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 DANCE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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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don't throw me,My blood spilled your heart.
John, don't kiss me, Your lip hurted my soul......

-----Rosebaby


旅途中我一直伴着Beatles的“Yesterday"中度过,沉睡了一会,然后醒来。旁边有人对我说,穿过前面的山就到了爱丁堡。我打开窗户,风粘在脸上,很冷,春天已经远离,我知道我已经到了北方......

苏格兰的天气干燥并且苦涩,由其在冬天。John总是喜欢带我到叫圣玛格丽特小教堂那里约会,因为他说他喜欢教堂,那是大家从雄辩后退,退向祈祷的好地方。John拉着我的手,然后在教堂的后室开始吻我,我不喜欢John吻我,因为接吻时我和他的眼睛总是睁开的。John说我是一个喜欢一边跳舞一边逃跑的人,我说在这没有月光和甜酒的年代里,我宁愿不停的DANCE DANCE DANCE,直到消失.....

美丽的爱丁堡城,有我的John,还有我的罗伯特.彭斯诗歌。每年的夏末秋初爱丁堡都要举行三周的爱丁堡音乐戏剧节,这是我和John最兴奋的时刻,因为John的爸爸是那里出名的吉它手,我们大家总是亲切的叫他"老吉它Adams",所以我和John都为“老吉它Adams"能成为音乐戏剧节中唯一邀请得奖的嘉宾感到骄傲。Adams告诉John说,他需要一个给他在节目中跳舞伴曲的女郎,John告诉他Rosebaby是最佳人选.....

我飞舞在天蓝色的舞台上,“老吉它Adams”弹起那首“viva la vida”,我开始踩着琴弦跳舞,旋转、释放,绿色的风裙已经延伸到苏格兰的边缘,John在台下看着我,我看见他在为我鼓掌,整个戏剧节里我们的节目成了唯一的亮点。

有一天John站在我的房门外,“Rosebaby,我和我的乐队准备去英格兰南方的朴次茅斯演出,送我好吗?”John温暖的看着我,我感觉的出他是爱我的,我认真的点着头,没有眼泪。第二天,在爱丁堡机场上,天空突然下起了雨,雨看上去似乎是彩色的,John和他的乐队唱着“John的夜歌”飞走了 。

离开John的日子,孤独而且难过,整个VIVA酒巴里看起来如同死亡一般寂静,记得John没有离开的时候,他总是在这里独自唱着歌,伤感的吉它打奏着。“美丽的约瑟芬,不要放开你的手,我知道我已经下坠了,在寂静的星体下....”这是John的夜歌。五个月过去了,没有John的一点消息,1985年的爱丁堡安静而且冰冷,我无休止的在这个城市里打照着自己的生活,如同机器一般,在巨大的混乱之中找寻着唯一的色彩.

思念如同加了冰块的whiskey,饮下去的时候只是感觉冰冷,不知不觉苦涩的味道却悄然蔓延到整个身体。John好像如同酒精一般在周围的空气里蒸发,殆尽。我开始自身的怀疑起曾经与John三年里的感情.......

1989年的春天,我每天都起的很早,因为我工作的地方离市区较远,每天都要驱车2小时才能到达。我把车行驶在DL公路上,风吹在耳边,隔着路栏望去,那边是深篮色的北海,海浪在阳光的折射下变的美丽,但这里没有我想要找到的色彩,因为蓝色只代表着单调与落莫的生活,我幻想大海的后面应该隐藏着某种神秘的情感,至少我相信大海是有灵魂的。

在我的二十六岁生日的那天晚上,Ann的一家依旧在VIVA酒巴为我举行PARTY。生日蛋糕看起来像一顶圣诞老人的帽子,而蜡烛更像点燃帽子的火把,烛光似乎把每个人的心情照亮了,所以那天我们大家都喝了好多的酒,酒精里似乎含有让人兴奋的东西。“Rosebaby,快给我跳一段苏格兰彩裙舞”,Ann对我大声的叫道。我还没有来的及反映过来,Ann的爸爸就开始吹起了苏格兰风笛,我脱下红靴并抓起Ann的手,一起踩在红木做的吧台上跳舞.....Ann的样子像个疯狂的小猫,她甩着她那漂亮棕色卷发,我只是轻轻的甩了甩彩裙,低调的苏格兰女孩子们只有不停的跳舞才让人看起不再枯萎与麻木 ....

不知道昨晚是怎么样结束的PARTY,只是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我无法想象我昨天喝了多少瓶酒,我打开了窗帘,霎那间阳光刺穿我的瞳孔,似乎已经直透到我的心脏。

我穿上外衣,习惯性的走出房门打开邮箱去取‘泰晤士早报’,我拿出早报后突然发现,绿色的信箱内还安静的躺着一封深紫色的信,我好奇的拿出来这封信后,仔细一看信皮,邮戳是英格兰的汉普郡,下面写着John给Rosebaby的情书。

Ann和她的家人一起到机场上与我告别,我告诉他们英格兰的南方一定很美丽。飞机稳稳的在苏格兰的上空飞行,我开始想起John在信中告诉我,说见到我后,他要带我看一部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影“鸟人”,想到这里,我就突然想起这些日子以来我每晚重复做着的梦,这个梦已经在我的脑海里重复了千万次,背景音乐是John唱的“John的夜歌”,周围的一切都是灰色的,只见John不停叫我的名字,我在大海的一侧看着John从舞台上掉落下来,然后是一声枪响,John笑着飞到空中.......

