佛睡过了几个世纪一样的漫长。奇怪的事,我发觉自己正好端端地躺在家里的床上,而且并没有发觉自己象已往一样摔在地板上,连被子也老老实实地裹在身上,保持着温暖。我不知道自己从小就有的晚上踢被子的恶习是从什么时候被纠正过来的。我仔细地揉掉了眼屎,抬头张望了一下。房间里所有的物件都呆在原来的位置,并没有什么改变。周围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熟悉,熟悉地让我感到陌生。我穿上拖鞋走到厅里,看看挂在墙上的钟,已经指向了十一点半。饭桌上照例摆放着剩下的早饭。老爸象往常一样上单位开会去了,厨房里面穿来一阵炒菜的声响,空气里面弥漫着一股饭香。老妈从门后探出半个身子,身上围着那条我再熟悉不过的花围裙。象往常一样,她对我露出不满意的表情:“星期天又睡懒觉,叫你多少次也不起来,睡得跟死猪一样。喏,把饭桌上的牛奶喝了,一会等你爹回来了我们就开饭。”说完她又转回那个满是油烟的厨房里,不再理睬我了。我磨磨蹭蹭地喝着牛奶,嘴里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依稀记得,昨晚我好象在海边一个又小又破,四面漏风的小木屋里待过,有差点把自己烧死在里面。但看老妈的表情,又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这些问题让我意乱神迷,搞得人头痛不已,这只能证明我的健忘症是越来越严重了。最后我得出结论,既然得了健忘症,就索性不要再想那么多了,索性不去想,到好些。因为越想头越痛,越痛头就越大--我的头本来就已经够大的了,我可不想有那么一天变成一个头大如斗的怪物。于是我就不再去想,而是舒服地往沙发上一躺,打开电视机,一面看着星期天上午无聊的电视节目,一面不时喝上一口冰凉爽口的牛奶,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伴随着墙上挂钟有节奏的“滴答”声,我的眼前有渐渐模糊了起来·······

最后这个故事是这样写成的:我是一个患有严重健忘症的男青年,而且喜欢做白日梦。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离开了父母,独自搬进了海边的一座小木屋,那屋子又小又破,四面漏风,活象一间牛棚。一到台风肆虐的季节,那里面就象吸饱了水的海绵一样滴滴哒哒个没完。我背着沉重的旅行包从这个城市的中心来到了最东面的海边,看到的却是满眼大粪色的海水和一间破烂得跟牛棚似的小木屋。这不能不我感到无比的失望。然而在小木屋里抽烟的时候我却差点烧死了自己。后来我睡到了沙滩上,做了一系列的稀奇古怪的梦。直到最后因为怕冷我才不得不回到小屋里面,打扫完毕之后睡下,再也没有做梦,醒来之后却发觉自己好端端地躺在自家的床上,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老实说我承认这个故事写得非常的糟糕,就象我写过的很多故事一样,完全前言不搭后语,驴唇不对马嘴。中间还严重偏题跑题数次。按照高考的作文评分标准,完全应该打不及格。这故事本身也非常象一个白日梦,混乱而且想入非非。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想起写本文的动机,就象我怎么也想不起我是怎么得的健忘症一样。那些书最终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看完,我不知道《暗店街》的主人公是否最终找回了自己的记忆,不知道上古时代做梦的人们最后是否醒来。总而言之,现实中的一切都还是一团糟,但既然我得了健忘症,我很快也会忘记这些烦恼。翻来覆去地想这些问题只会让我感到更加的头疼,并使脑袋越来越大。故事讲到这里,我想有耐心的读者也一定受够了。这世界上有太多说不清楚的东西,我也永远搞不清楚梦境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对于想不清楚的东西,只有一个办法对付它,就是得上健忘症,永远把它忘掉,就再也不去想了。或者说,大家无时无刻都在做着白日梦,无论恶梦还是美梦,都不可能有成真的那一天。如此说来,正象那位上古时代庄姓的圣人所说的一样:“人生不过只是一场大梦而已。”这种虚无主义游戏人生的哲学,在现代当然是要遭到批判的。不过我也懒得去区分当中的是是非非,那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脑袋。还不如让我们大家一起做梦吧!



作者: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