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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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小说,一篇坦率而诚恳的小说,主人公是我。



朔风穿行于没有什么人的街道上,路灯象是黑夜中伫立着的蜡烛。
我带着绒帽,穿着一件大概连台风都能挡住的圆领罩衣--领头上围着围巾,走在街道上。
今天是元旦,这条本该人流如潮的商业步行道上居然很寥落,路灯的影子比人影还多。时间还早,并非深夜。路两边建筑物的窗户里灯光闪烁这说明所有的人都还没有想到要睡觉,霓虹灯不停变幻着颜色好象阳光下的鱼鳞。
我的目的地是RAJAM俱乐部。



进入俱乐部的大门,我就用小纸条将两只耳朵堵了起来,这可以让我在进入俱乐部的大门后还能保持冷静。
可是我当然不是来这里寻找冷静的。

没多久我就看到躲藏在角落里穿着一身黑色皮装的JACK。他也看到了我,远远地就向我打招呼,嘴冽开得象个黑洞一样。
我走上去,他伸出手掌与我来个空中接力。然后就急不可耐地问东问西起来。我耳朵里塞着纸条,连四周如此强烈的声浪都听不清,更别说他的喋喋不休了。我猜想就算我耳朵里没那玩意儿,我也不会知道他在说什么。俱乐部不是嘘寒问暖的好地方,俱乐部是用来玩的地方。
一道强烈的追光正好打中JACK的脸,他被突如其来的强光迷了,眼睛眯缝成一条缝隙。我心里说这是我的老同学啊,比以前更瘦了,肤色也越来越苍白,而这惨白的皮囊下衬着一付高耸着的颧骨。正如他所言,要找他根本不需要电话预约,每晚九点至凌晨两点间到RAJAM俱乐部盥洗室旁的角落来就行。他在这干活赚钱,不是侍应生,他是卖摇头丸的。他说如果有一天晚上在这里没找到他,他要么就是生大病,甚至可能死了,要么就是被抓进局子里去了。
JACK终于发现我耳朵里塞着纸条,根本没听清他说什么。于是他将头凑在我耳朵边上,象一个同性恋那样搂抱着我,以至于被边上的人误会,甚至还有不知是哪个家伙放肆地在我臀部上捏了一把。
JACK将我耳朵里的纸条稍微拉开一点,于是那巨大的声浪象是开了瓶的汽水里的泡沫一样往我耳朵里涌来。JACK大声叫着:“哥们,到这来找我的还是来玩的啊?我们可很久没见着啦?你混点什么啊?”
我也咬他的耳朵:“来看你和到这来玩相抵触吗?”
JACK哈哈哈地大笑着,那笑声钻入我耳膜,弄得它直发痒。JACK似乎没有变过,还是如以前那般多血质性格。人的性格其实是很难变的,就象一个塑料娃娃,你在怎么折腾它,只要这塑料娃娃还有手有脚有头,那它的质地还是和出厂的时候一样--塑料的。
我又咬向JACK的耳朵,叫道:“喂,兄弟啊,你的药怎么卖?卖我一丸吧!”
JACK没听清,哈哈地笑着,做了个要我再说一次的表情。我就使出吃奶的劲头在他耳朵边又吼了一次。