从伦敦的机场出来后,我直接坐车赶往104公里外的朴次茅斯,下车后我看见离我7英尺远的John,四年过后的他看上去还像以前健康、英俊,只是发现他齐脖的黄色卷发消失了,我倒是觉的短发的John看上去更像成熟的男人。John紧紧的拥抱着我,我深深的感受着他的气息,熟悉的皮肤,深褐色的眼睛...

我静静的躺在John的旁边,他从床上坐起来,拾起旁边的吉它,弹奏了一会。“起床吧,今天我要带你去一个好地方”John安静的说。我转过身亲切的向他点了点了头....

和John驱车半个小时后,我们已经站在圣托马斯大教堂的前面,而我仿佛看见耶和华的影子,天使的轮廓美妙的镶嵌在教堂的顶端。

“John,我喜欢这里,这里真美”我微笑的看着John。

“难道你忘记了吗?亲爱的,我说过我喜欢教堂”John快乐的说。

整个一天下来,John带我差不多游遍了整个朴次茅斯,从英王亨利八世建造的索斯西城堡,到小说家狄更斯出生地纪念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皇家海军博物馆中,海军上将纳尔逊在1805年特拉法尔加海战中的旗舰“胜利”号。因为我喜欢那旗舰的形状,很有原则的样子,很多时候我倒觉的战争后留下的那些残余品,被化为当今一些现代派艺术年轻人的灵感来源,而John就是其中的一位...

“可怜的犹太人,我帮你成功的干掉了希特勒,你为什么还要举起枪杀死我,快!我的苏格兰姑娘,救我....”John伴着昏暗的灯光开始呤唱,酒巴里的坐满了前来看John和他的乐队演出的人。John现在唱歌的样子好像没有以前认真了,而John告诉我他的生活就是形为的艺术,而他的音乐就是形为的生活,我不喜欢John这样和我有板有眼的说话,他的眼神好像一个隔离已久的病人,忧郁并且空洞。

八十年代末的最后一批年轻人就在John和他的乐队里,而诞生过像我的情人
John的却不多。

南方的冬天潮湿而且阴冷,而我整天做的事就是在我和John的房子里收拾衣服,打扫房间。我对这些事情乐此不疲,因为我爱John如同John爱我一样深情。而我似乎把我自己全部都要融为他的夜歌,我们在一起真的很快乐,直到有那么一天,当我发现这一切都是恶运来临前的假象时,我惊呆了....

一个夜晚,我整整喝了六杯咖啡为了等着John的归来,当时针指向零晨三点时刻时,房门打开了,John悄悄的走到床前看着我。我发现John的脸上好像有血,我想也许他和别人打架了,我没有多问,只是转过身闭着眼睛装着熟悉的样子,John躺在床上从背后抱着我。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John吻我时,他的嘴唇突然变的没有温度。

第二天的晚上,John乐队的同伴Frome突然打电话告诉我,说John开始吸毒,刚开始我以为Frome只是在开玩笑。当我给John洗衣服时,无意翻到John的牛仔裤口袋内装有用靓烟纸包的毒品时,我几乎都快要疯了,我失控跑出房间,然后来到了酒巴找John,John看我的神情好像知道我们将来会发生什么,他拉着我的手飞快的逃离出酒巴,我被John的状态吓呆了,然后他带着我驱车一个小时候后来到怀特岛的边缘,我不知道John接下来还会做什么....

“宝贝,请不要这样看着我,没有那些东西,我的血液不会流动,我的音乐也许就没有灵感,请原谅我”John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

海浪拍击在礁石上,我静止在John的面前,也许时间与空间是隔离彼此心灵的唯一鸿沟,四年后的今天,我发现John是陌生的,可怜的John。而我无法容忍自己的情人会是个瘾君子,我宁愿他像那些坐在法拉利车里的伪君子们一样张狂、自以为是。

白色的浪花在前面翻滚,我的眼前开始出现一连串的幻觉,毒品变成海浪吞食着John,我手中握着亚瑟王的利剑,刺穿了John的胸膛,而流出来的却是我的血......

我的前方是英吉利海峡,我想,穿过它对岸就是美丽的法西兰吧。所以我绝定留在John的身边。

一个月过去了,John很少去酒巴演出,他现在的任务就是远离并且戒掉毒品,我努力使自己身边的一切平静下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从那天开始我厌倦英格兰南方那该死潮湿的天气,我的脾气变的古怪起来,并开始对John发脾气,而John只是躺在房间的一角静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神是迷乱的...

