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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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可自诩是一位艺术家,由于性别的原因,还是一位"女艺术家",有生之年我们除了享受现实之外还要享受梦境,余可在关于享受方面比起常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用毕加索的有限印刷品来装点她的漏水又长草的出租屋墙壁;效仿斯噶丽用廉价而华丽的窗帘布缝制出席文化沙龙的裙子;在泡满水的广州的村子里穿本世纪初最流行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尖顶细跟绣花皮鞋;用一只高倍望远镜了望不远处的高楼大厦……自从闺中好友胖胖赶移民潮去了加拿大以后,余可倍受疯狂力量的鼓舞,准备报名参加疯狂英语学习班,努力学习小龙女,卧寒石尝苦胆誓与托福共存亡,在纽约的现代艺术馆开一场声势浩大的女艺术家余可的新闻发布会!真让人振奋啊,余可怎能英年早逝?公主和平民都可以富有想象力,想象力无贵贱之分,况且以天才自居的余可的想象力足以和每一位初涉好莱坞的女孩子媲美。虽然余可住在盲肠炎般的凌乱的村子里,虽然她的10平米的闺房只能用风扇吹干那些廉价床单和内衣。
余可再次在险恶的环境中为自己的理想重振了一次旗鼓,她吃力地从床上爬起来,由于天气潮湿加上勤劳思考的汗水,她发辫尽散状如女鬼。余可边照镜子边诅咒这个城市的春天,镜子里的女人也以最狰狞的面目给予热情的回应。该去诊所了,否则余可的性病过不了几个时辰就会绽放如花。余可盼望体内的污秽及早痊愈,然后才可以让那只等死的受精卵如愿以偿,再过两个月,它们就像咸面包那么大了。想到引产的惊心动魄,余可就咬牙切齿。必须早点铲除她(他),算了,它不是人,它没有做为人的起码的降生和享受爱的权利,余可又开始伤感了,任何事情在余可看来只要与"爱"字沾边就万劫不复。余可无奈地取了钱包走出蒸气腾腾的村子,到另一个村子里的诊所去看病,在那里她不可能遇到认识她的人,只要别人不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就等于没做,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心存侥幸安慰自己。
公共汽车如同灵床在车潮车海中举步维艰,余可对痛苦的需要在塞车的途中屡占上风。太痛苦了,至于痛苦到什么程度,只有余可的心脏和肺部知道,它们要在夜般漫长的厮打中与它们的女主人共存亡。
余可是个顶聪明的女人,反应迅捷灵敏不亚于一只受伤的母兽。但这份天资依然无法挽救此刻她悲惨的命运。余可换上地铁,车窗外只有墙壁,余可开始回忆自己不堪回首的往事,其实,那并不算是往事,在诊所的游医还没有给余可盖棺定论之前,余可还沉浸在"往事"中,还没有悬崖勒马,余可是个掉下悬崖也不忘摘一朵野花打扮自己的享乐主义者,怎么会悬崖勒马呢?这个世界充满了诱惑,最美丽的诱惑是最深的陷阱,天堂里的蛇就是撒旦。

余可浅薄的医学知识使她难以确定那只精子真正的主人,也难以分辨逼她患上性病的罪魁祸首,三个星期以前,她过去的男友大尚来看过她。大尚不可能是病毒的携带者,因为像大尚那样的男人已经像熊猫一样稀少。"孩子说不定是大尚的。"余可的良知和虚荣心使她在坚信孩子是大尚的这一点上产生幻觉:如果我早知道自己患有性病,我就不会和大尚做爱,但不与大尚做爱,这孩子就可能是别人的,如果孩子不是大尚的,她(他)就只能下98层地狱;如果孩子是大尚的,至少还能子承父德上天堂。算了算了--这孩子又不是人。
大尚是余可大学时代的恋人,大尚最可爱 的地方是他是唯一给余可婚姻承诺的人,别看余可外表很波西米亚很西仆斯特,骨子里却和任何女人一样视婚约为加冕殊荣。当一个男人对一个生活在城市森林的女人说:"我一无所有,但是我却想娶你,你会宽恕我的胆大枉为吗?"--这就意味着真正的爱情。余可舍不得大尚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必要的时候,余可就会期待大尚一年一次的看望,正如定期发作的疾病和毒瘾,正如一年一度的广州的春雨。