这次JACK听清了,他不再笑了,紧紧搂抱着我的手逐渐无力的松软下来,瞪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将纸条重又塞进了耳朵,于是这个世界又安静了。我看着JACK夸张的面部表情,觉得依然还是那么的熟悉,仍是象当初一起读书时他吃惊地告诉我隔壁班级有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女孩时的样子,那时他还结巴着说那个女孩看上去就象奶油一样可爱而纯洁。JACK的面容改变不少,比少年时苍白了许多,颧骨也高了很多,他那时候也不穿这身黑色皮衣,可是不论怎么变他脸上的神情还是依然如故,这让我觉得有点开心。
JACK开始摇动他的手,他的意思是不能卖给我他的货色。而后他又搂抱住我拉去我耳边的纸条,问我怎么了。
声浪汽水泡沫又一次涌入我的耳朵。
我跟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今天来这是玩的。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我无非是想玩得更快活些。
JACK问我:“喝酒了?”
“没!”我回答道
“我自己从来不吃药丸的,怕会上瘾。没好处的。”
“我知道,我不会上瘾的,我就是偶尔玩一次,别弄得这么当真,只是一次,JACK你不卖给我我就去问别人买,JACK你这样可很不称职,要被同行笑话的。”
JACK苦笑起来,说道:“兄弟啊,这行当挺没趣的,象猫头鹰一样。不过很刺激。”
“刺激?刺激的事情会没趣?”
“哈哈,刺激多了就没趣,可是还是刺激。象打针一样,打多了就不怕疼了可是生病了还是得去打。”JACK重新笑了起来。而后他从袋袋里拿出一颗用锡纸包着的药丸。他将药丸塞进我手心接着说道:“这是粉红色的,比蓝色的要带劲多啦。既然玩也玩了,就玩得HIGH一些。这颗送给你,咱们是兄弟,给我钱我可不干!哈哈”
我挣脱开JACK的搂抱,回头向舞池中望去。那里人影攒动,大家都在跳着叫着,好象每人脚下都安装着弹簧。我回过脸来,将锡纸打开,粉红色的药丸象是粒糖。我小心翼翼地将它分开一半,另一半用锡纸包起还给了JACK道:“我只要半颗就行了,我可不想上瘾。兄弟谢谢你了。”
“什么话,不过以后别为这事情找我啦”
“恩!”我吞下药丸。“我先下去玩了,你慢慢做生意,OK?”
我伸出手掌,JACK和我来了个空中接力,似乎又回到了读书时我们一起打篮球的时光。那时候如果我和JACK有一次漂亮的配合,我们就这么干。我还塞着耳朵,听不见这次手掌间的接触声,但是分明有一记清脆的“啪”声回响在我的脑海。
才一小会我就似乎感觉到了点药力,那半片粉红色的药片即将发作,我觉得身体有点发飘。JACK已经去忙他的生意了,我一个人象舞池走去。我感觉到自己行走时步伐的坚定与强悍,似乎所有的人会停下他们的舞步看着我款款走入他们中间。我以一个非常曼妙的动作干净利落地拔下塞在两耳中的长长的纸条,轻蔑地将它们丢弃,于是,巨大的汽水声浪一涌而入立时将我淹没……
我象个溺水的士兵,扛着的枪冲着水里的虾兵蟹将们射击着,子弹在水中划过千奇百怪的曲线,纷纷落空。水却并没有被搞混,清澈如蓝色水晶。我将头努力地伸出水面去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这样做之后的结果是使我下落得更深,狠狠地吃进几口水。
水将我的弹药浸个湿透,水将我的衣服泡成了大累赘,水将我的眼睛蒙住让我只能看到一片汪洋肆意,水将我的耳朵蒙蔽。
我的嘴巴只能用来呼吸,呼入几口新鲜的空气……