下个星期就到了圣诞节,市区里的人们都在为这个节日准备着,我和John也融入到这个温馨的圣诞气氛里,John和我总是感觉今年的圣诞节来的很晚。

“Rosebaby,戒指放在我的手里,亲爱的,圣诞节那天我结婚吧”John幸福的看着我。

我几乎每一天都在盼着John对我说这一句话,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婚期会突然没有准备的来到我的面前。

1989年12月24日的平安夜里,房间的沙发上放着我和John明天准备结婚的东西。

“我的新娘准备好了吗?明天我们就结婚了”John幸福的看着我。

“我想我们的婚礼结束后,应该到机场做飞机去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去吃那刚刚出炉的脆皮pizza”我甜蜜的对John说。

圣诞节的早上,睡梦中,隐隐约约听见John告诉我,他要提前去教堂,让我醒后去教堂找他。

阳光放肆的撒满在我的脸上, 我穿着白色的婚妙奔向教堂,我的美丽如同绽放的玫瑰,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来到教堂后,发现John已经走了。

等我找到John时,周围已经站满围观的人群,我看见John躺在IG大厦的楼下,过路人说只看见他从13层的高楼往下跳,然后二秒钟后他重重的摔在地上。我抱着John,红色的血液染在我的白色婚纱上,我的头脑一直保持着清醒,我似乎一直在等待这件事情的到来。黄色的头发与血液里粘在一起,John的样子好像很安祥。我下意识去翻他牛仔裤的口袋,里面唯一揣着一封用深紫色的信皮装的信,上面写着“John给Rosebaby的最后一封情书--------”

Rosebaby:

甜心!

请原谅我没有理由的告别,我是一个饱经沧桑的孩子,直到今天我都无法告诉自己为什么如此爱你,可我是自私的人,有许多话我想在你的面前告诉你,
可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我就失去了一切辩知的勇气。事实上,我无法欺骗你和旁边的所有人,那对你对我都不公平。我能想起的最大罪恶便是欺骗人们,装模作样,做出一副我100%地快乐的样子! 我喜欢我的音乐,即我和我们乐队感染和款待了不少人。我太敏感了。我必须清度麻醉才能重获我在孩提时代曾有过的热情。

我回忆起在爱丁堡那段在VIVA酒巴的日子时,想起那些喜欢我的吉它和我音乐的人们就会让我兴奋,但我还是无法克服我对每个人都抱有挫折感、负罪感和同情。在我们所有人中都有善意,我就是太爱音乐了!爱的太多以至于让我感到真的太他妈忧郁,一个略为忧郁的、敏感的、不领情的、双鱼座的耶稣式的人物!

感激你在过去岁月里对我所有的爱和关心。我是个太过反常和抑郁的小子!我已经没有任何激情了,所以要记住“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

我已经无法控制直达天堂的想法,离开我后,希望你找一个给你温暖及安全的男人,不要接触像我这样自我毁灭、走向绝路的摇滚歌手。

宝贝
我的灵魂会伴你到老
请你继续跳舞前行,
为了我,也为了你幸福的生活
没有我你的生活会快乐许多。

我爱你!


你的小子:John.Adams

悲痛、伤心、绝望在离开John的日子里,我只有这样形容自己的心理状态,我似乎无法从John死亡的阴影中走出来,最后我选择的只有逃离.....

在离开朴次茅斯的前一天早上,我自己一个人开车来到以前和John曾经去过的怀特岛,对面是英吉利海峡,我本想和John一起穿过它,一起散步在美丽的法西兰。

旅途中我一直伴着Beatles的“Yesterday"中度过,沉睡了一会,然后醒来。旁边有人对我说,穿过前面的山就到了爱丁堡。我打开窗户,风粘在脸上,很冷,春天已经远离,我知道我已经到了北方。

`我走在爱丁堡的街道上,一如往昔的人群在我眼前流动,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高呼我的名字,当我转身回过头的霎那间,发现John站在我的面前,他穿着黑色的皮衣,站在离我7英尺的距离,我熟悉John的气息,他的皮肤,和深褐色的眼睛。我飞奔过去正要拥抱他时,我突然发现过往的几个路人正从他的身体中穿过...

我静止在幻觉的面前,而此时耳边突然响起John和他的夜歌,“美丽的约瑟芬,不要放开你的手,我知道我已经下坠了,在寂静的星体下........"我拉了拉长裙,站在马路中间跳起了向往以久苏格的彩裙舞....



(后记:写完这篇小说之后,我才真正的了解自己,混乱的生活只会让我对身边的事情变的更加麻木与冷漠。小说的创作地点是在列车里,我旁边所持的东西是一本黑白摄影杂志、Kurt Cobain的海报、还有一张在上海地铁站里花六元钱弄的英国地图,这些成为我写作时的仅有的精神营养,再加上自己的幻想情节成为灵感的唯一支撑点,在血液流动的日子里我只有这样生活下去,还好,不算惨了)


作者:玫瑰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