大尚住在中国的一个边陲小镇。大尚和余可的共同话题就是那里被铲平的天空和原野。至于广州,大尚感到迷惑,广州太大,村子太窄,颜色气味混淆起来让人头晕,北方人大尚一到广州就摸不着北。但这不能阻碍大尚对余可的追求,对从一而终的爱情的刻苦铭心的追求。大尚来了!握着余可的瘦手,在余可满是艺术家的纸篓的狭小的出租屋里来回踱步,楼下妓女、楼上小贩……这一切都不重要,在四川话、湖北话、江西话、普通话、英文和粤语交加舌战的村子里,大尚握着余可的瘦手,对爱情感恩而死。
余可从诊所回来,心力衰竭地躺在潮湿的床上,周遭的气味如同几天没有刷牙的妓女。大尚走了,所有的人都会走,但没有关系,还会有人来,大尚的天空和原野以及他的不谙世事曾经感动过余可,这就够了,我们因为感动而往返于尘世,虽然现在余可得了性病又怀了孕,听起来既不体面又不美好,但是,何必因此而破坏回忆本身呢?尽管回忆是不真实的。每天,余可到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看到火车站附近南下的民工潮,人肉封锁着比牛马还要忙碌的交通警察的视线,封锁着人们关于回忆的种种美好的大门,实在没有什么好再抱怨的了。
现在余可躺在汗水淋淋的床上,靠回忆的力量清醒着。她回忆自己放弃做一朵绚烂开放的喇叭花而选择做一只罂粟的过程。那年,余可刚刚大学毕业,修完了四年艺术系的课程,她还未涉足广州,但她已经认识了一批在广州诗意栖居的小有名气的诗人、留长发或剃度的艺术家、他们儒雅的举止和另类出众的品位以及使用手机游刃有余的表情……深深地吸引着活在天才的梦想之中的余可。虽然她有时骄傲有时卑微,但她从不觉得自己比他们逊色,她要进入他们的分子式,她要和他们反应,她要实验!因此在她母亲的一再挽留下横刀割爱,好象列车里坐的才是她久盼的情人般她奋不顾身地跳了上去,像所有梦旅人,她来到这个充满水的快要煮沸的城市。把自己想象成满身条纹的美丽老虎,人们就有了敢于正视战象的勇气。不单是勇气,还有谋略,当然,有时候是阴谋。
余可很快进入了一家广告公司,也很快熟悉了身边诸人 的体味。她迫不及待又显得甘于等待,这种智慧使她不露声色地很快地进入了文化人的圈子,这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不呢?她自己就是一个地道的文化人,虽然她患了她们常患的疾病却又不像隔壁的妓女那么快乐,但万事总有代价。

余可认识教授的第二天晚上,她就把纸箱里被细菌滋润得肥美的大学时代的诗歌撅了出来,她慧眼识珠挑了一首普希金的,上班时间就给教授E-MAIL了过去,为什么她不像乔治桑追求萧邦那样自己写一首呢?因为余可是个谦虚的人,在一个有手提电脑的、有资历的中年教授面前卖弄自己,只会把事情弄砸。教授收到了署名为:"一个真心钦佩你的女学生:余可。"的电子邮件时,立刻开始模拟这次行动的精确计划,大至约会地点、时间、接头暗语,小至口轮咂肌的幅度、美感和运动。在春天还没有过去之前,他的妻子还不会从法国回来。而春天即将过去,还有什么比暴殄天物更可耻的事情呢?这可是个恋爱的季节。迟暮的教授比他的女学生更不应该错过,虽然他清楚她想要什么,但他仍旧满心欢喜地享受自己夕阳别样红的魅力。教授拨通了余可的办公电话。
他们相约在绿荫阁咖啡厅,虽然教授无意识地往大街上吐了一口痰同时又差点和咖啡厅的小姐为餐桌上的一块水迹而大打出手,但余可还是心胸宽广地原谅了他,教授在出版界眼疾手快,余可一心又想出版自己的思想感情,本来按《CLASS》的说法,作为中产阶级的教授和作为另类的余可是格调不同的,但是,没有关系,心理学家说,男女是靠嗅觉来吸引的。

余可又开始约会了,致命的是,余可又开始恋爱了。本来,余可是不打算爱教授的,但是广州的春天太寂寞了,寂寞可以把所有的胖妞变成A罩,又可以把所有的A罩变回胖妞。大尚的爱情过了冬就像他们那里的麦子一样发酵了。而大尚又不懂得生活在都市的女人的心,她们洞悉最新的潮流靠星座学来恋爱E-MAIL来 传情,而大尚只会千辛万苦踩脚踏车到邮局,寄8角钱一封的平信。所以余可的寂寞是大尚永远无法体会的,余可必须面对的是纯属个人的生活,是大都市的夜晚的生活,像街灯一样寂寞的生活。"现在,你出了事,你自己看着办把!"余可就是这样靠个人的力量独自承担着一切。