我在舞池中癫狂的跳着唱着,手舞足蹈。声影光影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 在跳着唱着。大家都在跳着唱着,大家都在用差不多的动作跳着唱着,大家都以为只有自己在跳着唱这,别人都是虚假的,是身边的幻象,一眨眼功夫他们就会象放过的焰火转瞬无踪。
我的感觉是,“我”在别处……


ACTION!
这是一篇小说,一篇坦率而诚恳的小说,主人公是我。
所有的事情发生了,发展着,最后又都结束了,象是一出电影午夜场,清晨走出剧院感觉如同经历了一场梦魇。虽然主人公是我,但是我仍然是在别处看着并没有真正的参与进故事去。如果有最好的距离,那一定是疏离。过分的接近就是互相被吞噬。世界有着一张巨大的口,每个人是这张口里细小的牙。
自觉有时候会和被动紧密地联合在一起,它们就象一对双生子,彼此间无法摆脱。这个故事没有太多情节,只有一点点细小的事件的细枝末节。情节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人才是重要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促使人存在于某种状态的原因。
哲人说世界上最重要的哲学是探讨人活着的意义,没有一个人愿意为本体论而去自杀。
好了不多说了,继续
CUT



我走出RAJAM的大门,感到头脑与躯体如同是一张被折过的牛皮纸一样。嘴巴非常的渴,渴得象是在大沙漠里行走着的几天没喝过水的旅人。于是我去超市买了瓶矿泉水,汩汩地倒入咽喉。

耳边似乎仍然响着舞池边高音喇叭里传出的节奏感极强的旋律,女孩们唱着:“一!二!三!四!我们是网络战士,保护着三维空间!哄啦啦……哄啦啦~~~~”
我付钱给售货员的时候文质彬彬象个饱读之士一般,售货员面带微笑,亲切地接待我,还说我穿得太多,并揶揄知识分子身体就是娇贵。
我笑了笑,从柜台边转身欲行,正看到RAJAM门口一道红光闪过,几辆警车已经停放好,不一会儿,JACK就被两名武警扭送而出,他蜷缩得象是一粒虾米,惨白的面上因为激动与恐惧反而倒有了一丝红意,眼睛仍然瞪得很大,颧骨看来格外的高。
我扔下瓶子,推开超市的玻璃门,向他那奔去。JACK抬起头,望到了我,他似乎哈哈地笑了起来,冲我摇了两下头就再也不看我了。我不由站在原地,看着他被押进警车,而后随着一声笛声,警车消失在了黑夜的街道上。
JACK是我的同学,我们同桌三年,吵过嘴打过架,只差没有动过刀子了。不过不打不相识,他一直是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他很喜欢隔壁班级的一位女孩子,他总是指着那个女孩对我说,这一辈子如果能和她在一起,他就什么也不要了。我一向以此笑话他,说他年纪小小懂什么一辈子不一辈子的,纯粹是青春期性骚动罢了。
JACK家境不好,为人却爽朗,很够朋友。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好工作,有一次问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说只要快活。
后来我去监守所看他,问起读书是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他是否还喜欢,他一脸茫然的问我:“你说的是谁啊?”JACK是个算得诚实的人,不过我敢打赌他这次是骗人,他根本没忘记那个女孩。





当警车在街道上呼啸而过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钉在超市墙上那奶油色的钟。时针已经指在了凌晨一点的位置上,二零零零年就随着那飞驰而去的警车一齐消逝无踪了。



在别处





镜对我说,她平生最大的志愿是写一本小说。情节是现成的,就是她自己的一生--她所走过的路与她所经历的人。她问我写小说难不难,我告诉她很难,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从何写起。她想了想最后决定要把这篇注定要写的小说放到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去完成--如果她能预知生命何时终结的话。她觉得一个人如果在死之前能给自己留下充分回忆的时间这未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而这段日子正可以将所有的混帐的可爱的美丽的恶心的空虚的实在的复杂的简单的一切的一切无谓的无谓都写到纸头上去,正如将蛋敲在盆子里,她所要做的就是要将这些蛋用筷子搅匀。
我问她:“你认为记忆能被搅得匀?”
她说:“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
我看着灯光下她散落的长发,面庞上细细白色的柔软绒毛,在寂静中不由自主地“噢!”了一声。
于是她扑向我,象是头发情的母狮子,她实实在在地用她柔软的嘴唇啃咬着我的耳垂,修长的手指甲甚至抓破了我的肌肉,她以整个身躯压住我让我动弹不得,而我也失去动弹地欲望。而后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我以一种近乎缄默的态度冷静地完成了这一切,因为我心中一直在想着,在她这篇终将要完成的小说中,我算是个什么角色?

我们从没有办法真正做到超脱,可是有时候我的确感到自己身在别处,我看着自己的躯壳,淡黄色的肌肤上留下了猩红的唇膏印记,洗也洗不去。这时候我不禁暗自嘲笑,时间无情地给予人们肉体以衰老的时候,难道就是以馈赠这些洗不去的印记来表示它仅存的一丝同情的吗?
这是个笑话,最好的方法是以一种轻松的姿态去等待这出闹剧自动谢幕,期间我们鼓掌我们喝彩我们落泪我们叫骂我们嘘声四起,我们感动莫名----因为一切都是本分,什么都可以丢本分不能丢,丢了本分你就迟早要受到惩罚,就象熊猫在自然界中丢掉了良好食欲只能以竹子为生,于是它们差点被灭族。
良好食欲从来是熊的本分。熊因为有良好食欲才会去吃这吃那,熊的一生都在不停地吃这吃那,从树上的果子到可怜的小动物,于是熊就是大自然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这就是熊的良好食欲所带给它的礼物!

