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莱特和远方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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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五点。鸡鸣。风拂过竹林。
虽然是夏天,空气中却有沁骨的寒意。
睁眼醒来,目光所及之处,是泛黄的天花板,那是用看起来颇为坚韧的纸糊成的,上面有着斑斑点点的漏痕。
一时间,我有些发怔,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我坐起身来,点了一支烟,坐在谈不上舒适可言的竹床上看着淡蓝色的烟雾在没有电灯的房间里盘旋着消散。
因为长途客车的颠簸而变得有些混沌的记忆渐渐在昏暗的光线里舒展开来。是的,我现在是在云南,一个被叫做鸡足山的地方。

去年年底的时候,我和鸢开始计划利用年终的休假痛痛快快地游山玩水一番。我们的积蓄并不多,所以当然不得不反复考虑费用和时间的最佳协调。我们认为,理想的目的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自然而非人为的景色;第二点,是尚未成为著名的观光地,也就是说,还没有被蜂涌而至的都市人口污染的幸存之地;另外,最好交通便利,不必饱受旅途劳顿之苦。
我们在许多个酒吧用灯光或烛光苦心营造出的美好氛围中就未来的旅行计划讨论不休。鸢面前的酒杯里,杰克·丹尼和半融的冰块反射着若有若无的微光,宛如威士忌广告里的某个镜头。我总是喝柠檬苏打水,因为所有的酒吧里似乎都没有吉姆莱特——更具浪漫情调也更贵的酒吧里或许会有这种鸡尾酒,但那不是我们会用来消磨时光的所在。鸢总是笑我的固执,说我对任何事物都过于专一和执着,甚至到了近乎偏执的地步。现在想来,或许正是因为我所谓的完美主义,我们最终没能达成两个人的旅程。

我走出房间到被当地人称作堂屋的地方时,看见老板娘坐在草编的木桩形椅子上剥豆子。后来我得知,这种椅子的名字是草墩。它有一种让你坐上以后就不想站起来的奇妙的安全感,这正是我曾经在买沙发时苦苦寻觅却终究找不到的感觉。
老板娘愉快地抬起脸来向我打招呼,她穿着白族的服饰。和其他少数民族那种把一切想得到的花纹往衣服上放的风格不同,白族的衣服简洁美丽,深得我心。素白色的衣裤,只在袖口和裤脚绣有简单的纹样,红色的无袖外衫用的是蜻蜓钮绊,还具有让人惊异的流线型腰部线条。我觉得这种服饰可以说具备了一切流行的要素,不过它却只是悄然无声地存在于中国南部的这个区域,一如它本身给人的感觉,古典而沉寂。
老板娘笑的时候,总是露出当地人特有的洁白牙齿,眼角毫不掩饰地堆起细微的皱纹。她看上去应该比实际年龄要老,但仍然风采动人。她微笑着对我说,洗脸的话要到屋后去。
我拿着毛巾和旅行用的牙刷杯子走到屋后时,条件反射地去找水龙头。但当然没有什么水龙头。屋后两米之隔,是寺院的围墙,檀香的味道隐约地传来。在那墙角之下,是一条清幽的溪流,老板娘所指的洗脸处,应该就是指它了。
我花了五秒种的时间让自己回过神来,弯下腰舀了一杯水,尝试着开始漱口。水意外地冰凉彻骨。当我用这冷而微带甜味的水开始刷牙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将满嘴的牙膏沫吐到哪里。当我拿着杯子左右为难时,隔壁旅店里的老板也出现在溪旁,那是个微黑的男子,他默不作声地在溪水中洗手洗脸,又郑重其事地洗了脚,随即,蹲下身饱饮了一番。然后,他就象从未注意到我的存在一般走回了隔邻的竹屋之中。
我释然,将牙膏吐在水里。水花打了一个旋,很快又回归清澈。未上山之前,我就听说这里的人们起居饮食都离不开山上的泉水。水是干净的,当地人说,所以他们可以把我们刻意划分清楚的许多事融为一体来做,只是简单的活着,正如这水流动而生生不息。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有吉姆莱特出售的酒吧。
那是个雨天,我和鸢都只说了很少的话。后来我们在车站道别时,彼此都觉得很疲倦。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到了某种程度然后又停滞不前时就会出现这种疲惫感,或者只是因为我个性偏执而鸢又从不肯迁就任何人。总之,那是一种毫无来由的无根无底的倦怠,是最近我们相对而坐时常常从某个角落里开始一点点噬咬我的心的阴影。
我在细雨里走了很久,直到我看见了一个很不起眼的,开在马路拐角的酒吧。那时,我只想找个地方歇歇脚。推开沉重的木门进去时,风铃轻响了一声,这是我所喜欢的。酒吧里照例是暗淡摇曳的烛光,映出我喜欢的绿色风格的桌椅和陈设。要不是我实在过于疲倦,我应该会对这一切报以欣喜的微笑。
我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某人悄然递上酒单。照例不看那上面写了些什么,只是说,我要一杯吉姆莱特,如果没有,那请给我一份柠檬苏打水。然后,在似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是坐在那里等待。
当一个杯子被放在我面前的桌上时,我略微有些意外。柠檬苏打水应该用细长的杯子,我想。
“您的吉姆莱特。”一个声音说。
惊讶地回头时,我只看见一个身着绿色长裙的背影。可能是这家店的老板,我想着,喝了一口杯子里的东西。那确实是吉姆莱特的味道。如果鸢此刻在这里,或许会笑着对我说,看,你终于找到了,你的吉姆莱特。但此时我的面前空无一人,只有绿色的燃烧的蜡烛,和一杯吉姆莱特。