余可为了承担沉甸甸的寂寞,迫不得已爱上教授。那天,余可第一次去教授居住的那所大学拜访她的德高望众的情人。余可和教授等待这一刻已多时,因为想象力的充沛,等待就有了神秘的色彩,这就是万物最初 的形态。
在黄昏来临之际,城市大厦顶端出奇地亮,相比之下教授和他的房子就像一座危在旦夕的柏林暗堡,门和教授被头发遮住的脸一样都只敞开了一半,更确切地说是一道缝儿,看到教授的脸余可有些失望,但黄昏的余烬足以使他们燃烧起来,想到这余可就充满了温情。微弱的光线苟延残喘地从窗外挤进来,并且透过玻璃窗浅浅地反射到余可当时明亮的双眸上。门立刻被迅速关上了。教授散发出成年男子特有的魅力无穷的微笑,在教授颇有感召力的微笑后面,是一张十八世纪的法国油画、烫贴得很舒适的肉色墙纸、一个装满了赠品的博古架、一座顶天立地的书架,上面陈列着日本、韩国、印度和其他东方国家的古旧书籍,沙发上铺着米白色的苏绣,地板和教授的衬衣一样一丝不苟……总之,这里容纳着一个真正的教授的内涵和品位,哦,当然还有地道纯正的麦士咖啡和肯尼基的SAX以及西餐酒廊里的JASS音乐。教授此刻正青春焕发、光芒四射,以至连灯都可以免掉了。有点受宠若惊的余可也媚骨百生地笑了一下。
我为什么而来呢?这还用说吗?要我为你脱掉外衣吗?谢谢。干脆都脱了吧!这样不好……我们都是文化人。是不是文化人那么关键吗?(我可不是婊子呀!)不那么关键,那么……
余可疲倦地躺在教授的身边,看斜对面的一副摄影,那是一幅海景,大海总能勾起人们的情欲。夜晚更使春色得到雨露,黎明时分,教授醒了,看了看发呆的余可,问她,你在想什么?余可老实说,我在想浪漫的事情。是吗?教授抱紧了余可,浪漫真是弥足珍贵,不要错过了。余可望了一眼近在咫尺的教授,他已经老了,但并不难看,如果他穿一件白色的闻风而动的大衬衫,他说不定还会像拜伦转世,看起来更会接近理想中的情人,她将和他在三十年代的上海的石库门边上相遇,在一栋纯粹的英式的棕色房子前人约黄昏--和这个满脑子塞满了隐蔽的欲望而又惟恐实现的男人,嘿嘿,穿一件大白衬衣,既不是贵族,也不是下里巴人。
想象力使余可再度狂花,于是她又一次张开了羽翼般的嘴唇,伸出蜥蜴一样敏锐的舌头,去触犯这个比她大20岁的男人,教授为了不减当年,表现得也十分热烈,教授用他千锤百炼的精神和体魄,使余可很快进入一个女人最原始的状态,恋爱的状态,她喃喃自语地说,我爱你……我爱……我……
但过了几周,余可就从矜持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只溺水的羔羊,这个过程比闪光灯还要快,但当时,余可并不后悔,教授带余可出席了一些文化人的酒吧聚会,已经足以让余可从一个无名小卒上升到众人皆知。
伤心总是难免的,余可频频出入教授的住宅很快就引起了教授的恐慌。这是个野蛮信息的时代呀!一次离婚便足以让教授从中产阶级降为平民,一想到昨天隔壁那对离婚的夫妻在拆卧室里的空调教授就毛骨悚然,所以教授要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了。
我去你那儿吧!教授温和地说,你那儿安全。
不,你会不习惯的,我那儿很乱、房间和浴室都没有这儿的好,床也是。
没关系,我只是想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
余可为难了,虚荣心使她不可能让教授看到她在村子的屋子。但是……
但是不能违反游戏规则。
余可终于发现自己抱住的这根浮木已蛀虫百生,那种借助浮木的力量浮出水面的快感逐渐消失了,身体在温存的河草上获得的片刻舒展也逐渐萎靡。教授绝对不会放弃一位相濡以沫的、声名显赫的、在法国留学的妻子,尽管她已经人老珠黄。但老人是睿智的。余可发现她还沉在水里,并且越沉越重,悲剧意识便驱除了快感。她想起奥菲丽娅的死亡,她更自卑了,因为她不是皇后。不--余可发出凄厉的尖叫,她要逃走!其实,她并不需要逃,教授并没有费吹毫之力栓住她,只是余可高估他了。