我和镜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我从来对聊天给予某种希望就象我对聊天根本不给予任何希望--这其实是一个道理并不是我有意搬弄文字。
镜说她之所以起这样的名字是因为她喜欢镜子。
我说:“喜欢镜子的人都自恋。”
“那也可以追溯到纳西索斯--水仙之神,顾影自怜的鼻祖。”
“我没见过不喜欢照镜子的人,所以其实你这爱好也很一般。”
“镜子有很多种的,未必都是背后涂水银的玻璃做的。”
“你很聪明啊,女人!”
“彼此!彼此!”

于是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从未问过她几岁她是干什么的她在哪里诸如此类的话,尽管有时候午夜寂寞得发疯的时候我非常想占有她。她倒是好奇心很重的问过我是干什么的。
我说:“我是自由无业者,天空中飞翔的一只小鸟,池塘里跳跃着的一头青蛙,万花丛中的一点红,南京路人流里的一个人。”
她大笑,回道:“倒是怪人,多大啦?”
面对她层出不穷的问题我自然应对自如,我回道:“二十三岁零七个月,正是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黄金时代。”
她大笑,表现形式是以一长串的比特构成一幅幅奇特的笑脸图案,继而问道:“哪毕业的啊?”
我早知有此一问,侃侃答道:“我是人间大学社会学院小市民系的高才生,高尔基是我的学长。”
“呦!还就读着呢?”
“是啊!同学都没毕业,一毕业就再也回不回来了。”
“哈哈!倒真想见见你。”
“我现在有时间。”
“现在?”
“现在。”

没多久我们就见面了,地点在她的住所,她是一个人住的。





我曾经有过一个梦,这个梦至今仍然在做着,它就象是一道绵延着的烟,充溢于我所在的每一个角落。梦里是一片蔚蓝色的天空,我仰着头望着它。从此我舍不得低下头颅,我再也不看脚下的道路。我行走着,脚步蹒跚却坚强有力。天空蓝得好象透明的果冻,似乎随时会掉下来,我将很轻易地被它融化,于是我满心欢喜。正是此时我脚下绊蒜,闷头摔倒在横在我身前的一道大坑里,眼睛鼻子口里满是泥沙,蓝色果冻般的天空就此不见,终于我在梦中惊醒。
村上春树说:忧郁的人最终连梦都是忧郁的。我觉得很有趣因为有趣的人连梦都充满笑料与意想不到。





一个男人一生中会遇到两种女人--如果你够倒霉或者够幸运的话。一种象是一朵火一般夺目的红玫瑰,另一种则是如同月亮那样沉静的白玫瑰。
只是无论如何玫瑰总是会谢的,即使玫瑰不谢或者谢了再开,守着玫瑰的人也是要谢的,而且谢了就不知道去往何方。
我与LOTUS也是在网上相识的。她我从未见过,我猜想即使到我死去也还是见不到。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她是干什么的她到底长什么样,开始我也不想知道这些,可是过了很久我突然强烈地想知道一切。那种感觉犹如一个把自己都输掉的赌徒一定要让赢家告诉他到底是输在哪里,但是最终答案很简单,很多时候一局牌你上手其实就已经输掉了,知道牌又能如何?所以后来我学得更聪明,我就再也不问LOTUS这类问题了。
LOTUS是个非常出色的女人,她精通一切我想精通可是一直精通不了的东西,在这种时候她就象是一本百科全书随时等待着我来翻阅。而更重要的是LOTUS了解我,就象妈妈了解儿子一样。
妈妈总是纵容并爱护自己的孩子的,她亦是如此。我亲爱的妈妈啊,有时候我真想这么叫她,并对她说其实我早已经长大成人,早就断了该死的奶了!我要的是生活生活再生活!而不是妈妈的奶和妈妈的母爱。而后终于有一天我变得聪明了,我明白了一切,其中的一点就是人人其实都缺乏母爱。
LOTUS说:“锅子!其实你会对一个女人很好很好的对吗?”
我差点流泪---流泪是最虚伪也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法,我对她说:“是的,可是没人信我。”
后来我每想到这一点时我都在心里说:他妈的!该死……