吃过加了两种野生蘑菇的面条作为早饭后,我背起旅行包告别老板娘,继续我的旅程。
昨天到半山腰时已经入夜了,所以没来得及探访隔壁的寺院。我并非虔诚的信徒,但一向喜欢寺院所特有的沉静气息。这里的寺院和城市中的寺院相比,少了一些金碧辉煌,也少了太多的世俗气息。它甚至是不收门票的——在都市长大的我,早就根深蒂固地树立了买门票的观念,在这座寺院寂寥的门口踌躇了半天才敢迈进门去。
一进门,眼前是铺天盖地的阳光。
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阳光的存在,因为鸡足山上林荫密布,虽然是夏天却只有十几度。这里的空气都似乎是绿色的,充溢着树木的潮湿的芳香。
而眼前,确确实实是一片夺目耀眼的阳光。大约有一百个平方的前庭里,没有植树,而是种着大片的百合。那是我前所未见的黄色的百合,在这纯粹得似乎不含一丝尘埃的阳光里,那些盛放的百合,看上去竟然是金色的。

还好吗,鸢在电话里说。
还好,我说。
哦,是吗,那就好。鸢漠然地回应道。
你呢,你好吗。我问鸢。
还不是老样子,鸢说,瞎忙,你知道的。
我们都没有提旅行的事。好象那不过是一场昨日的旧梦。

我在百合,阳光,和檀香气息的包围中微微合眼。对面是鸡足山上某座寺庙的大雄宝殿。空气沉静而安然,仿佛具有抚慰人心的力量。
夏天已经快要过去了。

最终,我没能看到鸡足山顶著名的日出,因为下了一场大雨,山道变得泥泞不堪,无法前行。我从老板娘那里买了一个草墩,用托运送回了上海。下山的路上,我背着那个沉重不堪的草墩,一步一滑地艰难行走时,想起鸢在过去某个时候说过的话。鸢说,女孩子固执一点固然可爱,但太过固执,会使自己和身旁的人都变得很累。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过于固执,也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个原因,鸢逃离了我的视线,成为一只断了线的风筝,而只给我留下半截扯断的风筝线——人们把它叫做回忆。
后来我才发现,千辛万苦带回上海的草墩,看上去和我的房间格格不入。离开了那座山,那条溪,那间没有电灯的以竹为柱以纸作墙的房间,它好象成为了某种被遗弃之物。我只好把它扔在阳台上,很快就被邻居家的猫视为己有。
我已经不太记得吉姆莱特的味道,或许有一天,我该再去那个酒吧。不过,这已经不再重要了,我觉得。

作者:moy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