他们最后一次做爱,最后一次接吻,就像紫砂壶愈渐冷却的开水,教授在欢娱的代价面前终于显示了他的衰老和阳痿。这次做爱只持续了烧开一杯开水的时间,余可想起来了,这次做爱还有一个耻辱的细节--教授没有戴避孕套!望着做爱之后被沉睡驱逐得渐入佳境的教授,余可真想挖了他的狼心狗肺!但余可控制住了愤懑,她凄楚地望着赤露的自己,她是那么渺小,像一粒沙子,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的那样,又恢复了她刚来到这个城市时,站在立交桥底下那种渺小凄惶的零的状态,她只好伸手为自己找一件能遮蔽的衣服。
教授半梦半醒地躺在床上,用被子裹住他皱纹累累的部位,他本想给余可说些什么,老人的话总是管用的,但他什么也没有说;他本想伸出一只手臂再次爱抚一下余可冰凉的脊背,但他的手缩在被子底下纹丝未动,他害怕余可的目光,余可会不会单用目光就能施展咒语呢?俩人相互高估着,却没有再说只言片语,余可"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很有性格,教授想。他老了,性格总是属于年轻一代,他知道余可会独自踽踽而行在无人的萧飒的西门口……他有点儿内疚,老人都是善良的。教授闭起了眼睛,真的睡着了。
接下来,余可又做了一件与教授事件几乎重复的事,此事更短暂,就像闪电一样快。英文名叫 "ONE NIGHT STAY"因此我就不打算赘述它了。

余可的闹钟响了,又到了去另一个村子诊所的时间。余可坚强地爬起来。天空下起了雨。
因为卧室的窗口与临家厨房只隔一个手指的缘故,所以长期积满了油烟,湿漉漉的雨就在灰蒙蒙的窗玻璃上开苦菜花。余可现在一看到这些苦菜花就做呕,它们太象那个--繁衍在人类最美妙的器官上的那个魔鬼,现在这个魔鬼就在余可最值得称赞的地方兴风作浪。余可躺在半截白布帘子后面的半截铁床上,无牌医生戴上橡胶手套,用上了螺栓的钳子把余可的阴道口撑开……"怎么还没有好,看样子,我们要加强腐蚀。你那孩子再大一点,就更麻烦。"无牌医生冷冰冰地说,过了很长时间,余可终于听见无牌医生叫唤道:"下一个!你快点穿裤子下去。在门口等着,给你开内服的药。"余可看到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孩走进来,边走边脱裤子,如果这女孩卸掉妆,顶多17岁,余可暗暗叹息,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年过三十,余可的自尊心在回去的路上就像被雨点敲击的瓦砾,破败不堪。
第二天,太阳照在刚下过雨的空气里,使余可从深渊中回到现实,主宰余可的已经不单纯是生理上的病痛了,还有让人头大的经济问题,几天的治疗下来,余可知道这笔治疗费非常可观,余可太需要它了,它是摆脱屈辱、获得健康、寻求恻隐、心理平衡、从头开始……的关键。余可几乎没有什么积蓄,她是地道的零储蓄族,她的钱几乎全部用来买衣服、添置行头和交际,就连在广告公司的"设计师"这份听上去冠冕堂皇的工作也朝不保夕,因为余可在设计上的才华平平,所以至今为止她已经跳了9次槽。而在广州的圈子里。碍于面子,余可是不会问他们借钱的。事实上,他们和余可的关系余可自己再清楚不过,就像乌鸦和孔雀、候鸟与家禽、可口可乐与白兰地……余可只好把剩下的最后的希望光环戴到她在深圳的同学小平头上,但是,直到要用的时候余可才想起来,她已经有2年没有和小平联系了。电话不通,余可只好给小平写求救信:
最最亲爱的小平:
我陷入了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这是因为我做错了一些事情,天知道为什么错了,反正是错了。我现在家徒四壁,亟需钱,你会怪我为什么不向你解释,天啊!连我自己都解释不通。我为我的错误付出代价,代价不菲,现在无论如何请你帮助我,借3000元钱给我,我保证在两个月内还给你。
想你的余可。
2000年4月21日
不久,信就被退了回来,上面写"查无此人。"余可绝望地倒在床上。一直哭到发不出任何声音为止。