镜象条慵懒的蛇那样粘在我的身上,我就象是她必须附着的老树干。我愿意做任何角色,哪怕是一块老树皮。我不是生来就爱做这样的角色的,特别是当镜告诉我其实她有老公的时候我就显得很不理智。我知道那时候尽管我外表很冷静可是我心里却已经象是着了火的炭,可是由于缺乏氧气所以又总是烧不洋。
我一本正经地对镜说:“你必须做出选择的。”这样的口气我很熟悉因为我用过好多次,这是一句让人觉得很没劲的台词,但是却很关键。因为此话一出一幕高潮即将上演!
镜黑色的长发“唰”地垂落下来---本来头发是盘着的,刘海在额头处摇摆着象是墙头的青草。她并没有回答我任何问题,只是看看我,看看墙。
我能看出她内心的惶恐与犹豫,这时候我心中升起对全世界的爱,我拥抱住她,紧紧地抱住她,亲吻她,象亲吻一块方糖一样。我似乎是铁了心要将她融化在我的吻里,不这样我似乎就没别的可干了。我突然感到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感受已经不是第一次袭击我的心扉,我想要给予一切,甚至包括我的灵魂。我感激涕零,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任由眼泪从眼眶中潸然流下,她贴着我的脸的面庞似乎被这热泪灼伤,下意识地躲开这炽热的液体。
我知道其实她也很感动,她几乎就已经在被我融化的边缘了。
灯光昏暗,黄得象是午夜月光下的花。





在JACK被抓之后,我才发现JACK是我唯一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本无朋友,因为谁也不知道什么才叫朋友。难道一起吃顿饭就叫朋友?那我的朋友多得数不胜数了。那彼此知心才是好朋友的标准吗?人能够彼此知心吗?这个话题永远将是不可能被证明的废话,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会是别人眼中的一块真正的水晶,被看得透亮透亮,起码和水晶比起来我更愿意做一捧稍有浑浊却也无伤大雅的黄浦江水。
我同情JACK,因此我将他当做我的朋友。JACK入狱后我是除了他父母之后去监狱探望他最勤快的人,所以他自然也将我当做了最要好的朋友。在监狱中JACK头发永远不会超过一寸长,再加上穿着一件号衣,实在是让人无法辨认出这就是那位想当初天天混在RAJAM卖药,留着长发穿着皮制劲装的老J了!有时候我觉得他简直是获得了某种重生,好象褪去一层死皮的蛇一样。而他自己似乎也并没有觉得太难受,他仍然热情开朗,笑逐言开,还不停问我:“兄弟啊,你什么时候结婚了可记得带老婆来看我噢!你放心我现在是肯定抢不了她啦!哈哈……哈哈……”
他面色红润象是一只富士苹果,咧开嘴大笑使得光线打在颧骨上形成一块光斑。监狱中的生活倒是让他健康有所起色了。我越看越是羡慕,有时候自己都想混进监狱里去算了!什么事情还是简单点干净,亨利米勒说人最大的错误就是出生,由此看来出生后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机会被一个人道的监狱给囚禁。一想到这点我更加受不了,甚至有点嫉妒JACK,不过稍微羡慕一会我就打定主意,打死我我也不进监狱去,被关起来毋宁死!
我是天生的热爱自由的人!而当我的确身处自由中的时候我就如同迷失方向的台风,不知该刮到哪里去了。

JACK由于以毒养毒,所以被判徒刑十五年。进牢房的时候他二十三岁,出来那年他将三十八岁,天晓得那时他是否依然面色红润不见皱纹如同一个红富士苹果那样。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的青春时代注定将在牢房中消磨掉。