过了一天,余可决定去公司上班,自从事发之后,余可为自己找借口,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上班了。余可现在意识到劳作的必要性。余可打扮一新,挎上漂亮时髦的手袋,穿上尖顶细跟绣花皮鞋,穿过盲肠一样的小巷,走向BUS站台。
公司和两周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人为余可的突然出现感到唐突,职员们朝余可矜持地点头问好,余可心怀侥幸坐到自己的写字台前,突然,她发现写字台上摆着另一个女人的照片,余可不敢吱声,慌乱地打开电脑,一连几次,荧屏上都显示:"您的密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此时,一位典型的白领小姐走过来,总经理跟在她后面,余可终于发现自己的价值--她已经像一盘鱿鱼被炒掉了!总经理给余可的忠告是:"如果你去巴黎会更惬意!"
余可回到出租屋,睡到夜幕垂帘,就再也没有了睡意,她开始失眠。她拿出镜子,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里面。她再也受不了了,她顾不上梳妆打扮,夺门而出。
街上的人走得很快,每个人都朝家的方向疾奔。而余可没有方向,她垂着头拖着苍老的步子,在五光十色的街道中一步步挪动。她不知道此时正有人在注视着她,对那个注视着她的男人而言,她就是这堆流质上的黑樱桃。
在余可身上发掘出黑樱桃的潜质的男人叫承尤,他有一头乱糟糟的长头发,一张悬崖的马脸,兼有记者、诗人、网虫、情人、杀手等等的综合才情。在他任职的小报社里,由于对天下草芥的不屑一顾,所以长期属于危机四伏的状态。他与社会的敌对情绪使他的脸上笼罩着一种杀手的表情,很酷很MAN,即使在饮食店买外卖的时候,他也常让小伙计们胆寒。所以,他喜欢的女人也很特别,就比如说余可,上次在酒吧见到她的时候,她的高贵孤傲、她的冷若冰霜、她的骨感如仙鹤、她的不紧不慢、还有她中式的古典的装着……都深深吸引着他。他从她那里得到一张考究的设计师的名片,一连两个星期,他都在苦苦拨打那个电话号码,但是……她都不在。他想告诉她其实他内心就像烙铁一样热,他相信她也是那样,只是别人的理解能力太差,不能洞察到他们掩蔽的伊甸园。
而这样一个春夜,她竟然让他在大街上撞到了,她神情萧飒、没有化妆,心事重重……想象力使承尤再次丰富起来。于是承尤从余可前面迎了上去。走近她的时候,承尤吓了一跳,余可的脸在一盏驱蝇的磷光灯的照耀下,非常可怕。事实上,余可想放声大哭,她奇怪一个人在屋里为什么哭不出来,而走到大街上就浑身像要开的水闸,泪水随时喷溢而出,胸口有一股狂飙,只要她一张嘴,它们就会迅猛飞溅。于是她集中注意力紧闭双唇,所以并没有看到承尤。承尤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叫住她。余可没有听见,却看到有个艺术家打扮的消瘦的男人在她面前,张着嘴,长发乱糟糟套在马脸上。此时承尤已经一反往日的冷漠无情,露出了一副救世主的慈祥微笑,又温和地叫了一声:"余可!"余可终于想起来,这就是两个星期前在酒吧里盯着自己的那个动作猥琐、笑容僵硬、不修边幅、面目可憎的男人。但是,余可此刻并不这么讨厌他,她马上意识到此人可以帮她一把。于是,余可微笑着和承尤打了招呼。两个人并排在大街上百无聊赖地行走,最后走进了蒙地卡罗西餐厅。
余可向承尤诉说:"哎!公司管理不好,效益不佳,但老总却认为是我们的错。"
"老总都是这样,天下乌鸦一般黑。"承尤深有感触地回应道。
"你想想,我是名牌大学艺术系毕业的,但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顾客就是上帝,他们什么都不懂,却要你听他的。真想再回到学校啊!哪怕进修都好。你知道吗,原来,我是搞抽象艺术的,真怀念那段日子。"
"……男朋友,你看我像有男朋友的人吗?没事我喜欢看看书、听听音乐什么的,打发时光。我觉得广州太复杂,这里的人都像陀螺一样转得飞快,我跟不上,男孩子又都花心得不得了。看你的样子……是个例外吧!"
"你怎么看得出?"
"直觉。"
"对,差点忘了你是搞艺术的女孩子。直觉都比别的女孩要敏锐。"
两人从蒙地卡罗西餐厅走出来,夜已经很深,街灯如幻,余可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悲伤。她高兴地在马路上又唱又跳,承尤也兴奋得胡言乱语,甚至呤起了古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有一个受了母亲训斥的孩子在马路边嚎啕大哭,余可触景生情地想给妈妈打个电话,想到妈妈,余可憋了一个晚上的眼泪就哗哗地落下了,此情此景,让一贯面如杀手的承尤也为之动容。他走过去,搂住了余可的肩膀。余可没有拒绝,余可说我想打个电话,承尤便掏出自己的手机,余可拔通了在黑色天空缠绵叵测的电信,妈妈的声音焦急地传入她的胸腔里,好半天,余可哽咽着说不出一个字,叫了声妈妈就把电话挂了。这一刻,余可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家在遥远的天边像太阳的黑子,而她,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生活在别处"。
两个无家可归的人就这样在精神上亲眷起来。承尤紧搂着余可把她送回了出租屋。余可脸上忧郁的表情使承尤爱慕不已,他喜欢接近深沉的女人,像接近一个黑纱笼罩的花房。
余可知道此刻不能让承尤这么快就得到她,这会让他索然无味,而且她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于是余可换上了睡袍以后,就礼貌地把承尤打发走了。余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承尤不英俊,也不幽默,离她的理想情人差距甚远,但是她需要他,她知道自己此刻需要什么,爱情就像天边奔跑的云或浪漫的狮子,而卑微的肉体却难以接近那重诱惑。于是她跑到楼下的公共电话亭,承尤的手机很快接通,她告诉他她失眠,承尤也说:"ME TOO。"
承尤在电话里想象着余可骨感如仙鹤的体态,她的突兀的肩膀和腰肢在迷梦般的春夜里微妙的摇摆,异常的冲动袭击着他,他放下电话,从喉咙里发处一声干涸的呻呤。
余可就这样成了承尤的女朋友,她没有工作,又需要钱,承尤就每天下了班买了外卖去看望余可。余可尽量表现得非常节制,高傲矜持,不做出任何下贱的姿态,她用十分有涵养的口吻说,我已经失去了太多,我不想这么快就失去你,所以,请你尊重我,你的钱,我会还给你。承尤说不必,这是我该做的,你拿了钱先去进修,你放学我去接你。余可说我一做起艺术来就很投入,所以每天都会在画室呆到很晚,你不用来接我,我不想你为了我那么累。承尤便心存感激地伸出双臂,发出飞鸟求偶的讯息,余可便乖巧地闪开,这更让承尤无限痴迷。
白天,余可照例去另一个村子里的诊所做骇人的治疗。但是,她暂时不用为钱发愁了。承尤给了她3000元钱,这些钱可以使她不但把病治好把孩子堕掉还可以使她添置不少家具和时髦的衣服。同时,她在出租屋里摆上画架和书桌,又开始动笔画画和写作;夜晚,她依然有节制地接受承尤的约会和拥抱。在酒吧里的洗手间里,她发现自己还是美丽的,昏黄的灯光照耀着她依然新鲜的皮肤。于是,她的心情渐渐好起来。虽然承尤对她的画和小说根本不感兴趣,虽然承尤脑袋有点秀抖,身上有股酸气,但不否认余可已经依赖上了他。余可并不担心承尤会知道事情的真相,除非她自己说出来,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知道。这样的生活多惬意啊!就像小时候弄伤了脚趾头然后用纱布包扎起来躲在大雪天的棉被里的感觉。很FEEL,很FREE。