当我走到街口的时候,天空开始下起雨来。雨下得很大,没多久路上就已经有了积水,两边的梧桐树皮被雨打成黝黑色。
我没有带伞,身上几乎就快被淋透。我发现这离苏颖家很近,就由街口拐入新村,决定到他那去避雨。
苏颖开门的时候发现是我站在他面前,非常吃惊,因为我好久没来看过他了。我急着冲进房内,用手掸去积在尼龙衣服面上的水。
“他妈的!鬼天气。”我平时并不太说脏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苏颖就说个没完。
“倒是好久没见到你啊。”
“还一个人住?没找个姑娘来个同一屋檐下?”
“去你的。”
“哈哈……哈哈……”

苏颖给我倒了杯热茶,我将杯子紧紧晤在手中,看着一道白色的水蒸气笔直地从杯子里升起。
“ISIS大概已经死了……”苏颖突然说道
见鬼!他终究还是对我提起这件事情来,我感到心象被揪起的一块抹布收缩了一下。
苏颖继续说道:“两个月前她打电话说她在龙华医院吊盐水,我丢下话筒就叫了辆出租车赶到那去。”
“你终于看到她了?”
“看到了,我觉得我是看到了!当时我在医院楼梯口东张西望不知道该去哪找她,这时候我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站在走廊口。”
“他妈的,漂亮的难道就是她?你小子真是够小资的。”
“我见过她照片的,现在想起来觉得很象啊。我就盯着她看,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你没上去问,HI 你就是我要找的ISIS吧?”
“我看着她,那个女孩象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从走廊那头走来,从我身边走去……”
“操!”
我站起身,望着窗外,雨越下越大,一点要停的意思也没有。我对苏颖的话很厌烦,我觉得他是个十足的傻瓜,可是我又不好意思当面这么说他,所以我只好不停地嘟囔着“操!操!操!”
苏颖斜着眼轻蔑地扫视了我一眼,好象是在后悔当初不该将他这段网络恋情告诉我。我低下头,看着白色的水蒸气从茶杯里升起,越高越淡,最后消融在空气中。
苏颖继续说道:“她就从我身边走过去,那时我傻掉了。然后她就上了楼梯不见了。可是我敢肯定她就是ISIS,她怎么能做到这么镇静……”
“你是傻瓜!怎么会是她呢?如果真是她,她看到你还不紧张死?”
“肯定是她,女人有时候有种奇特的力量,男人永远也不会懂。”
“操!”
“锅子你是不是不爱听啊?不过只有你知道这事情,不说出来我就要憋死了。你知道吗?前几天她妹妹告诉我她已经死了,葬在嘉兴。”
“她死前也不肯看你吗?”
“不肯。她只肯和我打电话,有一次我听到电话那头她呼吸突然急促起来,而后就是大口吸氧的声音,她床上就放着氧气瓶的。”
我看着窗外的乌云,看来这几天都将是该死的阴天了。我觉得所有的东西都该被诅咒除了这不停下着的雨。我们什么都能战胜就是战胜不了这雨,它一下就会下个没完,好象是有意和人过不去。我觉得我他妈的输了,想对那些雨说声我要投降。
苏颖问我:“锅子,你说这都是真的吗?”
“操蛋!”
“……”他看着我,象个孩子一样。
“都是假的,这种事情网上多的是啊。那张照片我也看到过,跟明星照似的,也就能骗骗你这样的家伙了。”
我不想再呆在这了,我对苏颖说再见,抄起他家的一把雨伞,往大街走去。
我关门的手脚重了,留下一声“砰”的巨响。
雨没完没了地下着。

十一

我讨厌吃白萝卜,红烧白萝卜的气味能让我作呕。
我还讨厌医院,站在医院的白墙前就使我感到厌烦。而且医院的门口通常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天晓得这些人群里某人带着什么特殊菌种。
医院的走廊里总是泛着一股消毒水的刺鼻气味,好象故意以这样的气味来提醒病人医院的严肃性。坐在医院幽深如同通往地狱的走廊里闻着这股子熏人的气味只有傻子才会开心。
我很少生病,即使有点头痛耳热什么的也都由它自己痊愈。偶尔无可避免地去医院就诊,我也象个乖孩子那样老实地坐在走廊里的条凳上,看着来来往往被护士推来推去的病人们,有时候会看到露着血淋淋伤口的人呻吟着从我面前经过。