她甚至希望嫁给承尤,虽然和他生活不会大富大贵,却可以很小资。他对她也很宽容,从来没有追问过她的过去。有时候,嫁一个人,根本不是爱情的问题。

承尤住在城市的边缘,在那儿买了一个单身公寓,这是时髦的作法,在认识余可以前,他是单身贵族,偶尔,他会有三两个性伴侣,但是,现在,这些女人在他眼里,没有一个可以和余可相比。此刻,他单独坐在落地窗前,他在回味接近余可时她对他那种若近若离的趣味。余可的苍白瘦弱叛世另类强烈地刺激着他的触觉、嗅觉、脑神经中枢。他厌恶那种高头大马昂首挺胸巨无霸般的女人,比如他们报社那个副编审,她总是不择手段地刁蛮他,那种像死鱼突兀的眼神足以让他几天都消化不良。他只想一个女人,余可。他认为他们之间一定有某种像脐带般连接在一起的亲密关系,但是,到底是什么,承尤的智商解答不出来,爱情总是神秘的。想到晚上又可以见到余可,承尤就燥热无比,他下意识地解开牛仔裤的拉链,自己用手握住了那坚硬而又脆弱得要命的东西,嘴里呼喊着余可的名字。承尤再也控制不住,下午6点,他叫了一辆的士,朝余可住的村子飞去。

这天下午,余可从诊所回来,她已经明显有了怀孕的反应,她趴在洗手池边呕个不停,无牌医生告诉她,过几天她就可以去做引产手术了。这个事件就将从此从她的历史中被干净地抹去。她就可以接受承尤的爱抚,甚至婚约。疲倦、乏力、想象、憧憬……使她像只小老鼠般睡着了。迷迷忽忽中,似乎有人趴在她的身上允吸她的乳房,突然间,她的下身一阵巨疼,她惊醒过来,发现承尤趴在她的身上,尴尬地、面色潮红地望着她,说了一声:"我爱你。"就继续朝她猛烈地顶撞起来,剧烈的疼痛使余可几乎哑声,她突然感到灾难性的毁灭,她苦心经营的自尊、健康、美好未来……突然就这样面临崩溃了。叫唤和挣扎无济于事,承尤完全沉浸在巨大的兴奋和激情之中,多年以前,他也这样爱过一个女孩,俩人就像现在一样疯狂地过了一段云彩上的日子,但是,在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女孩却易嫁他人,原因是嫌承尤过于神经质,承尤在女孩的乳房上用水果刀划了一道7厘米长的口子,那种愤世嫉俗的、认为别人都不解激情的怨恨从此就埋在承尤的骨头里,现在,他终于遇到了一个能够使他激奋的女人,他根本听不见余可在说什么,他只是发疯般地告诉她:"我爱你……我爱……我……"

在医院的妇产科门口,承尤被告之因同房过猛导致余可流产的消息,并且得知余可已经患了严重的性病,另一个村子的诊所是冒牌诊所,根本没有治愈余可的顽疾,反而用药不当加重病情。余可躺在真正的病床上。承尤给余可买了单,他望着这个只碰过一次却让他的身心遭到重大创伤的女人,仇恨使他忘记了涵养、尊重、和其他做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做的,他的脸上又重新浮现出冰冷的杀手般的表情。但是,承尤没有杀死余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值得为之付出生命,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珍惜。
他瞟了瞟面如死灰的余可一眼,就走了。

余可伤好以后出院,在另一家广告公司任职,她再没有心思去读疯狂英语,发移民的美梦,而是印了两盒精美的名片,把它给了其他一些男人,然后,像以往一样,效仿斯噶丽用廉价而华丽的窗帘布缝制出席文化沙龙的裙子;在泡满水的广州的村子里穿本世纪初最流行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尖顶细跟绣花皮鞋;用一只高倍望远镜了望不远处的高楼大厦……坐在屋子里等电话。

作者:王梆(1996年8月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