十二

我又迟到了,老板客气地将我请入办公室,让我坐在厚实的皮质沙发上。
“FRANK,最近有什么想法?”
“没什么想法,刘总。我在等着玫瑰花园的单子批下来。”
“你何必只吊死在一棵树上呢?”老板是香港人,普通话未免带上了点广东腔。
“因为玫瑰花园可能性最大啊!”我看着老板打着的AMANI领带,猜测着值多少钱。这是我的一大癖好,我喜欢猜测有钱到底能有到什么程度。
“他们的单子已经被另一家公司签掉了,FRANK。”老板看着我,等待着我给他答复。
“不可能!昨天他们李工还说我们机会最大呢。”我觉得不可思议,事情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
“已经和别人签了。这事情就不提了,可是你最近到底在干什么?也不好好上班。前几天迟到说是因为下雨,今天太阳这么好还是要迟到,FRANK你是不是失恋啦?”
我看着阳光照得老板扣在AMANI领带上金色的别针熠熠生辉,近乎刺眼。我觉得一切真是都变得太快了,前几天还一直阴雨连绵今天居然太阳就升得老老高了。这真是让人觉得沮丧,偶尔阳光也是会让人觉得沮丧的,我想。
“喂!FRANK”老板叫着我的外语名
“刘总,我打算辞职。”
“啊?你想好了吗,年轻人不要这么冲动。”
我觉得我很冷静,我甚至能听到老板办公室里空调将风缓缓地吹入房间的声音,只是阳光有些刺人,让我禁不住地眯缝起眼睛来。
“对不起,刘总。其实我一直想好好做这份工作的。谢谢你一直很照顾我,不过我打算换个环境了。”我对老板说道
“噢!那就不强留你了。”老板有点尴尬,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在这时候提出辞呈,公司其实正缺人手。
我对老板说了声谢,走出他的办公室,没有收拾东西,就回家睡觉去了。


十三

那年夏天,街上的梧桐树枝叶繁茂。走在树阴下并不觉得特别热,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只漏出一些白生生的光斑。时而有凉风吹过,叫人遍体通凉,如水淋身。
我已经失业近一年了,记得去年辞职的时候天倒是异常的热,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知了一直在不停地叫着,声浪此起彼伏。
我和镜一直维持着情人的关系,她的丈夫总不在她身边,所以我理所应当的总是出现在她身边。

有一次我走在去往镜的住所的路上。我走得很慢,一路上东张西望,象个好奇心特别强的老妇人。我看到有一个人靠着梧桐树干正拉着小提琴,他的身前放着打开的琴匣,里头全是钱,有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的甚至五十块的。他看也不看那琴匣,只顾着拉着琴。我站在他面前,端详着他。他也没有看我,只顾着拉琴,我觉得他象个熟练的工人,因为真正拉琴的是不会将听众抛弃的。我认为他是个虚伪的拉琴人。
他拉的是一首伤感的曲子,悱恻缠绵,我站了一会,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钱仍入那满是钱的琴匣。他看也不看,只顾着拉琴。我很想把他那该死的琴抢过来,拿大腿折断它。不过我犹豫了一会,又掏出一块钱扔进他的琴匣。他依然拉着琴连看也不看,这个虚伪的家伙,其实他比我富有多了。
我又路过花园,小孩子们在花园里追逐玩耍嬉闹着。我不喜欢孩子,因为人家说人老了就会喜欢孩子。



十四


最近镜在床上时,就象火山。她喜欢大声的嘶喊,声调尖利,如同一把雪亮的刀,切割着我的耳鼓。她的身体通红,似乎血液就要从她的肌肤后迸裂而出。长发垂下来,遮掩住她的脸庞,透过头发间的缝隙,我看到她的眼中闪着饥渴。
事后,她将头枕靠在我的胸口,以手轻轻拨弄我的头发,我觉得很困,几乎就要睡着了。
镜站起来,打开音箱,放入了一张甲壳虫的唱片。音箱中流泻出六十年代的歌曲,那个时代没有电子合成音乐,是的,没有电子合成音乐。我觉得很伤心,没来由的伤心,软弱象是寄生虫,就寄居在我的骨髓深处,使我经常不由自主的感到伤心。我讨厌电子音乐,我讨厌那些该死的冷冰冰的噪音,可是我不能没有它,所以我感到伤心。
“你爱我吗?”镜忽然问道,这时候她又将头枕靠在我的胸前。
“我想我是爱的。”我撒了个谎。
“可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一直是这样的。”
“是哪样?”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样。”
列侬在唱着“LOVE IS REAL,REAL IS LOVE;LOVE IS FEELING,FEELING LOVE……”,音乐柔软得象是女人的长发,我觉得更困了。
“你才认识我的时候,总是很多话。你说各种各样的笑话给我听,我觉得我真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我就觉得很开心。”
我觉得镜有点语无伦次。
“我和你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你矜持得象个处女。可是你现在的叫床声能吓死厨房里偷偷摸摸爬行着的蟑螂。”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开个玩笑。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叫喊声,只是以后别抓破我的皮肤好不好?”我觉得自己有点言重了,所以开始想办法将气氛缓和下来。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镜抬起头,盯着我,黑暗中仍然能看到她的目光闪烁。
“我懂的。你可以这么想,之所以喜欢和我在一起并且觉得开心,是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一个大笑话!”
“为什么这样说?”
“我以为这样你会觉得开心点。”
“可是我不开心,我甚至觉得很痛苦,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堕落。”
“那为什么不离开我?”
“因为我爱你啊!”
“我喜欢你的,好了。”我搂过镜,拍打她的后背。
“我记得有人说,喜欢和爱的区别是你爱的人或许给你带来危险与背叛,而你喜欢的人总是给你不值一提的安全。”
“好了,我明白了。”
“你不明白!”
“好了,我不明白。”我起身,走到音箱前。列侬正唱到“IMAGINE ALL THE PEOPLE……”,我摁下STOP键,六十年代嘎然而止,然后换上了一张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乐队的音乐,很吵闹的噪音,简直可以把房顶给掀开来。



十五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二十岁的时候正在六十年代的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前听马丁·路德·金的演讲该有多么妙。那里人山人海,白的黄的黑的甚至还有爱斯基摩人---成群结队的聚集在大水池四周,大家都在听着那位黑人牧师做着演讲。他慷慨陈词,我们情绪高涨,他每说一句我们就为之欢呼。我们爱他他也爱我们,这就是一切的一切,因为他说:“我有一个梦,所有的人都紧紧在团结在一起,不管他的肤色……”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二十五岁的时候能在南美的茂密丛林里和格瓦拉在一起,拿着枪去干惊天动地的事那该有多么妙。格瓦拉带领着我们横扫整个该死的全是独裁者的美洲大陆,运气好的话甚至能一直打到多伦多……运气不好的话我们会在热带丛林里被人抓起来,然后被宣判死刑。我就被绑在格瓦拉的身边,我象他学习一切,包括就义前的勇敢。我看着敌人的子弹打穿格瓦拉的头骨,而后轻蔑地等待打穿我头骨的子弹的到来……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三十岁的时候已经成熟到能为了自己的理想忍辱偷生的话,那我肯定将出现在纽约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里。我会赚很多很多钱,可是我个人生活却过得象个苦行僧,因为我用我赚得的钱去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孩子,他们都住在贫民窟里,他们需要受到教育,就象青苗需要雨水的滋润……
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一般都睡在自己家的床上。我的家可算家徒四壁,简直就是个窑洞,时常让我觉得受不了,现实往往让人觉得受不了!


十六

LOTUS给我发了封信,信里说她将去美国读书了。我知道她终于寻觅到了她的梦想,我很为她高兴。我打算送她一付好手套,因为她去的地方很冷。
我还是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她是干什么的,她到底长什么样。
有时候我觉得我很想对她说一声,你他妈的!
当然我是喜欢她的。

作者:锅子